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化三醇是维生素D3最重要的活性代谢产物之一,通常在肾脏内形成。
骨化三醇可以促进肠道和肾小管对钙的吸收,抑制
甲状旁腺增生,纠正低血钙,同时还能调节骨的无机盐代谢,防止骨质疏松。
适应证
口服制剂适应证
特发性、假性或手术后甲状旁腺功能减退。
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
注射制剂适应证
外用制剂适应证
局部外用可治疗轻度至中度
银屑病(不超过体表面积的35%,牛皮癣)。
其他用途
据广东省药学会发布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2022年版)》,除了前述适应证以外,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的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骨化三醇胶囊还可用于治疗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引起的低钙血症。
以上用法虽然暂未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但是该用法是结合了临床研究数据、医生个人的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以及患者病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制订的用药方案。
不过,实施时需要在医师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后进行规范治疗,相关用法用量应遵医嘱,患者切不可自行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制剂起效时间
本药口服由肠道迅速吸收,口服单剂0.25~1.0µg后,一般3~6小时内达到血药峰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7日内达到稳态浓度。
另外,
肾病综合征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中,骨化三醇血药浓度降低,达峰时间延长,药物的起效时间也会相对延长。
注射制剂起效时间
本药静脉推注可迅速出现于血液中,但药物的起效时间具体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遵医嘱使用。
外用制剂起效时间
本药外用的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口服制剂、注射制剂药效维持时间
单剂量骨化三醇的药理作用可持续3~5日,因此本药口服制剂与注射制剂的药物维持时间一般为3~5日。
外用制剂药效维持时间
骨化三醇外用制剂的药物维持时间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但本药外用时每日2次,具体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联用
目前尚无关于本药与其他药物联用的权威依据,如需联用,还请提前咨询医生。
吃骨化三醇还需要补钙吗?
在使用骨化三醇治疗的起始阶段需要补钙。
骨化三醇在治疗初期应尽可能使用最小剂量,之后再根据每个患者的血钙水平谨慎确定每日最佳剂量,但本药达到最佳疗效的先决条件是足够但不过量的钙摄入量(至少摄入600mg,美国推荐成人每日约 800mg),因此在使用骨化三醇治疗的起始阶段补钙是必要的。
之后,由于胃肠道对钙的吸收情况逐渐好转,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保持较低的钙摄入量,有些高血钙倾向的患者可能只需要小剂量补钙,或者完全不需要补钙。
患者还需注意,每日钙总摄入量(包括食物和药物)平均大约为800mg,不应超过1000mg。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较为规范的饮食,以便掌握每日钙的摄入总量。
阿法骨化醇与骨化三醇的区别有哪些?
阿法骨化醇与骨化三醇都是维生素D3的衍生物,两者主要的区别是药物在体内代谢的过程不同,除此之外,两者的适应证也有区别。
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不同:阿法骨化醇不能直接在体内发挥作用,需经肝脏转化为骨化三醇才能发挥作用,作用相对缓慢但持久,耐受性较好,不容易导致血钙一过性的升高;骨化三醇是维生素D的活性代谢物,可以直接在体内发挥作用,其作用发挥更快、更直接。
适应证有区别:阿法骨化醇与骨化三醇均可用于治疗佝偻病、骨质疏松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除上述疾病外,骨化三醇还可用于慢性肾透析所致低钙血症、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以及银屑病。
禁用情况
对骨化三醇或同类药品以及其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的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易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儿童慎用。
正在进行透析的老年患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吸收障碍综合征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骨化三醇能产生维生素D的作用,而关于孕妇服用维生素D的安全性尚未被确定,动物研究发现骨化三醇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且本药外用制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也未曾在孕妇中进行过研究,因此孕妇需经医生权衡利弊后方可使用本药,并谨遵医嘱用药。
哺乳期女性
外源性骨化三醇吸收后可随乳汁排泄,为防止母亲发生高钙血症以及骨化三醇对受乳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建议服用骨化三醇的母亲不应哺乳。如有用药需求,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儿童
目前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因此不推荐使用,如有用药需求,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年人
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无需特殊剂量,但建议监测血钙和
血肌酐浓度。对于正进行透析的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建议谨慎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其他维生素D制剂及其衍生物:骨化三醇作为目前最有效的维生素D代谢产物,故不需要与其他维生素D制剂合用,以免发生高维生素D血症。
含镁药物:含镁药物(如抗酸药)与骨化三醇联用可能导致
高镁血症,故长期接受透析的患者使用骨化三醇进行治疗时,不能应用含镁药物。
谨慎联用
因药效降低而需要谨慎联用
肝药酶诱导药:肝药酶诱导药(如二苯乙内酰胺、苯巴比妥等)可能会增加骨化三醇的代谢,从而降低后者的血药浓度,如需联用肝药酶诱导药则应增加骨化三醇的药物剂量。
胆汁酸螯合剂:胆汁酸螯合剂(包括消胆胺和司维拉姆)可以降低脂溶性维生素在肠道的吸收,故可能削弱骨化三醇在肠道的吸收,导致骨化三醇肠道内吸收不良。
激素类药物:维生素D类似物和激素类药物(如皮质类激素)之间存在功能性拮抗的关系,维生素D类制剂能促进钙的吸收,而激素类药物则抑制钙的吸收,两者联用会导致药效降低。
磷制剂:由于骨化三醇会影响磷在肠道、骨骼、肾脏内的输送,因此需要根据血磷浓度调整磷结合性制剂的用量。需要注意的是,维生素D对抗型
佝偻病患者(家族性低磷血症)仍需继续口服磷制剂,但应考虑骨化三醇对肠道的刺激,磷的吸收会受到影响,磷的需要量也会随之改变。
钙制剂:骨化三醇胶丸与大剂量钙制剂合用可能会发生高钙血症。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要谨慎联用
噻唑类利尿剂:骨化三醇与噻唑类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合用会增加高钙血症的危险。
洋地黄类药物:对于正在使用洋地黄类药物(如
地高辛)治疗的患者,骨化三醇的用量必须谨慎制定,因为这类患者如果发生高钙血症可能会诱发心律失常。
脱屑剂、收敛剂或刺激性药物:本药外用制剂有潜在的轻微刺激性,和脱屑剂、收敛剂或刺激性药物合用可能会导致刺激加重。
骨化三醇为处方药,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口服制剂
胶丸剂:0.25μg/粒。
胶囊剂:0.25μg/粒;0.5μg/粒;1.0μg/粒。
注射制剂
注射剂:1ml:1μg/支;1ml:2μg/支。
外用制剂
软膏剂:3μg/g。
具体用法
用法
胶丸剂、胶囊剂: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注射剂:仅可静脉注射。
软膏剂:局部外用,患处清洗后,薄涂一层即可。
用量
口服制剂用量
用于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
推荐剂量为每次0.25µg,每日2次。患者服药后应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进行监测血钙和
血肌酐浓度,并且以后每6个月监测一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0.25µg,如果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则隔日服用0.25µg即可。
如果2~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显改善,则应在医生指导下每隔2~4周将每日剂量增加0.25µg,且在此期间每周至少测定两次血钙。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患者的最佳剂量在每日0.5~1.0µg之间。
用于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和佝偻病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0.25µg,早晨口服。如果患者的生化指标和症状未见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增加剂量,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两次血钙。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的患者偶见吸收不佳的情况,因此这类患者需要的剂量较大。患有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的孕妇若使用骨化三醇进行治疗,则应在医生指导下在妊娠后期加大剂量,在产后及哺乳期减小剂量。
注射制剂用量
推荐剂量:每次0.5μg(0.01μg/kg),每周3次,隔日一次。骨化三醇注射液可用于静脉推注,在患者透析后从其血液透析导管中给予。
如果生化指标和临床反应无明显改善,可每隔2~4周增加剂量至0.2~0.5μg。在此期间,应注意检测血清钙和磷水平,至少每星期两次,如果出现
高钙血症,必须立即停药直到血钙恢复正常。
大多数透析患者对0.5~3.0μg(0.01~0.05μg/kg),每周3次的剂量有明显疗效。
外用制剂用量
每日2次,早晚各1次。
每日涂抹药膏的面积不可以超过全身表面积的35%,涂抹的量不可以超过30g。
药物漏用
口服制剂漏用
每天用药1次时,如果发现漏服,应立即补服,第2天服药时间顺延即可。
每天服药2次时,如发现漏用的时间较短,则尽快补服;若患者发现漏用的时间已超过服药标准时间间隔的一半,则不需要补服,于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
无需补服:如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用药一次,如果8时忘记用药,在14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0时正常服药即可。
需要补服:如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用药一次,如果8时忘记用药,在14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服,并于20时正常服药即可。
建议患者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漏用。
注射制剂漏用
本药注射剂通常由护士进行操作,一般不存在漏用。
外用制剂漏用
外用制剂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一次。如果发现漏用时距离下次用药时间已不足标准用药间隔的一半,则不需要补用,下次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
无需补用:如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用药一次,如果8时忘记用药,在14时后想起,则无需补用,于20时正常用药即可。
需要补用:如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用药一次,如果8时忘记用药,在14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用,并于20时正常用药即可。
建议患者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漏用。
药物过量
口服制剂及注射制剂过量
骨化三醇为维生素D的衍生物,本药口服制剂及注射制剂过量使用所产生的症状也与维生素D过量的危害相似,可引起高血钙、高
尿钙和高血磷,高钙血症还可能导致肾皮质、肺、心肌、胰腺等组织器官的转移性钙化。
症状
急性症状:食欲缺乏、头痛、呕吐、便秘等。
慢性症状:虚弱、体重减轻、
感觉障碍,可能会出现发热伴口渴、脱水、多尿、情感淡漠、泌尿道感染、发育停止等。
措施
若发现或怀疑骨化三醇过量,应立刻停药,并及时就医。症状较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采取低钙饮食,减少钙的摄入量,按要求每日测定血清钙的含量,直到血钙值恢复正常。
症状较重者,应及时就医。口服过量者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洗胃或催吐,防止药物进一步吸收,同时可服用
液状石蜡,以促进药物经肠道排泄;血液透析者还可采用无钙透析液的透析法,校正持续升高或显著升高的血清钙浓度。
遵医嘱重复测定血钙,如血钙持续增高,应使用皮质类固醇和磷制剂、双磷酸盐类等药物,并在医生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以适当利尿。
外用制剂
症状:外用过量可能会引起皮肤发红、不适感或者脱皮。
措施:症状较轻者,应立即停药并洗去局部药膏,同时避免搔抓皮肤,以免加重刺激;若症状较重或者症状持续不缓解,还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应治疗。
药物停用
若患者病情得到明显控制,可遵医嘱停止用药。
若血钙浓度比正常值(9~11mg/dl,或2.25~2.750mmol/L)高出1mg/dl,或血肌酐升高到大于120µmol/L,应立即停止用药或遵医嘱减少用药剂量直至血钙正常。
若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如
皮疹、瘙痒等)或严重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发热、多尿等),请立即停止用药,并及时就医,接受规范治疗。
本药外用6周后应停药,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下一步治疗。
不良反应的表现
代谢/内分泌系统反应:以
高钙血症或钙中毒最为常见,包括急性症状与慢性症状,与高血钙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有关。少见
高镁血症、高磷酸血症、
高胆固醇血症。
肌肉骨骼系统反应:如肢端疼痛。若并发高钙和
高磷血症,可能发生软组织钙化,局部出现疼痛、肿胀、活动障碍等不适。
泌尿生殖系统反应:如尿频,偶有泌尿道感染。
胃肠道反应:如腹痛,偶有食欲减退、便秘、呕吐。
精神反应:如激动、恐惧,偶有情感淡漠。
皮肤反应:外用可见皮肤刺激症状,如皮肤刺痒、发红,少见皮肤瘙痒。
其他反应:如营养不良、发热、口渴、脱水、发育停止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出现高钙血症,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医生,遵医嘱处理。症状较轻者可采用低钙饮食,并停用钙补充剂,待血钙恢复正常,再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调整剂量;症状较重者,还应及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应治疗。
若出现皮肤发红、刺痒或者皮疹等不良反应,患者要注意清淡饮食,避免搔抓皮肤,并告知医生,通常可以继续用药或停药1~2天内自行缓解。
若出现食欲缺乏、呕吐、发热、超敏荨麻疹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医生,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应治疗。例如出现呕吐可以给予止吐药物治疗;出现发热可以使用布洛芬等退热药;出现超敏荨麻疹需进行抗过敏治疗等,待状态稳定后再更换其他药物治疗。
药物贮存
骨化三醇胶丸应置于遮光、密闭,25℃以下干燥处保存。
骨化三醇软胶囊应遮光、密闭,30℃以下保存。
骨化三醇注射液应避光保存,贮存于室温(15℃~30℃)中,避免过热,但短暂暴露于40℃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骨化三醇软膏应置于25℃以下环境中保存。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骨化三醇应尽量避免在环境中的释放。药品不应经废水处置,应避免经家用垃圾方式处置。如果当地有条件,可使用有效的收集系统处置。
其他
骨化三醇口服制剂及注射制剂的每日最佳剂量应根据患者的血钙水平谨慎制定,开始使用骨化三醇治疗时,应尽可能使用最小剂量,并且不能在没有监测血钙水平的情况下增加用量。
应用骨化三醇口服制剂及注射制剂治疗开始时补钙是必要的,每日钙总摄入量(包括从食物和药物中摄入的钙)至少为600mg,美国成人钙的建议每日摄取量为800~1200mg。
使用本药口服制剂或注射制剂应严格遵守处方饮食,必须估算每日饮食中钙的摄入量,并调整剂量,防止因饮食改变(如奶制品的摄入)导致钙摄入量增加导致高血钙。
使用骨化三醇口服制剂或注射制剂初期应该经常进行血清钙磷水平的检查(建议每周两次)。此外,还应定期做眼科检查和可疑解剖学部位的放射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异位钙沉积。
使用骨化三醇口服制剂或注射制剂维持治疗期间,患者应定期检查血清钙、磷、镁和
碱性磷酸酶以及24小时
尿钙尿磷排量等。
肾功能正常的患者使用骨化三醇口服制剂或注射制剂时必须避免脱水,因此水的摄入量应当保证足够。
骨化三醇外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因面部容易发生刺激,应小心用于脸部。
使用骨化三醇软膏后,应注意清洗双手,以免药物接触其他未病变部位。
骨化三醇软膏不可使用封包疗法,对皮损处进行封闭式包裹。
对于过期或未使用的骨化三醇胶丸,应尽量避免其释放于环境中。本药应避免经废水处置,同时避免经家用垃圾方式处置。尽量送去当地相关药品处理部分进行系统处置。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