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广谱抗病毒药,通过抑制病毒的单磷酸次黄嘌呤核苷(IMP)合成,进而阻碍病毒核酸的合成,发挥抗病毒的作用。在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生长的作用。常用于治疗由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
病毒性肺炎、支气管炎或皮肤疱疹病毒引起的感染等疾病。
适应证
病毒性肺炎:可治疗由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缓解因感染病毒后出现的
高热、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
支气管炎:可治疗由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支气管炎,缓解因感染病毒后出现的支气管炎症、水肿以及
支气管痉挛等症状。
皮肤疱疹病毒感染:可缓解感染皮肤疱疹病毒后出现的疼痛、水疱、发热等症状。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在1~1.5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到峰值,在血药浓度达到峰值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进入体内后,经磷酸化生成具有活性的代谢产物
利巴韦林单磷酸,但其维持时间尚不清楚,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联用
目前尚无充足的研究数据证实哪种药物与本品联用后有更好的疗效或安全性,如需药物联用,请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
利巴韦林颗粒是消炎药还是退烧药?
利巴韦林颗粒既不是消炎药也不是退烧药,是抗病毒药。
利巴韦林颗粒通过抑制病毒的单磷酸次黄嘌呤核苷合成,进而阻碍病毒核酸的合成,发挥抗病毒的作用。
消炎药通常指的是抗生素类抗菌药,通过抑制细菌生长繁殖发挥抗菌、消炎作用,如青霉素等;退烧药通常指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而起解热作用,如布洛芬等。
患者如需使用上述药物,请咨询专业医生,遵医嘱用药。
荨麻疹患者可以吃利巴韦林颗粒吗?
荨麻疹患者如果符合利巴韦林颗粒的适应证可以吃,但利巴韦林颗粒不治疗荨麻疹。
荨麻疹是过敏反应的一种症状,治疗时应及时找到引发荨麻疹的过敏原,同时可以给予抗
组胺药物和降低血管通透性药物进行治疗,但不可使用利巴韦林颗粒。
患者如需使用上述药物,请咨询专业医生,遵医嘱用药。
禁用情况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其男性伴侣禁用。
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禁用。
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禁用。
重度虚弱患者禁用。
不能控制的严重精神失常患者禁用。
儿童期严重精神病史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严重贫血患者慎用。
肝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老年人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会引起胎儿出生缺陷、流产或
死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
计划怀孕的女性和其男性伴侣禁用本品,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确认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
本品多剂量给药的半衰期为12天,且可能在血浆中存留长达6个月,因此在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9个月内,服用本品的女性应避免怀孕,使用本品治疗的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6个月内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每月一次进行妊娠检查。
哺乳期女性
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危险,开始治疗前应停止哺乳。
儿童
目前尚无足够数据证实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年人
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
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不良相互作用
齐多夫定:利巴韦林对齐多夫定有拮抗作用,两者联用时利巴韦林会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因此禁止联用。
干扰素α2b或聚乙二醇(PEG)干扰素α:利巴韦林与干扰素α2b或PEG干扰素α联用,会引起严重抑郁、自杀观念、
溶血性贫血、骨髓抑制、
自身免疫性疾病、肺功能紊乱、胰腺炎、糖尿病等不良反应。
剂型规格
颗粒剂:每袋50mg;0.1g;0.15g。
具体用法
用法
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用量
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天3次,连用7天。
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天3~4次,连用7天。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后在想起时距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绝不可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举例: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药,患者6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即可。若在18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服,再于22时正常服药即可。
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服药,最大程度地避免漏服。
药物过量
症状
大剂量可致心脏损害,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患者)过量服药,可导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措施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过量时可能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一旦服药过量,需要立即就医,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采取措施,包括催吐、洗胃、口服
活性炭等,并给予检测及其他支持疗法。
药物停用
患者无症状或者已无病毒感染证据,且按疗程治疗后可停药。
如使用
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
出现各类难以耐受的过敏反应(
皮疹、发热等)、神经系统反应(头痛、恶心)等,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出现肝肾功能损害、血象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药。
表现及处理方法
常见不良反应
处理方法:用药前后及用药期间要频繁监测
血红蛋白,如出现血红蛋白降低或贫血症状,应立即停药就医。
偶见不良反应
肺功能异常:呼吸困难、胸痛。
全身不良反应: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
神经系统异常:眩晕。
消化系统症状: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
肌肉骨骼系统异常:肌肉痛、关节痛。
精神系统异常: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
其他:味觉异常、听力异常。
处理方法:用药期间要饮食清淡,并注意休息,一般除了心肺异常外,其他症状较轻,会在停药后消失,无需特殊处理;若出现严重心功能异常或呼吸困难应立即停药就医。
药物贮存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其他
用药期间定期进行血常规(
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
促甲状腺激素)检查,尤其是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治疗前、治疗第2周和第4周)。
用药期间,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