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
对乙酰氨基酚、异丙安替比林和无水咖啡因组成的复方制剂,主要功效是退热、止痛,属于对症治疗的药物。
适应证
本品中的对乙酰氨基酚及异丙安替比林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产生退热、镇痛的作用,无水咖啡因是中枢兴奋药,与对乙酰氨基酚及异丙安替比林配伍,能增加退热镇痛的作用。
本品适用于
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到中度的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关节痛、
神经痛、痛经、肌肉痛等。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可通过胃肠快速吸收,其中对乙酰氨基酚血浆峰值在用药后 30~120分钟内出现,异丙安替比林血浆峰值在用药后15~30分钟内出现,在此之前药物已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未发现有资料明确指出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但本品每天服用不可超过3次,具体用药请遵医嘱。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是退烧药吗?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是退烧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可以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作用,主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需要注意的是,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虽然能退热,但对于引起发热的原因没有治疗作用,因此,出现发热时最好及时就医,查明病因后遵医嘱治疗。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是蓝色的吗?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退烧药不是蓝色的,其制剂为白色片、薄膜衣或明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布洛芬和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可以同时使用吗?
布洛芬和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不可以同时使用。
布洛芬和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中的对乙酰氨基酚都属于非甾体抗炎药,可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产生退热、镇痛、抗炎的作用。布洛芬和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使用,可导致药物过量或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加,引起肝肾功能损伤、严重的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等,因此布洛芬和对复方乙酰氨基酚片(Ⅱ)不可同时服用。
当需要退热或止痛时,服用布洛芬或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其中一种即可。若服药后症状无明显改善,应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用药。
禁用情况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6岁以下儿童慎用。
备孕期女性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所含的
对乙酰氨基酚可透过胎盘到达胚胎,所以一般不建议孕妇使用本药品。
哺乳期女性:因本品所含的对乙酰氨基酚可分泌到乳汁中,安全起见,一般不建议哺乳期女性使用。
儿童: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6岁及以上的儿童需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并且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为了防止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老人需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禁忌联用
巴比妥类药物:如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等,本品与其同服可增加肝脏毒性,造成肝损害。
解痉药类药物:如
颠茄、
东莨菪碱等,本品与其同服可增加肝脏毒性,造成肝损害。
氯霉素: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加氯霉素的副作用。
齐多夫定:本品与齐多夫定合用时,可增加齐多夫定的毒性,导致贫血、白细胞减少等。
谨慎联用
抗凝药:本品与抗凝药如
双香豆素、
肝素等同用时,可增强抗凝血的作用,故应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含有对乙酰氨基酚、
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对乙酰氨基酚片、阿司匹林、
吲哚美辛、布洛芬等,长期大量合用可导致药物过量,产生毒性协同作用。
特别提示:与本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还有很多,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在使用本品前需告知医生,并咨询医生能否同时使用。
剂型规格
片剂:每片含
对乙酰氨基酚250mg,异丙安替比林150mg,无水咖啡因50mg。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或者饮料送服。本品不受食物影响,但建议饭后服用,可减少对胃肠道的不良反应。
用量
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儿童:6岁以上儿童一次0.5~1片,需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并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药物漏用
药物漏服时间若大于下一次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
无需补服:如本应在当天8时、16时、24时分别服用药物1片,患者8时服用1片,16时忘记服用,20时之后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于24点正常服用1片药物即可。
需要补服:如本应在当天8时、16时、24时分别服用药物1片,患者8时服用1片,16时忘记服用,20时之前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需补服1片,再于24时服用1片药物即可。
此外,本品属对症用药,若用药后症状消失,则无须继续服用。
药物过量
过量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明显的胃肠道反应、肝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
胃肠道反应
措施:立即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止吐、止泻、补液等对症治疗,同时注意水、电解质平衡,严重胃肠道出血者需手术治疗。
肝功能损伤
症状:如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皮肤黄染、
尿色黄、
巩膜黄染等,或者肝生化指标出现异常情况。
措施:立即停药,并前往进行治疗,医生指导下采取洗胃或催吐等解救措施,在过量服药后12小时内需尽早静脉给予N-
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治疗,以缓解对肝脏的损害,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
肾功能损伤
症状:如少尿、血尿、水肿等。
措施:立即停药,并就医,遵医嘱进行对症护肾治疗,
肾损伤多可逆转。对于病情严重者,必要时可进行血液透析以清除药物。
药物停用
本品试用期间出现以下过敏反应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出现上腹部疼痛或便血等严重的胃肠道反应。
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皮肤黄染、尿色黄、巩膜黄染等症状,或经肝功能检查发现肝功能明显异常。
出现血尿、少尿、浮肿等症状,或经肾功能检查发现肾功能异常。
出现头晕、嗜睡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此外,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若用药后发热或疼痛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用于退热时连续使用3天,症状仍未缓解,应停药并咨询医生,调整用药;用于止痛时连续使用5天,症状仍未缓解,应停药并咨询医生,调整用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
胃肠道出血等。
肝功能异常:如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皮肤黄染、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剂量依赖性
肝衰竭、肝坏死等。
肾功能损伤:如血尿、少尿、水肿等。
神经系统反应:如头晕、嗜睡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时,如果症状较轻,一般无需特殊处理,但要注意忌辛辣,清淡饮食;如果出现便血、黑便等严重反应,应立即就医,遵医嘱处理。
出现过敏反应时,如果症状较轻,应停药,并避免搔抓皮肤;如果皮疹严重,还需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抗过敏治疗;如果出现
支气管哮喘,需立拨打120,送往医院急救。
出现肝功能异常,应及时告知医生,必要时遵医嘱口服保肝药物(如
还原型谷胱甘肽、复方甘草酸苷),严重肝功能异常者需尽早静脉给予N-
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治疗。
出现血尿、剥脱性皮炎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药物贮存
需遮光、密封,在干燥处(10~30℃)保存。
注意将药物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其他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剂量服用,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用本品期间不可以饮酒或者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以免增加肝脏毒性的风险。
长期服用本品可影响肝肾功能及血液系统,故长期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本品对血糖、
血清尿酸等检查结果可能有影响,如需进行相关检查,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是否需要停药。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服用本品后,不可进行驾驶和机械操作等需要保持警觉的行为。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需要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