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霉素为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对金葡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及
淋球菌,以及沙眼衣原体等有较好抑制作用,现仅作为局部性应用,适用于浅表皮肤和眼部感染。
适应证
盐酸金霉素软膏
用于
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主要是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化脓菌感染。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盐酸金霉素眼膏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性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浅表眼部感染。如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眼睑炎、麦粒肿等眼部感染性疾病。
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
药物起效时间
尚未有明确数据显示本品具体起效时间。
药物维持时间
尚未有明确数据显示本品具体维持时间。一般盐酸金霉素软膏一天用药2~3次,盐酸金霉素眼膏一天用药1~2次。
药物联用
尚无权威证据表明本药与其他药物联用具有良好疗效。
金霉素能涂破皮伤口吗?
金霉素软膏一般不涂破皮伤口,金霉素眼膏只用于眼部。破皮伤口主要是以消毒、保持无菌为原则。
皮肤出现破皮伤口后,需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一般使用75%酒精、碘伏、
聚维酮碘等进行消毒处理。
而金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许多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对金霉素敏感,对于小面积的烧伤以及化脓性的皮肤病,浅表皮肤感染等有一定的治疗作用。然而并不用于破皮伤口的涂抹,以免影响伤口愈合。
而且金霉素不具有消毒的作用,不能够完全杀灭所有的细菌。如果出现伤口还是要及时就医。
金霉素眼膏对伤口愈合有用吗?
金霉素眼膏并不能促进伤口愈合。
金霉素眼膏是一种仅用于眼部感染的药膏,用于治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导致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眼睑炎、麦粒肿。
该药物仅用于眼部,并不能用于促进伤口愈合。对伤口处理时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相关药品。
禁用情况
孕妇、哺乳期妇女、小儿避免使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应避免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并可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虽然金霉素仅在局部使用,但如必须使用请遵医嘱。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药物浓度较髙,如有适应证,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评估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
儿童
儿童应避免使用,8岁以下儿童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如必须使用请遵医嘱,并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人
尚未进行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特定研究,请遵医嘱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剂型规格
软膏剂:10.0g/支。
眼膏剂:0.5%,2.0g/支;0.5%,2.5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盐酸金霉素软膏
局部外用,均匀涂抹于浅表患处。
盐酸金霉素眼膏
仅限于眼部使用,涂于眼睑内,使用前应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触碰眼睛和手,防止损伤和污染。
如果佩戴隐形眼镜,用药前记得取出。
用量
盐酸金霉素软膏
使用时每次取适量,每日2~3次。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盐酸金霉素眼膏
使用时每次取适量,每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个月或更长。
药物漏用
抗菌药不按时用药容易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一旦发现漏用应立即补用,下次按原剂量,用药时间适当顺延。
药物过量
金霉素目前并没有过量使用后危害的相关研究报道,因为其是外用药,吸收有限。如过量使用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咨询医生采取应对措施。
药物停用
盐酸金霉素软膏
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盐酸金霉素眼膏
除急性或慢性沙眼外,其他症状不宜长时间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时,应停药就医。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表现及处理方法
金霉素眼膏
眼部出现轻微刺激感。
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清水冲洗眼睛进行改善,如果刺痛感强烈应及时告知医生。
偶见过敏反应,出现眼睛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处理方法:停止用药,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更换药物治疗,或者进行抗过敏治疗。
金霉素软膏
处理方法:停止用药,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更换药物治疗,或者进行抗过敏治疗。
药物贮存
密闭,在干燥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其他
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金霉素眼膏仅用于眼部,避免内服。
金霉素软膏仅用于皮肤,避免内服。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