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心血管类反应
这些症状在高剂量和易感患者中更易发生。
心动过速。
高血压。
偶有心动过缓。
低血压。
神经精神反应
锥体外系反应(EPS):通常发生在治疗的最初几天。可表现为
帕金森综合征样症状、静坐不能或急性肌张力障碍(包括角弓反张和动眼神经危象)。
肌张力障碍:在药物治疗开始的几天可能发生在那些易受影响的患者身上。肌张力障碍症状包括颈部
肌肉痉挛,有时表现为渐进性喉咙发紧、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和/或舌突出。
戒断症状。
迟发性运动障碍:该综合征以舌、面、口、颌的节律性不自主运动为特征(如舌突出、脸颊肿胀、口皱、咀嚼运动)。有时可能伴随着肢体和躯干的不自主运动。
其他神经精神反应:失眠、烦躁、焦虑、兴奋、激越、坐立不安、吞咽困难、食欲不振、镇静、困倦、抑郁、嗜睡、头痛、神志不清、
谵妄、眩晕、
震颤、惊厥、
癫痫大发作、NMS、精神病症状恶化,包括幻觉和紧张性行为状态(这些状态可能与抗胆碱药物的戒断和/或治疗有关)。
免疫系统反应:过敏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反应。
轻微且短暂的白细胞减少和白细胞增多。
红细胞计数轻微减少。
贫血。
血小板减少症。
全血细胞减少症。
肝脏类反应。
肝功能检查异常。
胆汁淤积。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反应
瘙痒。
出汗。
痤疮。
脱发。
多形性红斑。
剥脱性皮炎。
内分泌系统反应:高催乳素血症
代谢及营养障碍类反应
血糖异常。
体重增加。
胃肠系统反应
口干。
厌食。
便秘。
腹泻。
多涎。
消化不良。
恶心。
呕吐。
呼吸系统、胸及纵膈反应
呼吸困难。
呼吸深度增加。
眼器官反应
视觉障碍。
视力模糊。
白内障。
新生儿戒断综合征。
全身性反应
乏力。
水肿。
发热。
热休克。
生殖系统和乳腺反应
月经不规律、闭经、痛经。
乳房不适、溢乳、乳房肿胀、乳腺痛。
男性乳房女性化。
阳痿、阴茎勃起异常、性功能障碍、性欲增加。
其他不良反应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用药注意
饮茶或咖啡可减低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肝、肾功能不良时的剂量调整。
肝功能损害、肾功能不全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或减量。
发生过神经精神反应者服药时出现上述反应时需停药。
患有低白细胞计数(WBC)或服用诱导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药物的患者,在用药后的前几个月应经常监测其
全血细胞计数(CBC),在没有其他致病因素时,一旦出现白细胞计数(WBC)下降,应立即停用氟哌啶醇。
对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应密切监测其发烧或其他感染迹象,并及时救治。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 / mm3)患者应停用氟哌啶醇,直至白细胞计数(WBC)恢复正常。
舌头微小的蠕动可能是迟发性运动障碍的早期征兆,此时停药可能不会发展为完全综合征。
目前尚不清楚逐步停用抗精神病药物是否会降低戒断症状的发生率,但在获得更多证据之前,建议逐步停用氟哌啶醇。
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时可以通过减少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药物,如
甲磺酸苯扎托品或盐酸苯海索来控制。
建议在肌内给药前进行基线ECG检查。
治疗期间,必须评估所有患者是否需要对
QT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律失常进行ECG监测。
治疗期间,如果QT间期延长,建议减量,但如果QT间期超过500ms,则必须停用氟哌啶醇。
一般只对以下患有慢性疾病的患者给予慢性抗精神病药物治疗,1)已知对抗精神病药有反应,2)无其他同样有效、但潜在危害更小的治疗方法。对于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要尽可能使用最低的剂量和最短的疗程来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如需继续治疗则应定期评估。
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患者,如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和体征,可考虑中断治疗。仍需继续抗精神病药治疗者也应进行风险收益评估。
诊断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NMS)时,要与严重的内科疾病(如肺炎、系统性感染等)和未治疗或未经充分治疗的锥体外系反应(EPS)的症状和体征区分开来。另外,也要与中枢抗副交感神经作用的毒性反应、热休克、
药物热和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区分开来。
出现严重NMS时,应立即停用抗精神病药物和其他对同期治疗不必要的药物并加强对症治疗和临床监测,还应对其他严重并发症进行特殊处理。
如果患者在NMS康复后仍需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应慎重考虑,并应严密监测,以防复发。
氟哌啶醇可引起嗜睡、体位性低血压、运动和感觉不稳定,这可能导致跌倒,从而导致骨折或其他损伤。对于自身疾病、症状或用药可能加剧上述影响的患者,在开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时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在患者长期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中反复进行评估。
不建议将抗胆碱能型的抗
帕金森病药物作为管理锥体外系症状的常规处方预防措施。
一旦发现有嗜睡、渴觉降低、脱水、血液浓缩、肺通气减少等症状和体征,应及时就医治疗。
氟哌啶醇可能损害特殊作业(例如操作机器或驾驶机动车辆)所需的心理和/或身体能力。需对病人给予相应警告。
由于可能的叠加效应和低血压,应避免氟哌啶醇与酒精同时使用。
氟哌啶醇不应与其他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并使用。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患者使用氟哌啶醇时,可能出现短暂的低血压和/或心绞痛加重。发生低血压时应使用血管加压素,避免使用
肾上腺素,因氟哌啶醇可能有逆转肾上腺素能的作用,并进一步降压。相反,应使用间羟胺、
去氧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
接受抗惊厥药物治疗患者,可能会引起癫痫发作或脑电图EEG异常。因为本品可能降低惊厥阈值。如有指征,应同时维持充分的抗惊厥治疗。
如需同时服用抗帕金森药物,由于排泄率的差异,停用氟哌啶醇后,还需要继续服用抗帕金森药物,如两者同时停用,可能会出现锥体外系反应。
接受氟哌啶醇治疗的患者若给予或停用
利福平时,需仔细监测临床状态。
本品与锂盐合用时,应密切监测接受联合用药患者的神经毒性的早期症状,如果出现这种症状,应立即停止治疗。
如果我漏用药物怎么办?
尽快补充漏用的药物。如果到了下次用药时间,就不要加用所漏用的药物。
如果我服药过量了怎么办?
药物过量的表现
通常,过量使用的症状是已知的药理作用和不良反应的放大。
其中最突出的是:1)严重的锥体外系反应,2)低血压,3)镇静。
患者会出现昏迷伴随
呼吸抑制和低血压,严重至足以产生休克样状态。
锥体外系反应表现为肌肉无力或僵硬,以及全身性或局部震颤,分别表现为无动静型或震颤型。
由于意外过量,2岁儿童发生高血压而不是低血压。应考虑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相关的心电图变化的风险。
药物过量的治疗
由于没有特效的拮抗剂,主要采用支持疗法。
必须通过使用口咽气道或气管插管建立通畅气道,长时间昏迷情况下,通过气管造口术建立通畅气道。
低血压和循环衰竭可通过静脉注射体液、血浆或浓缩
白蛋白以及血管加压剂(如间羟胺、去氧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来缓解,应避免使用肾上腺素。
若发现严重的锥体外系反应,应给予抗帕金森药物治疗。
监测心电图和
生命体征,特别是QT延长或心律失常的体征,应持续监测直至心电图正常。
严重心律失常应采取适当的抗心律失常措施。
发生了药物不良反应怎么办?
药物是有不良反应的。如果不良反应较大,需要就医。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以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还是换用其他药物。如果不良反应症状不严重,适当对症处理,可以坚持用药。
什么情况下需要立即就医?
视物模糊、便秘、恶心、呕吐、腹泻。
吞咽困难。
震颤,肌肉强直。
氟哌啶醇如何保存?
氟哌啶醇药品应该在室内避光、干燥处密闭保存。氟哌啶醇可以在冰箱里冷藏,但不要冷冻。
不要将该药物分享给与您有相同症状的人使用。
药物要远离儿童。
药物相互作用
有些药物可能与氟哌啶醇相互作用,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维生素、草药等。这些药物与氟哌啶醇一起使用前请咨询医生。
与麻醉剂、催眠药、阿片类药物、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合用,中枢抑制作用增强。
与苯丙胺合用,可降低后者的作用。
与巴比妥或其他抗惊厥药合用时,可改变癫痫的发作形式,不能使抗惊厥药增效。
与抗高血压药物合用时,可产生严重低血压。
与抗胆碱药物合用时,有可能使眼压增高。
与肾上腺素合用,由于阻断了α受体,使β受体的活动占优势,可导致血压下降。本品可拮抗拟交感神经药物(如安非他明等兴奋剂)的作用,并逆转阻断肾上腺素的药物(如
胍乙啶)的降血压作用。
与锂盐合用时,需注意观察神经毒性与脑损伤。
当抗胆碱能药物(包括抗帕金森药物)与氟哌啶醇同时给药时,可能使眼压增高。
已知为CYP2D6慢代谢者的患者以及使用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期间应慎用氟哌啶醇。
与
卡马西平、苯巴比妥、
苯妥英、利福平、圣约翰草(贯叶
连翘)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效应减弱。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如丙咪嗪、
地昔帕明)合用,会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
与苯丙胺、
左旋多巴和其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合用,可降低后者的作用。
与可引起电解质失衡的药物可能会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应避免使用利尿剂,特别是引起
低钾血症的利尿剂,但必要时首选保钾利尿剂。
饮茶或咖啡可减低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
合理用药
药物必须合理使用,避免滥用。处方药应该由医生开置,非处方药应该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氟哌啶醇是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您的病情开处方使用。自行用药可能会增加您的相应滥用药物风险:浪费药物资源、贻误病情、产生耐药、引发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氟哌啶醇需要遵照医生处方足量、足疗程应用。在病情完全控制前,您您的症状可能会有所减轻,但不要轻易减量、停药,以免形成耐药、病情反复或者再次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