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为氨基酸类药,精氨酸在人体内可参与
鸟氨酸循环,使人体内产生的氨,经氨-鸟氨酸循环转变成无毒的
尿素,并通过尿液排出,从而发挥降低
血氨的作用。临床主要用于
肝性脑病及其他由
高氨血症所致疾病的治疗。
适应证
盐酸精氨酸片
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用于肝性脑病中忌钠患者的治疗。
其他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给药:约90分钟达血药峰值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
静脉给药:注射给药后22~30分钟达血药浓度峰值,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口服片剂:该药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一天服用3次,即每8小时一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静脉注射:本品维持时间尚不明确,注射剂型血浆清除半衰期为1.2~2小时,给药频次根据患者病情决定,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说明书提示,本品与
谷氨酸合用,如
谷氨酸钠、
谷氨酸钾,可增强降低血氨及增加肝脏精氨酸酶活性的作用,适用于
慢性肝病引起的高血氨症的辅助治疗,并可用于抢救肝性脑病有缺钙者。
精氨酸与
阿司匹林联合应用,可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疼痛的对症处理,加强环氧酶的抑制作用,减少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抗炎作用,比单用阿司匹林起效更快、作用更好。
精氨酸与布洛芬联合应用,用于治疗各类疼痛,如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关节和韧带痛、
背痛、头痛及流感引起的发热。精氨酸可提高布洛芬的溶解度,比单用布洛芬的吸收速度快,治疗效果好。
禁用情况
对本品及其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高氯性酸中毒患者禁用。
肾功能不全禁用。
无尿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儿童慎用。
低血压患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年人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目前精氨酸对孕妇的影响尚不明确,孕妇应慎用,必要时应权衡利弊,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哺乳期妇女:目前精氨酸对哺乳期女性的影响尚不明确,请咨询医生后谨慎使用。
儿童:目前精氨酸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关报道较少,影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应严格遵循医嘱,并在监护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人:精氨酸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应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螺内酯:精氨酸可使细胞内钾移到细胞外,而螺内酯可减少肾脏的钾排泄,特别在合并严重
肝脏疾病的患者中,两者联用时可引起
高钾血症,因此不建议联用。这一相互作用也可能见于其他保钾利尿药。
强心苷类:如
地高辛、去乙酰毛花苷等,联合应用可能引起不良后果。
使用雌激素补充治疗或口服含雌激素避孕药的患者,应用本品进行垂体功能测定时,可出现生长激素水平假性升高,从而干扰对垂体功能的判断。
剂型规格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20ml:5g/支。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5g/瓶;10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需稀释后使用,建议用5%
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给药。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本品为白色块状物或粉末,需溶解后使用,建议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溶解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给药。
用量
片剂:0.75~1.5g(3~6片)/次,一日3次。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15~20g(3~4支)/次,于4小时内滴完。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15~20g/次,于4小时内滴完或遵医嘱用药。
药物漏用
片剂
本品普通片剂每日服用3次,可以按照“漏服药物时间是否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二分之一”原则来判断是否需要补服药物。
无需补服:如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3片,患者8时服用3片,14时忘记服用,18时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于20时正常服用3片即可。
需要服用:如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3片,患者8时服用3片,14时忘记服用,15时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需补服3片,再于20时服用3片即可。
提示:药品不可擅自加倍剂量服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建议患者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漏用。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注射剂型通常根据医嘱在院内用药,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如发现漏用,应立即告知医生采取补救措施。
如漏用的时间较短(未超过用药标准时间间隔的一半),可经充分临床评估后尽快补用;若漏用时间过长,则不需补用,下次给药维持原剂量。
药物过量
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扩张外周血管而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引起的严重不适,如头晕、视物模糊、晕厥等,应马上停药就医,由医生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药物停用
本品治疗疗程因患者病情严重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可擅自、长时间使用,请在医生指导下停用药品。
用药后出现各类难以耐受的不良反应如低血压、过敏反应等应立即停药并就医,给予针对性治疗。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四肢麻木。
皮肤/皮下组织:面色潮红。
其他:如低血压、
电解质紊乱,严重者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患者出现轻度不适,如恶心、头晕、面红等,表现症状较轻,可以耐受,则通常不需停药,停药后症状即消失。如果进展为严重不适,或停药后症状持续存在甚至加重应立即告知医生或药师,在专业指导下调整用药(如调整输注速度或停药)或给予针对性治疗。
若患者用药后出现不可耐受的症状,如过敏、低血压、
酸中毒或肝肾功能异常等应及时停药并及时就医,给予针对性处理。
药物贮存
片剂:密封,干燥处保存。
其他
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气检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本品静脉输注用药时,快速输注可引起不良反应,如呕吐、流涎(流口水)、面红等,因此,患者输注过程不可自行调节输注速度。
如药品发生性状改变,则不应继续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