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能直接抑制延髓的咳嗽中枢,止咳作用迅速而强大,其作用强度约为吗啡的1/4。也有镇痛作用,约为吗啡的1/12~1/7,但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其
呼吸抑制、便秘、耐受性及成瘾性等作用均较吗啡弱。
适应证
镇咳: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尤适用于伴有胸痛的剧烈干咳。由于此药能抑制呼吸道腺体分泌和纤毛运动,故对有少量痰液的剧烈咳嗽,应与祛痰药并用。
镇痛:可用于中等程度以上疼痛的镇痛。
镇静:用于局麻或全麻时。
药物起效时间
普通片剂:经胃肠道吸收,口服30~45分钟生效,1小时达峰浓度。
缓释剂:与普通片剂相比,口服缓释片血药浓度达峰时间较长,一般为服后2~3小时,在此之前已起效。
注射剂:肌内注射和皮下注射,镇痛起效时间为10~30分钟,镇痛最大作用时间肌注为30~60分钟。
药物维持时间
可待因药物维持时间,不同剂型基本相似,镇痛4小时,镇咳4~6小时。
药物联用
磷酸可待因、布洛芬联合制成洛芬待因缓释片,主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中等程度疼痛的镇痛治疗。洛芬待因缓释片相对于单一成分镇痛药的效果要稍微好一些,它是两个药物的协同作用来共同控制临床症状,产生镇痛的作用。
可待因、
桔梗联合制成的中西药复方制剂可待因桔梗片,具有祛痰和镇咳作用。与单独使用可待因相比,祛痰作用显著。
服用可待因期间是否可以饮酒?
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因为可待因与酒精都经过肝脏代谢,二者可能产生交互作用,加重肝脏损害,从而诱发药物代谢发生变化,影响药物吸收,或者加重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
服用可待因出现便秘怎么办?
服用可待因出现便秘可增加饮水量,高
纤维素饮食,适度运动,改善便秘。
可待因可减缓肠道平滑肌蠕动,延迟胃肠道排空,并影响胃肠道腺体的分泌,导致粪便水分不足,使得粪便过于干燥、变硬进而便秘。
建议每日喝6~8杯水,身体条件允许的患者,还可以多进食韭菜、芹菜等高纤维素食物,并进行适当锻炼,以缓解便秘。如果便秘严重,应及时就医,遵医嘱使用药物治疗。
禁用情况
多痰患者禁用,以防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注射液;12岁以下儿童禁用片剂。
婴幼儿、未成熟新生儿禁用糖浆。
已知为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
哺乳期女性禁用。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急腹症患者慎用,在诊断未明确时,可能因掩盖症状造成误诊。
胆结石患者慎用,可引起胆管痉挛。
原因不明的腹泻患者慎用,可使肠道蠕动减弱、减轻腹泻症状而误诊。
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患者慎用,本品可引起瞳孔变小,使患者的临床体征被掩盖。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可透过胎盘,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如过度啼哭、打喷嚏、打呵欠、腹泻、呕吐等。分娩期应用本品可引起新生儿
呼吸抑制,故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哺乳期女性使用可待因可分泌至乳汁,母亲乳汁中的吗啡浓度也会升高,并可导致乳儿产生危及生命或致死性不良反应。
儿童:长期服用可待因会引起依赖性和成瘾性,为避免儿童滥用和成瘾,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注射液;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磷酸可待因片;12岁以下儿童禁用磷酸可待因片;婴幼儿、未成熟新生儿禁用磷酸可待因糖浆。
老人:老年人的代谢下降,应遵医嘱谨慎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美沙酮、其他吗啡类:可加重本品的呼吸抑制,需谨慎联用。
抗胆碱药:与本品联用,可加重便秘或尿潴留的不良反应,需谨慎联用。
肌肉松弛药:与本品联用,呼吸抑制更为显著,需谨慎联用。
剂型规格
普通片剂:15mg/片、30mg/片。
缓释片剂:15mg/片、30mg/片、45mg/片。
注射剂:1ml:15mg;1ml:30mg。
糖浆剂:0.5g:100ml。
具体用法
用法
普通片剂:口服,温开水送下。
缓释片剂:口服,整片吞服,温开水送下,不可掰开或嚼碎。
糖浆剂:直接口服。
注射剂:皮下注射、肌内注射。
用量
普通片剂、缓释片剂:成人,1次15~30mg,1日30~90mg;极量1次100mg,1日250mg。
注射剂:每次15~30mg,每日30~90mg。
糖浆剂
成人常用量:一次15~30mg(3~6ml),一日30~90mg(6~18ml);极量口服一次100mg(20ml),一日250mg(50ml)。
小儿用于镇痛,口服一次按体重3mg/kg,分4~6次服。
药物漏用
口服剂型
如口服剂型漏服时间较短,可以补服1次标准剂量,并按照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如果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无需补服。
如每天服药3次时,正常应在6时、14时、22时服药,6时忘记服用,10点之前可补服,超过10点无需补服。
注意一定不要在服药时加倍服用,否则会导致不良反应发生。
注射剂
注射剂一般由医务人员给药,很少发生药物漏用。
药物过量
本品注射剂为医师注射给药,极少出现药物过量,口服制剂如果不慎过量,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过量危害
过量应用本品时,可很快出现由可待因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昏迷,呼吸深度抑制、瞳孔极度缩小、两侧对称,或呈针尖样大,血压下降、发绀,尿少,体温下降,皮肤湿冷,
肌无力,由于严重缺氧致休克、循环衰竭、瞳孔散大、死亡。
处理措施
一旦发现本品过量应用,应立即到医院急诊科就诊。服药过量可洗胃或催吐以排除胃中药物。给予拮抗剂N-
乙酰半胱氨酸,不宜给
活性炭,以防止影响拮抗剂的吸收,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
人工呼吸,静脉注射
纳洛酮拮抗可待因中毒。
药物停用
如患者服药期间出现烦躁不安等严重不良反应不可耐受者,需及时停药处理。
达到用药疗程,可遵医嘱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不良反应
心理变态或幻想。
呼吸微弱、缓慢或不规则。
心率或快或慢或异常。
恶心、呕吐、便秘和眩晕。
1次口服剂量超过60mg时,一些患者可出现兴奋及烦躁不安。
长期应用可引起依赖性,典型症状为鸡皮疙瘩、食欲减退、腹泻、牙痛、恶心呕吐、流涕、喷嚏、睡眠障碍、
胃痉挛、多汗、衰弱无力等。
少见不良反应
精神抑郁或肌肉强直。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出现心理变态或幻想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密切观察,咨询专业医师对症处理。
如出现呼吸微弱等呼吸异常现象时应终止给药,咨询专业医师进行对症处理,必要时可给予麻药拮抗剂,如
纳洛酮等。
如出现心率或快或慢或异常,应立即停药,咨询专业医师,进行
心电图等专业检测,对症处理。
如出现恶心、呕吐、便秘和眩晕等,症状轻微时可暂时不做处理,密切观察;若较为严重,可酌情给予泻剂、抗组胺药等进行对症处理。
1次口服剂量超过60mg时,一些人可出现兴奋及烦躁不安。建议密切观察,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洗胃或催吐以排除胃中药物,进行对症处理。
长期应用可引起依赖性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停药或更换药物,停药应逐渐减少每日用量,以免引起
戒断反应。
出现惊厥、震颤或不能自控的肌肉运动等,应立即停药,必要时遵医嘱给予安定等药物进行对症处理。
出现荨麻疹、瘙痒、皮疹或睑肿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立刻去医院诊治,不要自行处理,以免耽误治疗。
出现精神抑郁或肌肉强直,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对症处理。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其他
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例规定使用。
长期应用亦可产生耐受性、成瘾性,也可引起便秘。
服药期间,不得从事驾驶汽车、操作搅拌机等危险活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