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介绍
卡法坦特是灭菌、非致热的肺表面活性剂,仅供气管内滴入的混悬液。临床主要用于治疗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制剂规格
卡法坦特只有一种制剂,但有两种规格。具体如何选择请咨询医生。
卡法坦特混悬液:3毫升;6毫升。
如何用药
卡法坦特为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拿药,并遵医嘱用药,包括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不得擅自按照药物说明书自行用药。
必须由对早产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处理富有经验的儿科医师使用。
在迅速提高血的氧合作用,改善肺的顺应性后,可滴入卡法坦特。
按出生体重计,每公斤体重一次剂量给予3毫克,每12小时给药1次,共用3次。
调整适合的供氧和通气压力,要严格监控。
用药须知
禁止用药
对卡法坦特过敏的患者禁用。
谨慎用药
早产婴儿多伴有肺漏气和肺间质气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应慎用。
卡法坦特与一些药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卡法坦特前请务必告知医生,并咨询医生是否能用药,如何用药。
药物是有不良反应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应而拒绝用药。你可以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者咨询医生,了解卡法坦特的药物不良反应,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
不良反应
卡法坦特不良反应主要包括
发钳。
气道阻塞。
心动过速。
其他不良反应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用药注意
给药前应拍胸片证实气管插管的位置适中,不应插入过深,以防药液只流入右侧,同时应保持气道插管的通畅,必要时给予吸引。
卡法坦特为混悬液,使用前必须轻轻旋转,使之重新混匀,但不能剧烈振摇。
卡法坦特没有用前放置冰箱内2~8°C储存,垂直存放。当卡法坦特从冰箱中取出时,应在纸盒上标明日期和时间。用前不需要加温,已置于室温下的卡法坦特如果没有用,在取出后24小时内仍可再放入冰箱里保存。
卡法坦特从冰箱里取出后不应超过24小时,也不能反复放回冰箱。不应反复在室温下升温,每一小瓶药物只供一次使用,未用完的药液应弃之。小瓶中的微粒和泡沫是正常的,不必振摇。
卡法坦特通过侧边的接口注入气管内导管。两名护理者分立两侧,1名负责滴药,另1名监护患者,协助体位。
在药物滴入气道期间,如发生心动过缓、对药物进入气管内导管时引起的发钳、气管内导管移位、通气不足、气道阻塞应停止滴药,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以稳定婴儿的病情和状况,然后才能恢复滴药。在滴入期间,有气道阻塞表征时,气管内抽吸或重新插管是需要的。
一次单剂量(3毫升/千克)应分成两个相等的半量(1.5毫升/千克),当每个半量给完之后,体位应侧向右或侧向左(两侧交换体位)。在给药的同时,于每个半量的给药时间内持续通气约相当于20~30次呼吸。
发生了药物不良反应怎么办?
药物是有不良反应的。通常卡法坦特的不良反应不大,可以坚持用药。如果不良反应较大,应停止用药。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还是换用其他药物。
什么情况下需要急救?
卡法坦特罕见急性过敏反应,但一旦发生下列急性过敏反应表现,请立即寻求急救处理:荨麻疹,呼吸困难,脸部、嘴唇、舌头或者咽喉肿胀,甚至休克等。
卡法坦特应该如何保存?
卡法坦特药品应该在2~8°C的环境中保存。
药物相互作用
有些药物可能与卡法坦特相互作用,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维生素、中药等。这些药物与卡法坦特一起使用前请咨询医生。
合理用药
药物必须合理使用,避免滥用。处方药应该由医生开置,非处方药应该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卡法坦特是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使用。
卡法坦特需要由对早产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处理富有经验的儿科医师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