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一个全合成的降胆固醇药物,属于羟甲基戊二酰
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
本品的作用部位主要在肝脏,具有抑制内源性胆固醇的合成,降低肝细胞内胆固醇的含量,刺激低密度脂蛋白(LDL)受体的合成,提高LDL微粒的摄取,降低血浆
总胆固醇浓度的作用。
适应证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原发性混合型
血脂异常(FredricksonIIa和IIb型)。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空腹状态下口服1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在使用药物2周内出现良好的治疗效果。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从治疗开始4周之内出现最大的效应,此效应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持续存在。
其半衰期约为2.3小时,每晚服用一次,胆固醇极高或对药物反应不佳者,可增加剂量及频次,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已知对
氟伐他汀或药物的其它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活动性
肝病或持续的不能解释的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
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禁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大于260μmol/l,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肝病史者慎用。
大量饮酒慎用。
具有横纹肌溶解及其并发症的易患人群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禁止使用本品。因为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可减少胆固醇的合成,并且可能使某些具有生物活性的胆固醇衍生物合成减少,若妊娠妇女服用则可能对胎儿有害。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女性禁止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服用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可能对婴儿有害。
儿童
由于18岁以下年龄组缺乏使用
氟伐他汀钠的临床经验,18岁以下患者不推荐使用氟伐他汀钠。
老年人
老年患者的研究结果未显示耐受性降低或需要调整剂量。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离子交换树脂(如
考来烯胺):在服用考来烯胺后四小时再服用本品,与两药单用相比会产生临床显著的累加作用。为了避免相互作用造成氟伐他汀和树脂结合,因此服用离子交换树脂后至少4小时才能给予本品。
苯扎贝特:本品和苯扎贝特合用可使氟伐他汀的生物利用度增加约50%。
免疫抑制剂(包括
环孢素、
吉非贝齐、
烟酸和红霉素):该类药物与本品合用的临床研究发现对耐受性无影响,但发生
肌病的危险性增加,需密切观察。
环孢素:
肾移植的患者使用环孢素可使氟伐他汀血药浓度增加。服用环孢素的肾移植患者,氟伐他汀钠剂量不要超过40mg/日。
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和抗真菌的一氮二烯五圜衍生物:该类药物在不同环节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同时合用环孢素和氟伐他汀的患者,若也需用一氮二烯五圜衍生物类药物,则要密切监测环孢素浓度。
对于合并
真菌感染的患者,应尽量不用与氟伐他汀发生相互作用的药物。
利福平:与氟伐他汀合用会使氟伐他汀的生物利用度降低约50%。
华法林、
甲苯磺丁脲、
双氯芬酸、苯妥英钠:体外研究结果提示氟伐他汀可能影响细胞色素P450(CYP2C)的活性,与经这一酶代谢的药物同用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氟康唑:可导致氟伐他汀的暴露量和血药浓度升高,二者联合应用时需慎重。
秋水仙素:有报道氟伐他汀与秋水仙素合并用药出现肌肉毒性,包括肌肉疼痛,无力以及横纹肌溶解症。
剂型规格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温水送服。晚餐时或睡前吞服。
用量
推荐剂量为20或40mg,每日一次。
要根据个体对药物和饮食治疗的反应以及公认的治疗指南来调整剂量。胆固醇极高或对药物反应不佳者,可增加剂量至40mg,每日2次。
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必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能用本品治疗。
药物漏用
本品每日一次给药,在当天想起漏服的时候补服即可,如果第二天想起则无需补服,只需在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意外过量服用
氟伐他汀的患者建议给予
活性炭口服。如果服药时间较短,可考虑洗胃,需对症治疗。
药物停用
患者出现一切与
肝功能衰竭有关的潜在症状或体征(如恶心、呕吐、食欲降低、
黄疸、脑功能损伤、皮肤易破损及出血)时,应考虑停药。
如果在接受氟伐他汀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肌肉相关的症状如疼痛、无力或痉挛,应该测定其
肌酸激酶水平,如果肌酸激酶水平显著升高应该停止治疗。
不良反应的表现
免疫系统反应:超敏反应,如
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反应,罕见报告一种过敏综合征包括以一种或者多种表现:
过敏反应、
血管性水肿、狼疮样红斑综合征、多发性风湿样
肌痛、脉管炎、紫癜、血小板减少症、
白细胞减少症、
淋巴细胞减少症、红细胞减少症、ANA阳性、血沉升高、嗜红细胞增多、关节炎、关节痛、风疹、哮喘、光敏感、发热、寒战、脸红、不适、呼吸困难、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包括Steven-Johnson综合征。
神经系统疾病:头痛、与
高脂血症有关的感觉异常、感知迟钝、感觉减退、某些中枢神经功能障碍(包括味觉改变、眼球外转受损、面部麻痹)、
震颤、头昏、眩晕、
感觉障碍、外周神经病变、外周神经瘫痪。
认知功能障碍:记忆力减退、健忘、失忆、
记忆障碍、意识模糊。
胃肠道疾病:恶心、腹痛、消化不良、胰腺炎。
肝胆疾病:肝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和其它皮肤反应如湿疹、皮炎、
疱疹等。
生殖:男性乳房发育、性欲减退、勃起障碍。
眼睛:白内障进展。
血糖: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监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
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升高、新发糖尿病、血糖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他汀类药品亦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
实验室检查:血
肌酸激酶升高、
血氨基转移酶升高、转氨酶升高、肌酸激酶升高。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后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继续用药或停药后通常可以自行消退,若症状持续存在或加重,请及时询问医生,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停药及对症治疗。
如果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横纹肌溶解),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25℃以下贮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具有横纹肌溶解及其并发症的易患人群如
肾脏损伤、甲状腺功能低下、酗酒、脓毒血症、低血压、高龄,使用前要测定
肌酸激酶水平。
开始服用本品之前及治疗期间,需要定期检查肝功能。
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