本品是平喘药,具有扩张支气管、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可用于严重的
支气管哮喘和对传统疗法治疗无效的慢性
支气管痉挛常规处理。
适应证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痉挛等的治疗。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20ml:100mg;2.5ml:5mg)
可用于常规治疗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2.5ml:2.5mg)
可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
肺气肿患者的支气管痉挛等。
药物起效时间
该药物吸入后1~5分钟起效,1小时到达作用高峰。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作用可维持4~6小时。
药物联用
本品联合低剂量糖皮质激素吸入给药,可用于具有急性发作危险因素(如肺功能差、过去1年有急性发作)的哮喘患者。
本品联合糖皮质激素/
福莫特罗,可用于哮喘患者的维持及缓解治疗。
禁用情况
对本品成分及其它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运动员慎用。
伴有心血管疾患(
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慎用。
甲状腺毒症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只有在预计母亲获益大于胎儿潜在风险时才可以使用这些药物。孕妇需谨慎使用,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哺乳期女性
由于
沙丁胺醇可能分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收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哺乳期女性需谨慎使用,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儿童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老年人
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其它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避免同时使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药、三环类抗抑郁药:需谨慎同用,因为此类药物会增强沙丁胺醇的心血管系统作用。
拟交感神经药物:需谨慎同用。
黄嘌呤衍生物、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利尿剂: 合并用药可能会增加
低钾血症出现的可能。
抗胆碱药物:有发生闭角型青光眼的报道,合用需慎重。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
2.5 ml:2.5 mg。
2.5ml:5mg。
20ml:100mg。
具体用法
用法
只可在医生指导下,采用呼吸器或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
用量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20ml:100mg)
间歇性用法:间歇性治疗每日重复4次,应从低剂量开始。
成人:2.5~5mg,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或2.5ml,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部分成人可能需要10mg的较高剂量,可不经稀释,将10mg本品直接置入喷雾装置中,雾化吸入,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要3~5分钟。
儿童:一岁半到十二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2.5mg,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到2.0或2.5ml,部分儿童可能需要增至5mg,因为有可能发生短暂的
低氧血症,可考虑辅以氧气治疗。
连续性治疗:
将本品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成每毫升含50μg~100μg
沙丁胺醇的溶液,雾化吸入的通常给药速率为1mg/小时,最高可增至2mg/小时。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2.5ml:5mg)
成人:可将2.5mg~5mg本品置于雾化器中,让患者吸入雾化的溶液,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该过程通常需3~5分钟。某些成年患者可能需用较高剂量的沙丁胺醇,剂量可高达10mg。
儿童: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2.5mg沙丁胺醇。用药方式同成人。某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沙丁胺醇。每日可重复四次。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2.5ml:2.5mg)
成人及儿童:每次剂量为2.5~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初始剂量以2.5mg为宜。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无需补用:本应在当天6时、12 时、18时、24时分别用药,患者6时用药,12时忘记用药,17时想起忘记用药,则无需补用,于18时正常用药即可。
需要补用:本应在当天6时、12 时、18时、24时分别用药,患者6时用药,12时忘记用药,13时想起忘记用药,则需补用,再于18时用药即可。
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症状:心动过速、
震颤、亢进及代谢影响(包括
低钾血症和乳酸酸中毒)。沙丁胺醇用药过量会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措施:在持续吸入本品雾化溶液过程中,停用药物可使用药过量所产生的任何的体征得到缓解。可用具有心肌选择性的β-受体阻断药为解毒药,但用于有
支气管痉挛的病人时应谨慎。
药物停用
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 如有发生应马上停药,更改治疗方案。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免疫系统
非常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
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虚脱。
代谢及营养
罕见:
低钾血症,β
2-受体激动剂的治疗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
非常罕见:乳酸酸中毒,在接受
沙丁胺醇静脉内和
雾化治疗哮喘急性加重的患者中,非常罕见报道乳酸酸中毒。
神经系统
非常罕见:兴奋
心脏系统
常见:心动过速。
不常见:心悸。
血液系统
罕见:外周血管扩张。
呼吸系统、胸部及纵隔
非常罕见:异常支气管痉挛。
胃肠道反应
不常见:口腔及喉部刺激。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
不常见:
肌肉痉挛,本品会造成患者骨骼肌的轻微震颤,通常双手是受影响最明显的部位。
这种作用是剂量相关的,是所有β-
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的共同特征。
其它
有儿童多动症的极个别报道。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后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继续用药或停药后通常可以自行消退,若症状持续存在或加重,请及时询问医生,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停药及对症治疗。
如果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2.5ml:2.5mg;20ml:100mg)应遮光、密闭保存。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2.5ml:5mg)应在30℃以下遮光贮藏。去除铝箔外包装后,在30℃以下的有效期为3个月。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
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 应咨询医生,, 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
采用连续性治疗方式维持
雾化治疗的患者,连续雾化吸入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或遵医嘱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