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尿嘧啶是抗代谢抗
肿瘤药品,通过抑制细胞DNA的合成起到杀灭肿瘤细胞的作用,另外,氟尿嘧啶对细胞的RNA合成也有一定抑制作用。氟尿嘧啶主要用于治疗肿瘤。
适应证
植入剂、注射给药: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大剂量用于治疗绒毛上皮癌,也常用于治疗卵巢癌、乳腺癌、宫颈癌、皮肤癌及膀胱癌等。
外用乳膏:用于治疗皮肤癌,外阴白斑,及乳腺癌的胸腺转移。
其他用途
据广东省药学会发布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2年版)》,除了前述适应证外,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氟尿嘧啶还可用于治疗以下癌症:头颈部鳞癌全身化疗及辅助化疗,鼻咽癌诱导化疗。
以上用法虽暂未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但是该用法是结合了临床研究数据、医生个人的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以及患者的病情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制定的用药方案。
不过,实施时需要在医师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后进行规范治疗,相关用法用量应遵循医嘱,患者切不可自行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药物起效时间
氟尿嘧啶口服、注射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药物剂型、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患者遵医嘱使用即可。
氟尿嘧啶乳膏的起效时间尚不明确,与个体的皮肤状态、皮肤屏障的完整性、药品的配方等有关。遵医嘱涂抹即可。
单次皮下植入氟尿嘧啶500mg/m2后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25.2小时,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口服剂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具体请遵医嘱使用。
注射剂静脉滴注后维持时间为3小时,胸腔或腹腔内注射可维持24小时。
植入剂可维持10日。
乳膏剂持续时间尚不明确,遵医嘱涂抹即可。
药物联用
氟尿嘧啶联合
人参多糖用于治疗消化道癌症、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使用氟尿嘧啶化疗时会产生较多的毒副作用,人参多糖可抑制氟尿嘧啶的毒副作用并促进人体免疫功能。两者联用可减少化疗的毒副作用。
氟尿嘧啶联合
顺铂是治疗鼻咽癌最常见的一线治疗方案,但最近也可选用多西
紫杉醇+铂类+氟尿嘧啶的方案,在转移性鼻咽癌中有较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氟尿嘧啶+
奥沙利铂+亚叶酸钙+伊立替康用于胰腺癌术后辅助化疗。该治疗方案适合于体能状态良好的胰腺癌术后患者,使用该方案可改善患者生存期。
氟尿嘧啶+多西他赛+奥沙利铂用于无远处转移的局部进展期胃癌的
新辅助化疗。该联合治疗方案可改善患者生存期,但目前还缺乏亚洲及中国患者的临床应用数据。
氟尿嘧啶与
别嘌醇联用可降低氟尿嘧啶引起的骨髓抑制。
在氟尿嘧啶给药前给予四氢叶酸可增强氟尿嘧啶的疗效。
禁用情况
对氟尿嘧啶过敏者禁用。
衰弱患者禁用。
二氢嘧啶脱氢酶缺乏的患者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禁用。
皮肤破溃者禁用本药外用制剂。
慎用情况
肝、肾功能明显异常者慎用。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0000/mm3者慎用。
感染、出血或发热超过38℃患者慎用。
明显胃肠道梗阻者慎用。
酸碱、电解质平衡紊乱者和(或)脱水者慎用。
老年人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有研究显示,怀孕早期使用氟尿嘧啶导致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因此孕妇禁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
氟尿嘧啶具有潜在致畸、致癌、致突变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毒副反应,因此哺乳期女性禁止使用。但哺乳期女性若处于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且没有其他可替代药物时,可遵医嘱使用本药,但需停止哺乳。
儿童
氟尿嘧啶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明确。
老人
尚未发现老年人与年轻患者在安全性及有效性方面的差异。老年人在用药期间应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甲硝唑:与氟尿嘧啶联用可明显增强氟尿嘧啶的毒性,导致氟尿嘧啶中毒症状(如贫血、
血小板减少、口腔炎、呕吐等)。
氯霉素:氟尿嘧啶与氯霉素合用增强了骨髓抑制的不良反应,可引起严重的血液毒性。
吉美嘧啶(或
替吉奥):与氟尿嘧啶联用,可明显升高氟尿嘧啶的血药浓度,导致严重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副作用。
索立夫定、
溴夫定:与氟尿嘧啶联用,可增加氟尿嘧啶的副作用,且有两者合用致死的病例报告。
谨慎联用
西咪替丁:西咪替丁会降低氟尿嘧啶的清除,提高药物的利用度。
甲氨蝶呤:与氟尿嘧啶联用,可影响氟尿嘧啶的抗癌作用,且使甲氨蝶呤的药效降低。与甲氨蝶呤合用时应间隔4~6小时。
根据所患疾病及病情严重程度,氟尿嘧啶用法用量均有所不同,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用药,切不可自行使用。
剂型规格
普通片剂:50mg/片。
口服乳剂:100ml:0.1785g/瓶;10ml:50mg/瓶。
乳膏剂:4g:100mg/支;4g:20mg/支。
植入剂:0.1g/瓶。
注射剂:0.125g/瓶;0.25g/瓶;0.5g/瓶。
注射液:10ml:0.25g;10ml:0.5g。
具体用法
用法
普通片剂:口服,温开水送服。
口服乳剂:使用前摇匀后,口服。
乳膏剂:外用,局部涂抹。
植入剂:
皮下给药,由医生操作,将植入部位消毒、麻醉后,将植入针沿深筋膜与肌肉间缓慢进针,穿刺3~5cm后,将植药针后退1cm,植入本品约20mg(一管装药量)。植药针再后退1cm植入第二个20mg,依次植入。
一个植药通道不得超过80mg。完成第一植药通道植药后,呈辐射状进行第二植药通道穿刺,一个植药区域呈辐射状分布植药通道5~6个。每一植药区域植药总量腹部不超过0.46g,上臂不超过0.3g。
植药完毕后,穿刺点用75%酒精棉球压迫1~2分钟,用创可贴保护创面。
注射剂、注射液:可静脉滴注、静脉注射、腹腔注射及输液泵连续输注或动脉插管注药。
用量
成人用量
片剂:一个疗程总量为氟尿嘧啶10~15g,每日0.15~0.3g,分3~4次服用。一个疗程结束后间隔1~2周,再进行第二个疗程。
口服乳液剂:一次10~20ml,分3~4次口服,30天为1个疗程,总量10~15g。
粉针剂:每日0.5~1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一次0.5~0.75g,每周一次,连用2~4周后停用2周为一疗程。
注射液:按体表面积一日300~500mg/m2,连用3~5天,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8小时。静脉滴注时也可输液泵连续给药维持24小时。
静脉注射:按体重一日10~20mg/kg,连用5~10日,每疗程5~7g(甚至10g)。
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一疗程。
动脉插管注射:头颈部恶性肿瘤、肝癌,0.75~1g。
皮下植入
体表肿瘤或手术中植入:一次200~500mg/m2。
联合化疗:500mg/m2,每3周1次,2~4次为一疗程。
老年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化疗:按体表面积一次皮下植入200mg/m2,每10天一次,连用两次后休息1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儿童用量
静脉滴注:按每次10~12mg/kg,用4~5天,连续静脉注射时一日500mg/m2持续4小时以上共5天,21天为1个疗程。
药物漏用
口服剂漏用
药物漏服时间若大于下一次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正常剂量用药即可。
举例:本应在7时、15时及23时服药。患者7时服用一次,15时忘记服用,19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3时正常服药即可;19时前想起,则需补服,再于23时正常服药即可。
注射剂、植入剂漏用
氟尿嘧啶注射剂及植入剂医生会根据病情给药,一般不存在药物漏用情况。
乳膏剂漏用
若忘记涂抹氟尿嘧啶乳膏,可在想起时直接补涂即可。
药物过量
口服、注射剂
症状:药物过量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骨髓抑制等情况。
措施:应立即就医,告知医生,在药物过量96小时内使用尿苷三乙酯治疗。
植入剂
症状:当一个植入通道载药量大于80mg时,植入部位可出现红肿、轻度疼痛、硬结。
措施:一般用药后8~15天症状可逐渐缓解,无需做特殊处理。
症状:当一个给药通道超过150mg时,出现局部溃疡、重度疼痛。
措施:一般用药后20~60天症状可逐渐缓解,无需做特殊处理。
外用乳膏剂
过量后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如不慎过量,出现不适可及时清洗患处药物。
药物停用
当患者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使用氟尿嘧啶后出现心脏毒性如心律失常、心绞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当出现精神状态改变、神经错乱、昏迷、
眼球震颤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当出现
血氨升高、昏迷、
共济失调等高血氨脑病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情况严重者可拨打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救治。
当出现腹泻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当出现严重的
手足综合征症状时,如手掌或足底刺痛感、疼痛、肿胀和红斑伴压痛、脱屑时,应立即停药。
此外,遵医嘱完成给药疗程后,可至医院经医生评估后遵医嘱逐渐停药。若用药后症状改善不明显或进行性加重,应立即就医,根据医生评估结果停用药物或更改给药剂量。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不良反应
血液系统异常:全血细胞减少症。
免疫系统异常:过敏反应和全身性过敏反应。
精神异常:有欣快感。
皮肤/皮下组织异常:皮肤干燥、裂缝、静脉色素沉着、光敏性(表现为红斑或皮肤色素沉着)。外用制剂给药可见局部皮肤刺激。
眼部异常:流泪、畏光、视觉改变、泪道狭窄,眼球运动异常甚至视神经病。
其他:
血栓性静脉炎、指甲脱落、鼻衄等。静脉滴注部位外渗可导致局部疼痛、坏死、蜂窝组织炎。药物植入过浅可出现局部皮肤色素沉着、皮下粟状硬结。
严重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异常:腹泻。
血液系统异常:骨髓抑制。
神经毒性:表现为精神状态改变、精神错乱、昏迷、共济失调等症状的高
血氨脑病、小脑共济失调。
肝脏异常:弥漫性肝坏死。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手足综合征,表现为手掌-足底红斑感觉异常。如手掌或脚掌出现刺痛、肿胀、灼热、皮肤发红、剥落、水疱、溃疡等症状。
其他:黏膜炎,表现为口腔黏膜、鼻黏膜等出现脱落、溃疡。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常见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异常:出现恶心、呕吐时若可耐受,则无需特殊处理。若不可耐受,请及时前往医院,医生会根据病情进行对症治疗。神经系统异常:出现头痛、眼球震颤,应立即前往医院告知医生,由医生权衡利弊后停药。
血液系统异常:出现全血细胞减少,一般停药后血细胞计数会自行恢复,无需特殊处理;严重减少时应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生,遵医嘱治疗。
免疫系统异常: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如果症状较严重可进行抗过敏治疗等。出现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马上就医救治。
精神疾病:出现欣快感等症状时应停用药物,及时就医。
皮肤/皮下组织异常:出现皮肤异常时,应及时就医,经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需要停用药物。外用制剂给药出现局部皮肤刺激时,若可耐受可继续使用,若不可耐受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眼部异常: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其他:出现以上不良反应,症状较轻时,无需特殊处理。若症状严重时,应及时告知医生或药师,由医生或药师根据不良反应情况及病情严重程度酌情停药。
严重不良反应
心血管系统异常:应立即停药,前往医院救治;长期使用动脉插管注射引起动脉栓塞、动脉血栓生成时应立即前往医院,医生会根据血栓情况给予抗凝治疗。出现局部感染、脓肿时,及时前往医院,进行抗感染治疗。
消化系统异常:出现严重腹泻,应及时就医并停用氟尿嘧啶直到腹泻缓解,严重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口服
蒙脱石散止泻,或静脉补充电解质等。经医生评估后若需继续使用氟尿嘧啶治疗,应减少药量。
代谢及内分泌系统异常:出现恶性高钙血症时,应立即告知医生,由医生进行补液、利尿等治疗,同时大量饮水。
血液系统异常:出现骨髓抑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神经毒性:出现高血氨脑病时应立即前往医院,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给予口服
乳果糖、静脉注射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等治疗。
肝脏异常:出现弥漫性肝坏死时,应立即停用药物,并及时就医。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立即停药,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等。
其他:一旦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及时前往医院进行救治。
药物贮存
片剂、注射液、粉针剂、植入剂:应遮光、密闭保存。
乳膏剂:密封,不超过20℃保存。
口服乳剂:遮光,不超过20℃密封保存。
注意,所有药物均应放置在儿童和宠物不可接触的地方。
其他
除单用氟尿嘧啶小剂量作为放疗增敏剂外,该药物一般不宜与放疗同时使用。
长期使用氟尿嘧啶有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可能性,但较其他
氮芥等烷化剂的危险性较小。
使用氟尿嘧啶会引起骨髓抑制,因此在使用前及使用中应遵医嘱定期检查血常规。
70岁及以上老年女性患者,在用药期间应遵医嘱定期检查肝、肾、心脏等重要脏器功能。
植入剂必须由临床医生使用。
氟尿嘧啶口服乳剂应在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一次复查,以评估氟尿嘧啶的有效性。
氟尿嘧啶口服乳剂在服用前应振摇均匀,若需大剂量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在使用氟尿嘧啶后出现心律失常、心绞痛等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者不能再使用氟尿嘧啶,以防猝死。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