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霉素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多种需氧和厌氧的革兰氏阳性或革兰氏阴性菌均具有很好的抗菌作用。
本品可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感染等。
适应证
可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
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药物起效时间
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每日用药1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禁用(肌酐清除率<30ml/min)。
慎用情况
孕妇慎用。
肾功能损伤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需谨慎用药,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尤其是在妊娠头3个月。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女性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
儿童
12岁以上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以免出现吞咽意外。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
老年人
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已知或怀疑由相同CYP3A同功酶代谢的药物合用可能导致药物血药浓度升高。
西沙必利、匹莫齐特、特非那定:合用可导致Q-T间期延长,心律失常如
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尖端扭转型室速。
奎尼丁、丙吡胺:合用时有尖端扭转型室速现象发生。
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药浓度升高,应考虑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缓释胶囊:0.25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餐中服用。不要压碎或咀嚼。
用量
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0.5g,每日一次。
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
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
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次1.0g,每日一次。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
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日服用0.5g。
药物漏用
抗菌药不按时服药容易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一旦发现漏服应立即补服,下次按原剂量,服药时间可适当顺延。
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处理过量所致的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排除未吸收的药物和采取支持性治疗。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暂时性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眩晕、头昏、焦虑、失眠、惊厥、恶梦、耳鸣、干扰、定向障碍、幻觉、精神障碍和
人格障碍、精神状态的改变、偏执。
感觉异常:嗅觉改变、味觉颠倒、听觉丧失。
心血管反应:
QT间期延长、心室纤颤和尖端扭转型室速。
肝功能异常:肝功能障碍(一般为可逆性),如肝功能改变和胆汁淤积合并或不合并
黄疸。肝功能障碍可能很严重,但罕见
肝功能衰竭的报道。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呕吐、腹痛和感觉异常、
假膜性肠炎。
血液系统反应: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血清肌酐增高、低血钾和低血氧症。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后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继续用药或停药后通常可以自行消退,若症状持续存在或加重,请及时询问医生,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停药及对症治疗。
牙齿变色一般经专业牙科清洁后可以消除。
如果用药后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室温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大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
克拉霉素均有耐药性。
β-内酰胺酶的产生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也许可以用克拉霉素片或克拉霉素胶囊。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