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
对乙酰氨基酚片是对乙酰氨基酚、
阿司匹林和咖啡因组成的复方制剂,主要功效是退热、止痛。
对乙酰氨基酚及阿司匹林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产生退热镇痛的作用;咖啡因可收缩脑血管,减轻其搏动的幅度,与对乙酰氨基酚及阿司匹林配伍,能增加退热镇痛的作用。
适应证
也可用于缓解轻到中度的疼痛,如关节痛、
神经痛、肌肉痛、头痛、偏头痛、牙痛、月经痛等。
药物起效时间
目前尚无科学研究证明服用本品后多长时间会起效,但一般服药1~2小时症状可得到改善,若用药2小时后无缓解应及时至医院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或更换药物。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无科学研究证明服用本品后其药效可在机体维持多长时间,根据临床经验,一般可维持4~6小时。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喘息患者禁用。
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痛风患者慎用。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鼻出血者慎用。
月经过多者慎用。
在驾驶和机械操作等需要保持警觉的行为时应谨慎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中的阿司匹林易于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可引起胎儿发育异常,故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本品中的阿司匹林可由乳汁分泌,可能会导致乳儿出现过敏反应、出血等不良反应,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儿童肝肾功能较弱,为了防止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儿童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用药。
老人: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容易发生不良反应,故老人需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抗凝药:本品中的阿司匹林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导致出血,当与抗凝药如
双香豆素、
肝素等同用时,可增加出血的风险。同时使用应调整抗凝血药的剂量。
巴比妥类药物:如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等,本品与其同服可增加肝脏毒性,造成肝损害。
解痉药类药物:如
颠茄、
东莨菪碱等,本品与其同服可增加肝脏毒性,造成肝损害。
氯霉素: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加氯霉素的副作用。
不能与含有
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对乙酰氨基酚片、
吲哚美辛、阿司匹林、某些复方感冒药等,长期大量合用可导致药物过量,产生毒性协同作用。
齐多夫定: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特别提示:与本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还有很多,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在使用本品前需告知医生,并咨询医生能否同时使用。
剂型规格
片剂:每片含
对乙酰氨基酚126mg,
阿司匹林230mg,咖啡因30mg。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本品药效不受食物影响,但建议饭后服用,可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用量
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
高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1片,24小时内不超过4片。
儿童:需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并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药物漏用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症状缓解后可停药,出现漏服的情况较少,如持续存在发热或疼痛情况需要重复给药,在发现漏服时正常服药即可,无需补服。
药物过量
过量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明显的胃肠道反应、肝功能损伤,甚至
肝衰竭。
胃肠道反应
措施:立即停药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止吐、止泻、补液等对症治疗,同时注意水、电解质平衡,严重胃肠道出血者需手术治疗。
肝功能损伤
症状:如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皮肤黄染、
尿色黄、
巩膜黄染等,或者肝生化指标出现异常情况。
措施:立即停药并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可在医生指导下采取洗胃或催吐等解救措施,过量服药后12小时内需尽早静脉给予N-
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
甲硫氨酸治疗,以缓解对肝脏的损害,12 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
药物停用
用药期间出现以下过敏反应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出现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或便血等胃肠道症状。
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皮肤黄染、尿色黄、巩膜黄染等症状,或经肝功能检查发现肝功能明显异常。
出现血尿、少尿、浮肿等症状,或经肾功能检查发现肾功能异常。
出现眩晕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此外,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若用药后发热或疼痛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若用于退热时连续使用3天,症状仍未得到缓解,应停药并咨询医生,调整用药;若用于止痛时连续使用5天,症状仍未得到缓解,应停药并咨询医生,调整用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肝功能损伤:如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皮肤黄染、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等。
肾功能损伤:如血尿、少尿、浮肿等。
神经系统反应:如眩晕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时,如果症状较轻,一般无需特殊处理,但要注意忌辛辣,清淡饮食;如果出现便血等严重反应,应立即就医,遵医嘱处理。
出现过敏反应时,如果症状较轻,应停药,并避免搔抓皮肤;如果皮疹严重,还需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抗过敏治疗;如果出现支气管哮喘,需立拨打120,送往医院急救。
极少数患者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 Johnson 综合征、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立即就医。
药物贮存
需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注意将药物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其他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服用本品期间不可以饮酒或者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需要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长期使用本品需要定期监测血象及肝、肾功能。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