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嘧啶为中效磺胺类抗菌药。对许多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具抗菌作用,主要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
适应证
与
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等感染。
星形奴卡菌病。
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涵体
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治疗疮疖化脓、溃烂皮肤擦伤等症。
治疗沙眼、结膜炎、眼内敏感菌感染等。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的口服制剂易吸收,约可吸收给药量的70%以上,但吸收较缓慢,达峰时间为3~6小时,在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请遵医嘱用药。
本品的外用制剂,局部使用可直接发挥作用,起效时间较快,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本品的口服制剂消除半衰期约为8~13小时,每日用药2~4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复方磺胺嘧啶片:由磺胺嘧啶与甲氧苄啶组成复方制剂,可用于敏感菌株所致的感染: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
急性中耳炎等。
磺胺嘧啶是治什么病的
磺胺嘧啶属于磺胺类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中耳炎等。
1.磺胺嘧啶常用剂型有片剂、软膏、注射液等,属于广谱抗菌药物之一,但是临床上许多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所以主要用于敏感细菌以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导致的感染。
2.可用于:
(1)敏感脑膜炎球菌导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和预防。
(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导致的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3)星形奴卡菌病。
(4)治疗由沙眼衣原体导致的宫颈炎和尿道炎以及沙眼衣原体导致的新生儿包涵体结膜炎。
3.磺胺嘧啶软膏类药物可用于烧伤和其他创伤导致的新鲜创面继发创面感染,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但是对磺胺类药物过敏以及哺乳期、妊娠期、小于两个月的婴儿等需禁止使用。
如果需要采用磺胺嘧啶药物进行治疗,需在医生指导下,遵从医嘱进行使用。
禁用情况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新生儿以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失水患者慎用。
休克患者慎用。
老年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应禁用。
哺乳期妇女: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
溶血性贫血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老年人: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
皮疹、骨髓抑制和
血小板减少等。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不良相互作用
与尿碱化剂合用,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
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
硫喷妥钠合用,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
与骨髓抑制剂合用,可能增强骨髓抑制剂潜在的毒副作用,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与溶栓药合用,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与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
肝病史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
与光敏感药物合用,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与
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
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
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与保泰松合用,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最好避免与此类药物同时应用。
与
磺吡酮合用,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并将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或药师。
磺胺嘧啶钠的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片剂:0.2g/片;0.25g/片;0.5g/片。
软膏剂:10g:0.5g/支。
混悬剂:10%(g/ml)/瓶。
眼膏剂:5%/支。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混悬剂:口服。
软膏剂:外用,涂患处。
眼膏剂:涂于眼睑内。
用量
片剂
治疗一般感染:成人常用量一次1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按体重一次25~30mg/k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总量不超过2g)。
预防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g,一日2次,疗程2日;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每日0.5g,疗程2~3日。
软膏剂
取适量涂患处,一日1次。
混悬剂
一次10ml,一日2次,治疗
脑膜炎一次10ml,一日4次,服时摇匀。
眼膏剂
取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2次。
药物漏用
本品片剂、混悬剂为抗菌药物,漏服血药浓度达不到有效杀菌浓度,会使治疗无效。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
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如果您不能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本品软膏剂、眼膏剂为外用药物,如有药物漏用情况,可立即补用。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磺胺血药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措施: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
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过敏反应:
药疹、严重者可出现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光敏反应、
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等。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
神经系统:头痛、乏力、精神错乱、
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其他: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过敏反应:应避免搔抓,如出现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支持治疗。
血液系统: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支持治疗。
肝脏损害:若出现
黄疸、肝功能减退可遵医嘱对症支持治疗,如出现急性肝坏死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肾脏损害: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若出现间充质性
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胃肠道反应:若出现症状轻微,可耐受,不影响继续用药;若出现艰难梭菌肠炎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对症支持治疗。
神经系统:若出现头痛、乏力,保证充足休息即可,若出现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需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对症支持治疗。
其他:症状较轻者一般无须特殊处理,若出现较重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不超过20℃)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可能过敏。对
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过敏。
服用期间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治疗期间需进行全血象检查,特别是对于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
治疗期间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
结晶尿。
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药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出现结晶尿液机会增多,故一般不推荐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疗。
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治疗期间,需要增加对维生素K的补充。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