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 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近年来革兰阴性杆菌对庆大霉素耐药株显著增多。
适应证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肌内注射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在0.5h~1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约2~3小时,肾功能减退者可显著延长。每天给药不超过3次,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联用
本品可用于土拉菌病,鼠疫及
布鲁菌病,后者需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孕妇慎用。
儿童慎用。
失水患者慎用。
第8对脑神经损害患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可穿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损害的可能,孕妇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慎重使用。
哺乳期女性
本品乳汁中分泌量很少,但通常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仍建议暂停哺乳。
儿童
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因其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品的半衰期延长,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故儿童慎用。
老人
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请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其产生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
神经肌肉阻滞剂: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
呼吸抑制等症状。
头孢噻吩、头孢唑林:本品与头孢噻吩、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多粘菌素:本品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肾毒性及耳毒性药物:其他肾毒性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本品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注射液:1ml:2万单位/支;1ml:4万单位/支;2ml:4万单位/支;2 ml:8万单位/支。
具体用法
用法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鞘内及脑室内给药。
静脉滴注:本品需用50~200ml的0.9%
氯化钠注射液或5%
葡萄糖注射液溶解。一日1次给药静滴时,加入的液体量应不少于300ml,使药液浓度不超过0.1%,该溶液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鞘内及脑室内给药:注射时将药液稀释至不超过0.2%的浓度,抽入5ml或10ml的无菌针筒内,进行腰椎穿刺后先使相当量的脑脊液流入针筒内,边抽边推,将全部药液于3~5分钟内缓缓注入。
用量
成人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80mg(8万单位),或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或一次5mg/kg,每24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
鞘内及脑室内给药:一次4~8mg,每2~3日1次。
小儿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期间应尽可能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或婴儿。
鞘内及脑室内给药:3个月以上一次1~2mg,每2~3日1次。
肾功能减退患者
按肾功能正常者每8小时1次,一次的正常剂量为1~1.7mg/kg。
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每12小时1次,一次为正常剂量的30~70%。
肌酐清除率<10ml/min时,每24~48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20~30%。
血液透析后可按感染严重程度,成人按体重一次补给剂量1~1.7mg/kg,小儿(3个月以上)一次补给2~2.5mg/kg 。
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以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接受鞘内注射者应同时监测脑脊液内药物浓度。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给予首次饱和剂量(1~2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应酌减。
每8小时1次给药者有效血药浓度应保持在4~10μg/ml,避免峰浓度超过12μg/ml,谷浓度保持在1~2μg/ml,每24小时1次给药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6~24μg/ml,谷浓度应<1μg/ml。
药物漏用
本品为静脉滴注和肌内注射的处方药,需要医务人员使用,一般不存在漏用。
如果您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
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庆大霉素,钙盐可静脉使用以对抗神经-肌肉阻断作用。
以上方法仅供参考,出现过量,建议立即就医。
药物停用
应用本品后少数患者的听力损害可进展至耳聋,应注意识别听力损害的初期表现,如耳鸣及高频听力减退,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可减轻听力损害。
本品具有肾毒性,常与其他肾毒性药物联用有关,通常在使用数天后,也可在停药后出现,初期表现为尿液中出现管型、蛋白质及红细胞等,尿量增多或减少,电解质失衡等。早期发现尿液异常,应及时停药。
如果您不确定,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不良反应的表现
耳毒性: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停药后也可能发生;影响前庭功能时可发生步履不稳、眩晕。
肾毒性:血尿、排尿次数减少、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等。
偶有
皮疹、恶心、呕吐、肝功能减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等。
少见因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引起的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等。
全身给药合并鞘内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发热和全身痉挛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密闭,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其他
庆大霉素注射液含亚硫酸钠,某些敏感人群应注意过敏反应。
本品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不建议长期使用。
本品不宜用于皮下注射。
本品有抑制呼吸作用,不得静脉推注。
本品使用期间,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的损害。
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必要时作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以及温度刺激试验,以检测前庭毒性。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变色、结晶、浑浊等)禁止使用。
本品对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抗菌作用差,又有明显的耳、肾毒性,因此对门急诊中常见的上、下呼吸道细菌性感染不宜选用本类药物治疗。由于其耳、肾毒性反应,本类药物也不宜用于单纯性上、
下尿路感染初始治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