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喃妥因为广谱人工合成抗菌药,属于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杀菌的作用。由于该药在肾中的药物浓度较高,临床上主要用于急性单纯性
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反复发作尿路感染患者预防急性发作。
适应证
本药临床上可用于由大肠杆菌、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及反复发作尿路感染患者预防急性发作,呋喃妥因对此有较强的抗菌活性,能有效的治疗此类疾病。
药物起效时间
使用呋喃妥因后的药物起效时间尚不明确,与药物剂型、患者病情、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患者遵医嘱服药即可。
药物维持时间
呋喃妥因的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口服剂型半衰期为0.3~1小时,一日用药3~4次;栓剂半衰期尚不明确,一日用药1~2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常用药物联用
甲氧苄啶:本药与甲氧苄啶(TMP)合用可增加抗菌作用。
维生素B1、维生素B6:呋喃妥因栓与维生素B1、维生素B6合用能降低毒副作用。
尿路感染吃呋喃妥因最多吃多久?
尿路感染的治疗疗程至少7天,不宜超过14天。长期服药,尤其是6个月以上的用药,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如
间质性肺炎等。
禁用情况
对硝基呋喃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小于60mL/分)禁用。
新生儿禁用。
孕晚期妇女禁用。
慎用情况
周围神经病变患者慎用。
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老年人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药可以透过胎盘屏障,可能诱发胎儿发生
溶血性贫血,孕晚期妇女禁用。
哺乳期女性
少量本药可随乳汁分泌,可诱发乳儿(尤其是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发生溶血性贫血,服用本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儿童
新生儿禁用。非新生儿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老人
老年患者应慎用,必须使用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老年患者的前列腺感染不宜使用本药。
不良相互作用
不宜联用
喹诺酮类药物(如
诺氟沙星、萘啶酸等):呋喃妥因与喹诺酮类药物(如诺氟沙星、萘啶酸等)联用有抗菌拮抗作用,二者不宜合用。
碳酸氢钠等碱性药物:碳酸氢钠等碱性药物可使尿液碱化,由于本药在酸性尿液中的活性较强,碱性尿液中药效降低,所以二者不宜合用。
含三矽酸镁的抗酸药:含三矽酸镁的抗酸药可能吸附本药导致本品的吸收速率降低、吸收量减少,二者不宜合用。
谨慎联用
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丙磺舒及苯磺唑酮:呋喃妥因与丙磺舒及苯磺唑酮联用,可抑制本药的肾小管分泌,导致本药的血药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尿药浓度减低,疗效减弱,联用时应注意调整本药剂量。
叶酸:呋喃妥因与叶酸合用,可降低叶酸的吸收,使叶酸的血药浓度下降,二者合用,应调整叶酸的用药剂量。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导致溶血的药物(如奎宁、乙酰水杨酸、磺胺类药物等):呋喃妥因与可导致溶血的药物(如奎宁、乙酰水杨酸、磺胺类药物等)同用可能增加药物性溶血的发生率,二者应谨慎联用。
肝毒性药物(如
异烟肼、
利福平、
酮康唑等):呋喃妥因与肝毒性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酮康唑等)联用会增加肝毒性反应,二者应谨慎联用。
神经毒性药物(如
多柔比星、苯妥英钠等):呋喃妥因与神经毒性药物(如多柔比星、苯妥英钠等)联用可能增加神经毒性,二者应谨慎联用。
剂型规格
片剂:50mg/片;100mg/片。
肠溶片:50mg/片;100mg/片。
栓剂:100mg/枚。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与肠溶片剂:口服,宜与食物同时服用,以利于吸收并减少胃肠道刺激。
用量
成人
口服给药
治疗尿路感染:一次50~100mg,一日3~4次。单纯性
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疗程不低于1周,或用至尿培养阴性后至少3日,不宜超过14日。
预防尿路感染: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者,可一日50~100mg作预防应用,临睡前服用。
直肠给药
治疗尿路感染:一次1枚,一日1~2次。疗程不低于1周,或用至尿培养阴性后至少3日。
预防尿路感染:一日1枚。
儿童
口服给药
治疗尿路感染:1个月以上儿童,一日5~7mg/kg,分4次服。疗程不低于1周,或用至尿培养阴性后至少3日。
预防尿路感染:一日1mg/kg,临睡前服用。
直肠给药
治疗尿路感染:一次半枚,一日1~2次,或遵医嘱。疗程不低于1周,或用至尿培养阴性后至少3日。
预防尿路感染:一日半枚。
药物漏用
呋喃妥因为时间依赖性抗生素,不按时使用容易产生耐药性,一旦发现漏用应立即补用,下次按原剂量,用药时间可适当顺延。
药物过量
口服制剂
症状:过量用药的主要表现为呕吐。
处理:本药过量后无特效解毒药,需进一步诱导呕吐,并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也可经透析清除。
栓剂
栓剂用药过量的危害尚不明确,如果用药过量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医生,遵医嘱处理。
药物停用
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严重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腹泻等。
出现血液系统反应,如粒细胞减少,
溶血性贫血等,应停用并咨询医生。
出现严重的周围神经炎,请停止使用本品并咨询医生。
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
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
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消化系统:较常见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胃肠道症状。
血液系统: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有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可能发生
溶血性贫血。
精神神经系统:偶可发生头痛、头昏、嗜睡、
肌痛、
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表现为手足麻木,长时间可能导致肌萎缩),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药者尤易发生。
呼吸系统: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等急性肺炎表现,长期服用(6个月以上)者,偶可引起
间质性肺炎或
肺纤维化。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消化系统:出现轻度不良反应时,一般无需特别处理,若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治疗。
精神神经系统:出现轻度不良反应时,多为可逆,可自愈,若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治疗。
过敏反应:出现轻度的皮疹等,可咨询医生,使用口服抗组胺药进行对症治疗,过敏反应严重时,如全身性水肿等,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及时就医。
血液系统:一旦发生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其他:症状较轻时,一般无需特别处理,若症状严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治疗。
药物贮存
片剂、肠溶片:遮光,密封保存。
栓剂:遮光、密封、30度以下保存。
药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其他
本药尿液中的代谢产物可使
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干扰
尿糖测定。
本药疗程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代谢后在酸性的尿液中浓度较高,发挥抗菌作用,故长期应用本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