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己新干混悬剂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
头孢克洛和
盐酸溴己新。
头孢克洛具有杀菌作用,盐酸溴己新能使痰液黏稠度降低,易于咳出,主要用于呼吸道感染伴稠痰不易咳出者。
适应证
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黏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主要成分头孢克洛的达峰时间约为0.56小时,在此之前就已起效;盐酸溴己新服药后约1小时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头孢克洛血浆消除半衰期为0.57小时,盐酸溴己新疗效维持6~8小时,每日用药3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用药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请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式。
禁用情况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或溴己新过敏的患者禁用。
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品。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
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肾功能减退或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
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孕妇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孕妇慎用,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哺乳期女性:当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后,虽没有数据证明其危害,但由于药物会进入母乳,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品。
儿童:新生儿的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人: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不良相互作用
香豆素类抗凝血药:在个别情况下,当患者服用头孢克洛的同时,服用香豆素类的抗凝血药,可能会出现凝血时间延长。
克拉维酸:克拉维酸可增加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克洛己新干混悬剂:每袋含
头孢克洛250mg与
盐酸溴己新8mg(以溴己新计)。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用量
成人和10周岁以上儿童,一次一袋,一日3次,成人在感染严重时可加服1袋。
儿童:按体重以头孢克洛计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
一般情况下,医生会确定服用本品的时间,如果感到病情好转时,也应遵医嘱服用。
当用本品治疗β-溶血性
链球菌感染时,服用本品的疗程,至少应持续10天。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不需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用药,14时忘记用药,18时想起忘记用药,则不需补用,于20时正常用药即可。
需要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用药,14时忘记用药,15时想起忘记用药,则需补用,再于20时用药即可。
药物过量
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消化道症状:腹泻、恶心、头晕、腹痛和呕吐;在长期使用头孢类药物时,可能会导致不敏感菌的大量繁殖,出现腹泻、假膜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症状,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暂时性肝脏不适或
胆汁淤积性黄疸。
过敏性症状:如皮肤
斑疹、瘙痒、潮红、呼吸困难、体温升高伴有寒战等,服用头孢类药物后,偶有红斑渗出、剥脱性皮炎,斯蒂芬斯-约翰逊综合征,此外还可出现如无力、水肿、呼吸困难、暂时知觉丧失、心率加快等症状。
神经系统:暂时的兴奋、紧张不安、失眠、精神失常、肌张力增高、头晕、困倦。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消化道症状:应注意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肉类),如症状不能减轻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治疗。
过敏性症状:应避免搔抓,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如出现红斑渗出、剥脱性皮炎,斯蒂芬斯-约翰逊综合征、无力、水肿、呼吸困难、暂时知觉丧失、心率加快等症状,应停止服药,并应到医院就诊。
神经系统:建议患者减少活动,卧床休息;若症状较严重可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实验室检查:症状轻者无须特殊处理,若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治疗;若出现淋巴节肿大和蛋白尿,停药后几天,这些症状会自然消失。
药物贮存
本品应密闭、遮光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本品可能对实验室检查指标产生干扰,进行下列检查时应告知医生正在服用本品: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