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法林钠片属于香豆素类抗凝药物,主要用于防治
深静脉血栓形成、
肺栓塞、心脏瓣膜术后或
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复发和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以及局部短暂缺血。
适应证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
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在口服后12~18小时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华法林钠片的半衰期约37小时,作用效果能够维持3-6天。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华法林钠片用量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大吗?
华法林钠片的用量应根据凝血功能测定情况及时调整用药剂量,而不应只考虑年龄问题。详情请遵医嘱。
长期服用华法林钠片的患者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服用华法林钠片的个体差异比较大,同时易于与其他食物和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影响临床疗效。
因此,用药期间应注意凝血功能监测,并调整饮食以及与其它合并药物用药时的用药剂量。
禁用情况
近期手术,尤其是进行脑、脊髓及眼科手术者禁用。
对华法林以及本品中任一辅料过敏者禁用。
有出血倾向(冯威利布兰德病、
血友病、
血小板减少及血小板功能不全)者和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及肝硬化患者禁用。
未经治疗或不能控制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近期颅内出血或颅内出血倾向(如脑动脉瘤)患者禁用。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患者慎用。
各种血液病患者慎用。
哺乳期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妊娠期服用华法林钠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畸形。因此,妊娠第6~12周及Ⅲ周期中段后禁用,其他周期应慎用。
如果已经怀孕或计划怀孕,请及时告知医生并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哺乳期女性:哺乳期妇女应慎用。详情请咨询医生。
儿童: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老人:老年患者可能对药物更加敏感,因此用药剂量可适当减少。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谨慎联用
合用可减弱抗凝作用的药物:包括抑制口服抗凝药吸收的药物,包括轻泻药、
灰黄霉素、
利福平、格鲁米特、甲丙氨酯等;以及维生素K、口服避孕药和雌激素等,可与本品竞争有关酶蛋白,促进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合成;以及肝药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等能加速本品代谢,减弱其抗凝作用。
本品与
水合氯醛合用,其药效和毒性均增强,应减量慎用。
维生素 K 的吸收障碍或合成下降也影响本品的抗凝作用。
剂型规格
片剂:1mg/片;2.5mg/片;3mg/片;5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为片剂,应口服给药。每日服药时间应尽量一致。同时应该特别警惕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肝肾功能不全及特殊人群的用药剂量。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用量
使用华法林抗凝治疗所需剂量,根据不同疾病有不同要求,应定期检测INR(
国际标准化比值)且应动态调整每日药量。详情请遵医嘱。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INR范围: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为2.5~3.5;其他适应证,INR为2.0~3.0。
成年人用药
避免冲击治疗,第1~3天口服3~4mg,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
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
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因为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需马上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
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儿童用药
儿童抗凝治疗的开始及跟踪需由儿科专业医生执行,详情请遵医嘱。
术前、围手术期及术后抗凝治疗
在手术前1周测定INR:手术前1-5日停止华法林钠。若患者有血栓高风险,皮注治疗剂量
低分子量肝素作预防。测定活化的第Ⅹ因子(Fxa)监测肝素作用,直至达到有效治疗水平(0.3-0.7抗Fxa单位/ml)。
暂停华法林钠治疗(按INR值确定):若INR>4.0,手术前5日停药;若INR为3.0-4.0,术前3日停药;若INR为2.0-3.0,手术前2日停药。
在手术前傍晚测定INR,若INR>1.8,给予口服或静注0.5-1mg
维生素K1;在手术当日考虑给予静滴普通肝素或预防性低分子量肝素;术后5-7日,继续皮下注射低分子量肝素同时重新开始使用华法林钠治疗。
小手术当日傍晚,以正常维持剂量继续华法林钠治疗,在大手术后患者开始接受静滴营养当日继续华法林钠治疗。
药物漏用
华法林钠片的抗凝效果持续24小时以上。如果病人在某天的规定服药时间未服用规定剂量的华法林钠片,病人应该在同一天尽快服用该剂量,而不应该在第二天剂量加倍来弥补漏服的剂量。
药物过量
症状
出血(如:出现茶色尿(或血尿)、月经量过多、黑便、
瘀斑、浅表损伤造成的过度瘀青或持续性渗液、不明原因
血红蛋白降低)是过度抗凝的表现。
解决措施
过度抗凝的治疗取决于 INR 水平、有无出血及其他临床情况。
停止服用华法林钠片即可逆转其抗凝作用,如有必要,可口服或注射维生素 K1 治疗,维生素 K1 可以降低后续华法林钠片的作用,且患者可在延长的 INR 快速逆转后恢复到治疗前的凝血状态。
恢复华法林钠片的使用可以逆转维生素 K 的作用,通过仔细地剂量调整可以再次达到预期的 INR。如需快速再抗凝,肝素是首选的初始治疗药物。
如需快速逆转华法林钠片的作用,可供选择的治疗措施有凝血酶原复合物(PCC)、新鲜冰冻血浆或活化的凝血因子 VII。
使用血液制品有导致肝炎和其他病毒性疾病的风险,PCC 和活化的凝血因子 VII 也会增加
血栓形成的风险。因此,这些制剂只能在华法林钠片过量导致的特殊或危及生命的出血时使用。
轻微过量以及逐渐过量时,一般只需停药直至INR恢复至目标范围内。
当服用过大剂量,应避免洗胃以防发生大出血,重复给予
活性炭可防止华法林钠被进一步吸收及肝肠再循环。详情请咨询医生。
若已用活性炭治疗,还须静注维生素K;若出现出血并发症,给予维生素K、凝血因子浓缩液或新鲜冰冻血浆可逆转华法林钠作用。
若之后仍需口服抗凝药治疗,应避免使用剂量超过10 mg的维生素K,否则病人对华法林钠的抵抗作用可持续2周。可应用以下措施治疗过量。
无临床明显出血情况
INR<5.0:先停止下次华法林钠剂量,当INR恢复至治疗范围内及在较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INR5.0~9.0:先停华法林钠1-2次剂量,当INR恢复至治疗范围内及在较低剂量下重新治疗;或先停1次华法林钠,口服1~2.5mg维生素K。
INR>9.0:先停华法林钠,口服3.0~5.0mg维生素K。
适应用于快速逆转华法林钠的抗凝作用
INR5.0~9.0及已安排手术:推荐先停华法林钠及手术程序前约24小时口服2~4mg维生素K,可给予另一次口服1~2mg维生素K。
INR>20或严重出血:推荐缓慢静滴维生素K,或根据患者情况迫切性可给予新鲜冰冻血浆或凝血因子复合物。如有必要,可每12小时重复维生素K治疗。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血液系统:用药过量引起的皮肤、黏膜及内脏等出血。肢体缺血、坏死和
坏疽。
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腹泻等。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和过敏性反应。
呼吸系统:气管或支气管钙化。
肝胆系统:可逆性肝酶升高、淤积性胆炎。
一般症状:畏寒。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血液系统:出现大量出血无法停止的情况需立即停药,就医治疗。出现坏死和坏疽的情况,若使用相关药物可缓解则自行观察,若无法缓解则就医治疗。
消化系统:注意饮食和休息,情况无大碍则自行观察,未缓解请就医治疗。
免疫系统:出现严重过敏(如荨麻疹、喉头水肿)则须立即停药,就医治疗。
皮肤:出现皮疹等皮肤轻微反应可使用相关药物自行缓解。
呼吸系统: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治疗。
一般症状:无须特殊处理。
如用药后出现不适,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或到医院就诊。
药物贮存
应遮光、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一种治疗窗很窄的药物,剂量必须个体化,剂量的精确与否对取得疗效和降低不良反应十分重要。治疗期间需定期检查
凝血酶原时间,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以评估抗凝靶值,并严密观察有无口腔粘膜、鼻腔、皮下出血,减少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避免过度劳累和抑制损伤的活动。
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华法林抗凝治疗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并严密监测,除了上述不良反应,可能出现其他的副作用,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就诊。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