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立康唑属于广谱的三唑类抗真菌药,主要通过抑制
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使真菌细胞膜失去麦角甾醇而发挥抗真菌的作用,对念珠菌属、曲霉菌、新型隐球菌、足放线菌、镰刀菌属、组织胞浆菌和孢子丝菌属等
真菌感染均具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适应证
用于侵袭性曲霉病的治疗。
用于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念珠菌属所致的血流感染。
用于由放线菌属、镰刀菌属所致的严重感染。
用于对
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所致的严重侵袭性感染(包括克柔念珠菌)。
药物起效时间
伏立康唑口服后可以被人体快速吸收,在用药后1~2小时左右血药浓度就可以达到峰值,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伏立康唑的静脉制剂起效快,患者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约6个小时,每日用药2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伏立康唑吃多久可以清除肺部真菌?
伏立康唑需要服用多久应根据患者病情及引起
肺部真菌感染的病原体而定。
曲霉菌引起的侵袭性肺曲霉病的患者服用伏立康唑治疗的最短疗程为6~12周,具体治疗疗程因人而异,只有达到影像学吸收、曲霉完全清除以及免疫功能恢复后才可停药。而对于
肺隐球菌病患者,伏立康唑的治疗疗程一般为3~6个月,重症患者的推荐疗程需延长至6~12个月。
综上,伏立康唑治疗肺部真菌病的疗程具体需要多长时间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由专业医师决定,不能一概而论。
伏立康唑通过哪些肝药酶代谢?
伏立康唑主要通过肝脏代谢,参与其代谢的肝酶主要包括三种肝脏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分别是CYP2C19、CYP2C9、CYP3A4。其中CYP2C19在伏立康唑的代谢中发挥了尤为重要的作用。
禁用情况
对本药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部分片剂由于含有乳糖成分,先天性的
半乳糖不能耐受者、Lapp乳糖酶缺乏或
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者不宜应用。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对其他唑类抗真菌药物过敏者慎用。
伴有心律失常危险因素的患者需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儿童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伏立康唑被美国FDA认定为妊娠D级的药物,具有明显的致畸性和生殖毒性,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女性慎用。目前尚不明确伏立康唑是否可分泌到乳汁中。因此,一般不建议哺乳期女性使用,必须使用时可在医生权衡后,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使用时需停止哺乳。
儿童
儿童慎用。由于儿童患者口服伏立康唑时生物利用度变异较大,伏立康唑适用于年龄≥2岁的儿童患者。吸收不良和体重很低的12岁以下的儿童患者,由于口服生物利用度有限,建议静脉应用伏立康唑。
由于2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可知。目前,中国、美国和欧洲均未批准伏立康唑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患者。
老人
老年人使用伏立康唑时无需调整剂量。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西罗莫司:伏立康唑因可显著增加西罗莫司的血药浓度从而增加肾毒性,应禁止合用。
强效CYP450诱导剂:
利福平、
卡马西平、苯巴比妥等强效CYP450诱导剂可能会显著降低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应禁止联用。
麦角生物碱类药物:伏立康唑与
麦角胺、二氢麦角胺等
麦角类药物联合应用,可能会使麦角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而导致麦角中毒。
圣约翰草:圣约翰草与伏立康唑联用,可使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显著降低而应禁止联用。
大剂量
利托那韦:大剂量利托那韦(每次400mg,每日2次)及更高剂量利托那韦与伏立康唑联用,可使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显著降低而应禁止联用。
正常剂量依非韦伦:正常剂量依非韦伦(400mg,每日1次或更高剂量)与伏立康唑联用可使依非韦伦的血药浓度降低,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增加而禁止联用。
Naloxegol:伏立康唑可能会增加Naloxegol的血药浓度,这可能会引起阿片类药物戒断综合征,因此禁止联用。
托伐普坦:伏立康唑可能会增加托伐普坦的血药浓度,并增加不良反应风险,因此禁止联用。
开始使用维奈托克时和维奈托克剂量增加阶段:在开始使用维奈托克时和维奈托克剂量增加阶段与其合用,因为伏立康唑可能会显著增加维奈托克的血药浓度并增加肿瘤溶解综合征的风险,因此禁止联用。
谨慎联用
因药效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苯二氮䓬类药物:伏立康唑可能会使咪达唑仑、阿普唑仑等苯二氮䓬类药物的血药浓度明显增高,以致该类药物镇静作用时间延长而需谨慎联用。
环孢素:环孢素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增高可能引起肾毒性而需谨慎合用,必须合用时需减少环孢素的服用剂量。
阿片类药物:羟考酮、芬太尼等阿片类药物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可使阿片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而需谨慎合用,必须合用时需减少阿片类药物的服用剂量,并需要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
非甾体抗炎药:伏立康唑与布洛芬、
双氯芬酸等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必须合用时应密切监测与非甾体抗炎药相关的不良反应和毒性。
奥美拉唑:奥美拉唑等质子泵抑制剂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可能使两者的血药浓度均明显增加而需谨慎联用。对每日正在服用40mg或以上剂量奥美拉唑的患者开始同时使用伏立康唑时,建议将奥美拉唑的服用剂量减半。
口服避孕药:
炔诺酮、
炔雌醇等口服避孕药与伏立康唑合用时也可使两者的血药浓度均明显增加,需密切监测两者的不良反应。
强的松:强的松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可使强的松的血药浓度增高而需谨慎合用。
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
硝苯地平、
尼莫地平等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可使前者的暴露量明显增加而需谨慎联用。必须合用时应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不良反应。
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低剂量利托那韦:伏立康唑与低剂量利托那韦(100mg,每日2次)合用可使二者的血药浓度降低应谨慎合用。
苯妥英钠:苯妥英钠与伏立康唑合用可使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降低而需谨慎联用。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抗凝血药:伏立康唑与华法林、香豆素类等抗凝血药合用,可能导致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应谨慎联用,建议密切监测患者的凝血功能。
他汀类药物:伏立康唑与
洛伐他汀等他汀类药物合用可能会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从而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等不良反应。必须合用时他汀类药物可考虑减量。
长春花生物碱类:伏立康唑可能增高长春新碱等长春花生物碱类药物的血药浓度,从而增加出现神经毒性等不良反应的风险。
磺脲类药物:伏立康唑可能增加
格列吡嗪、
格列本脲等磺脲类药物的血药浓度,从而增加引起低血糖症的风险。必须合用时需密切监测血糖情况。
HIV蛋白酶抑制剂及非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
沙奎那韦、奈芬纳韦等HIV蛋白酶抑制剂以及地拉韦定、奈韦拉平等非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可抑制相关药物的代谢,可能增加药物毒性和不良反应,应密切监测可能发生的药物毒性等情况。
剂型规格
片剂:50mg/片;200mg/片。
胶囊:50mg/粒。
口服干混悬剂:45g:3g。
注射剂:50mg/支;100mg/支;200m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胶囊:口服,应至少在餐前或餐后1h服用。
口服干混悬剂:口服,需要在饭前至少1h或饭后1~2h给药。服用方法:打开干混悬剂的瓶盖,加入46ml的水,拧紧瓶盖,剧烈摇晃1分钟,去掉儿童保护盖,盖好瓶盖,并在瓶子上标记失效期(室温下可保存14d)。然后用本品附带的口服分发器分次给药,每次服用前均需摇晃10秒。
注射剂:用
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成10mg/ml,再用0.9%
氯化钠注射液、5%
葡萄糖注射液、复方
乳酸钠注射液等溶剂稀释至不高于5mg/ml的浓度静脉滴注,静滴速度不高于每小时3mg/kg,并在1~2h内完成滴注。注意:注射剂不能用碳酸氢钠稀释。且其注射剂不宜与血制品或任何电解质补充剂同时滴注,同时应禁止与肠道外营养剂等其他药物在同一静脉通路中滴注,二者物理不相容可产生不溶性微粒。
用量
成人及青少年(12~14岁且体重≥50公斤者;15~17岁任何体重者)
口服
负荷剂量(适用于第1个24小时):体重≥40kg,一次400mg,每12小时给药1次。体重<40kg,一次200mg,每12小时给药1次。
维持剂量(开始用药24小时以后):体重≥40kg,一次200mg,一日给药2次。体重<40kg,一次100mg,一日给药2次。
静脉滴注
负荷剂量(适用于第1个24小时):一次6mg/kg,每12小时给药1次。
维持剂量(开始用药24小时以后):一次4mg/kg,一日给药2次。
儿童(2~12岁和12~14岁体重<50kg的轻体重青少年)用量
静脉滴注:
负荷剂量(适用于第1个24小时):一次9mg/kg,每12小时给药1次。
维持剂量(开始用药24小时以后):一次8mg/kg,每日给药2次。
口服:
负荷剂量(适用于第1个24小时):不推荐。
维持剂量(开始用药24小时以后):每次9mg/kg(最大单次剂量350mg), 一日2次。
药物漏用
可以按照“漏服药物时间是否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二分之一”原则来判断,如果漏服药物时间没有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1/2,可以补服,下次服药再按原时间间隔。
例如应在早晨8点和晚上8点服药,如果早晨8点漏服了药品,可在当天14:00以前以原量服用,晚上8点服药时间和剂量不变。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以上,不需要补服,下次按原服药时间和剂量用药。千万不可一次服用双倍剂量。
静脉制剂需要临床医生或护士使用,一般不存在漏用。
药物过量
症状
伏立康唑如果使用过量,可出现畏光、视物障碍、
皮疹、胃肠道反应等不良反应,通常不良反应较轻,及时减量或停药多可自行缓解。严重者可出现心律失常、神经系统异常等表现。
处置措施
伏立康唑过量目前无特效的解毒剂,建议暂时停用伏立康唑治疗,密切监测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并及时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过量时血液透析有助于将其从体内消除。
药物停用
如果出现皮疹应严密观察,如皮疹持续进展或出现剥脱性反应等严重的皮损,则应及时停药。
伏立康唑长期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发生
皮肤鳞状细胞癌,如果确诊癌前病变或者皮肤鳞状细胞癌,则应停用伏立康唑。
在移植病人中,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若出现与氟化物中毒或非感染性骨膜炎表现一致的骨痛和影像学表现,应停用伏立康唑。
应用伏立康唑导致严重或长期视觉障碍的患者,也应停用伏立康唑,并及时换用可替代的抗真菌药物。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的不良反应
视物障碍:视觉改变、视物模糊、色觉改变、
视网膜出血等。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皮疹、瘙痒、
斑丘疹、剥脱性皮炎、脱发等。
胃肠道异常:腹泻、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唇炎、
牙龈炎等。
泌尿系统异常:急性肾衰竭、血尿等,化验可发现
血肌酐升高。
全身反应:发热、寒战、乏力、胸痛、面部水肿等。
神经和精神异常:头痛、头晕、惊厥、嗜睡、感觉异常、晕厥、
震颤、肌张力增加、抑郁、焦虑、失眠、幻觉、意识模糊等。
少见的不良反应
眼部异常:视神经异常、
巩膜炎、
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动眼神经危象等。
耳朵迷路异常:听觉减退、耳鸣、眩晕等。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紫癜、荨麻疹、
丘疹样或斑状皮疹、过敏性皮炎、湿疹、光毒性、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关节炎。
罕见的不良反应
静脉输液相关反应:面红、发热、心动过速、呼吸困难等过敏性休克样表现。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视物障碍、皮疹、一过性
肝功能异常、胃肠道反应等常见的不良反应一般情况下常不严重,只需给予护肝、降酶、抑酸等药物对症处理即可,停药后多可自行缓解。
伏立康唑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肾功能、胰腺功能等相关指标。对于出现中度的肝肾功能异常、精神/神经障碍等不良反应时可酌情减量。严重者或减量后仍持续不耐受者应及时停药,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换用其他抗真菌的药物。
患者应尽量减少或避免暴露在阳光下,适当使用防护服或防晒霜,以减少皮肤不良反应的发生。
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症状严重者应急诊就医,发生过敏性休克者应该及时拨打120,并就地抢救。
伏立康唑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应监测血电解质水平,如有
电解质紊乱应及时纠正。
伏立康唑治疗连续超过28天的患者,应密切监测视觉功能,如视敏度、视力范围以及色觉等。出现较严重视物障碍的患者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药物贮存
片剂、胶囊剂、注射剂:应遮光,在15~30℃密闭贮存。注射剂配制后须立即使用,如不能立即使用应该储存于2~8℃环境中,并在24小时内使用完毕。
口服干混悬剂:制成混悬液前应在2~8℃储存,稀释后需保存于15~30℃,不可冷藏或冷冻,应在14天内用完。
药物应放置在儿童和宠物不可接触的地方。
其他
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伏立康唑可能引起视力模糊、畏光等视觉改变,服药期间应避免从事驾驶、操纵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