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复方制剂,含
硫酸沙丁胺醇和
异丙托溴铵,可减轻
支气管痉挛,且同时服用优于两药在推荐剂量下单独服用,使患者受益,可用于治疗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适应证
用于采用常规的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后仍持续显示气管痉挛症状以及需要使用第二种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使用后快速起效,其中
沙丁胺醇1~5分钟生效,异丙托溴铵吸入后15分钟产生显著的肺功能改善。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维持时间可能持续4~5小时或更长,其中的硫酸沙丁胺醇药效可持续4~6小时,异丙托溴铵药效可持续6小时。一天给药不超过12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禁用情况
对本品任何成分或阿托品及其衍生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对大豆
卵磷脂或有关食物如大豆、花生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心血管病(特别是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前列腺增生患者慎用。
膀胱颈梗阻患者慎用。
惊厥患者慎用。
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糖尿病患者慎用。
对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有异常反应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未在孕妇中对本品、
异丙托溴铵或
沙丁胺醇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β-激动剂可能干扰子宫收缩,只有效益明显高于风险的患者在分娩期间才能使用,孕妇慎用。
哺乳期:目前尚不清楚本品的成分是否在乳汁中分泌,为安全起见,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本品在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请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老人:本品在老年人中使用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请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抗胆碱能类药物:尽管异丙托溴铵在全身血液循环的吸收量很小,但与抗胆碱能药物合用时仍有可能发生额外的相互作用。因此,本品与其他抗胆碱能药物应慎重合用。
β-
肾上腺素能类药物:由于发生心血管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本品与其他拟交感神经类药物应慎重合用。
β-受体阻滞剂:此类药物与沙丁胺醇发生相互抑制作用。呼吸道过度反应性患者慎用β-受体阻滞剂。
利尿剂:特别是在超过推荐剂量服用β-激动剂时,可以使保钾类利尿剂(如袢类或噻嗪类利尿剂)诱发的
心电图变化和/或
低钾血症急速恶化。尽管这种现象的临床意义不明,但在应用含有β-激动剂的药物时,仍应慎重与保钾类药物合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三环类抗抑郁药:由于沙丁胺醇可能加强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三环类抗抑郁药或停用此类药2周内的患者合用本品需极为慎重。
在使用复方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剂时,只有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其他吸入类药物。
剂型规格
复方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每瓶14g,含硫酸沙丁胺醇24mg,浓度为0.17%(g/g),
异丙托溴铵4mg,浓度为0.03%(g/g),每揿含120μg硫酸沙丁胺醇,20μg异丙托溴铵,总揿次为200揿。
具体用法
用法
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用量
每次吸两喷,每日4次。需要时患者可进行额外的吸入给药,但24小时的总吸入次数不能超过12次。24小时吸入给药次数超过12喷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进行研究。
除推荐剂量以外,未对过量服用异丙托溴铵或
沙丁胺醇的安全性及疗效进行研究。推荐在首次使用前和超过24小时未使用气雾剂时,应先试喷3次。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不到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尽快补服;但如果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以下以每日3次用药为例举例。
需要补服:本应在当天6时、12时、18时、24时分别使用,患者6时服用一次,12时忘记服用,15时前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需补服,并于18时、24时正常服用即可。
无需补服:本应在当天6时、12时、18时、24时分别使用,患者6时服用一次,12时忘记服用,15时后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并于18时、24时正常服用即可。
绝对不可以一次服用双倍药量。如果您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由于异丙托溴铵在吸入或口服给药后全身吸收不好,不可能产生急性药物过量,因此推测药物过量的作用主要与硫酸沙丁胺醇有关。
沙丁胺醇药物过量的临床症状包括心绞痛、高血压、低血钾症、心动过速(每分钟心跳200次)。与所有拟交感类气雾剂相同,药物滥用可引起心脏停搏甚至死亡。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透析不适合治疗沙丁胺醇吸入过量:可酌情使用心血管β-受体阻滞剂,如
酒石酸美托洛尔。
本品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本品可产生威胁生命的矛盾性
支气管痉挛。如果发生此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换用其他治疗方法。
本品含有硫酸沙丁胺醇,在测定脉搏、血压和/或症状时,一些患者可产生临床显著的心血管作用。此现象不常见,如果发生,应停药。
如果您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在本品的大规模临床试验中,发生率大于2%的不良反应如下:
全身功能失调:头痛、疼痛、流感、胸痛等。
胃肠道系统功能紊乱:恶心。
呼吸系统功能紊乱(下呼吸道):
气管炎、呼吸困难、咳嗽、呼吸紊乱、肺炎、
支气管痉挛等。
呼吸系统功能紊乱(上呼吸道):上呼吸道感染、咽炎、
鼻窦炎、鼻炎等。
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水肿、乏力、高血压、头晕、神经质、感觉异常、
震颤、发音困难、失眠、腹泻、口干、消化不良、呕吐、心律失常、心悸、心动过速、关节痛、心绞痛、痰量增加、味觉倒错和尿道感染/
排尿困难等。
有过敏样反应如
皮疹、舌、唇、面部血管水肿、荨麻疹(包括巨大荨麻疹)、
喉痉挛和过敏反应的报道,其中许多患者有对其他药物和/或食品(包括大豆)的过敏史。
在已发表的文献以及上市后监查过程中发现的
异丙托溴铵、
沙丁胺醇吸入用气雾剂单用或合用后的其他不良反应如下:
窄角型
青光眼恶化、急性眼痛、视力模糊、鼻充血、分泌物变干、黏膜溃疡、气雾刺激、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哮鸣、COPD症状恶化、烧心、瞌睡、CNS刺激、协调运动困难、虚弱、瘙痒、潮红、脱发、低血压、胃肠道不适、便秘、排尿困难、低血钾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出现过敏症状,可以抗过敏对症治疗,严重过敏或休克需立即就医抢救。
如果出现心血管系统心律失常症状、低血钾或神经系统症状,多为一过性的,可密切观察不要处理,注意休息,如果症状持续存在,需就医治疗。
如果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和
肌肉痉挛等其他轻微不良反应,多为一过性,可密切观察不要处理,清淡饮食,如果症状持续存在,需就医治疗。
如果出现呼吸系统症状如支气管痉挛症状,请立即停药,如果不能缓解,需及时就医。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室温(10~30℃)保存。本品的内容物在压力状态下贮藏。不能刺破。不要在接近热源或明火处使用或贮藏本品。暴露温度在120°以上时会发生爆炸。不要将容器扔进火中或焚烧炉中。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用。
其他
矛盾性
支气管痉挛:本品可产生威胁生命的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如果发生此症,应立即停药并换用其他治疗方法。应当认识到,经常在一个新罐首次使用时发生与吸入剂有关的矛盾性支气管痉挛。
不要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哮喘患者在过量吸入拟交感神经剂时有致死的报道。确切的死因不明,但怀疑在产生不能预计的严重急性哮喘危象及继发缺氧后,产生心脏停搏。
患者应避免将气雾喷到眼睛上。若喷到眼睛上,应告之可能产生窄角型
青光眼恶化,眼痛或不适、一过性视觉模糊、与结膜、角膜充血导致的红眼病有关的视力晕轮或彩色显像。
本品的作用可能持续4~5小时或更长。不要频繁地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在未与医生咨询前,不要擅自增加本品的使用剂量或使用次数。
如果发生本品对症状的缓解作用减弱,症状可能恶化,和/或需要使用本品的次数高于平时,应立即就医。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