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光参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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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光参差
概述 病因 症状 就医 诊断 治疗 预后 日常
双眼屈光状态不相等,视力存在差异
屈光参差超过2.50D时,可能出现视疲劳、复视、头晕等
常由遗传因素、发育因素、外伤、不良用眼习惯等引起
可通过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屈光手术等方法进行矫正
定义
屈光参差指双眼屈光状态不相等,在屈光性质或程度上存在差异。换言之,双眼在一条或者两条子午线上的屈光力存在差异时,称为屈光参差。
两眼度数绝对相等的人比较少见,大多数人的双眼或多或少会有一定量的屈光参差。
根据是否引起双眼单视障碍分为生理性屈光参差和病理性屈光参差。
屈光度的单位用“D”表示,1D代表100度。
分类
根据是否引起双眼单视障碍分类
生理性屈光参差
双眼屈光度数不超过1D,一般没有临床症状。
病理性屈光参差
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1985)提出统一试行诊断标准,双眼屈光度数相差球镜>1.5D,柱镜>1.0D。
可引起视力改变、弱视、对比敏感度改变以及立体视锐度下降等。
根据屈光性质分类
临床常分成以下6种类型。
单纯性屈光参差
单纯远视性屈光参差:一眼远视,另一眼正视。
单纯近视性屈光参差:一眼近视,另一眼正视。
复合性屈光参差
复合远视性屈光参差:双眼均远视,一眼远视量比另一眼大1.00D以上。
复合近视性屈光参差:双眼均近视,一眼近视量比另一眼大1.00D以上。
混合性屈光参差
一眼近视,一眼远视。
单纯散光性屈光参差
一眼正常;另一眼有散光,伴有或不伴有近视、远视。
复合性散光性屈光参差
双眼均散光,一眼的散光量比另一眼大1.00D以上。
混合性散光屈光参差
双眼都有散光,但一眼伴有远视,另一眼伴有近视。
根据参差量分类
低度屈光参差
双眼参差量为0~2D。患者通常可以耐受框架镜的全部矫正。
高度屈光参差
双眼参差量为2.25~6D。患者通常会产生一些双眼共同视功能方面(如融合、分离、立体视)的问题。
重度屈光参差
双眼参差量>6D。患者通常没有明显的症状,一般是由于发生了抑制。
发病情况
国外学者报道各国不同年龄的屈光参差发病率从1.6%到35.3%不等,其随年龄增加而提高,每7年约有1%的增长。
屈光参差发病率在婴幼儿期显著下降(可能与眼球正视化和双眼视功能发育有关);在儿童、青少年期增加(可能与近视发展有关);在成年期相对稳定(可能与成年人屈光状态的稳定有关);到老年期又显著增加(可能与双眼视神经功能退化有关)。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