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以脂微球为药物载体的非甾体类镇痛剂。药物进入体内后,可靶向分布到创伤及
肿瘤部位,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发挥镇痛作用。
适应证
本品用于缓解术后疼痛,也可用于癌症患者的镇痛。
药物起效时间
静脉注射本品后可迅速吸收,6~7分钟后可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无明确数据证明应用本品后其药效在机体维持多长时间。该药物的半衰期为5.8小时,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需提前咨询医生。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应禁用。
对于服用
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能够诱发哮喘、荨麻疹或
变态反应的患者应禁用。
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者穿孔病史的患者应禁用。
具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复发过消化道溃疡/出血的患者应禁用。
重度高血压患者应禁用。
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患者应禁用。
严重的血液功能障碍患者应禁用。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高血压患者慎用。
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慎用。
有消化道溃疡既往史的患者慎用。
有出血倾向、血液系统异常或者有既往史的患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或者有既往史的患者慎用。
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目前缺乏
氟比洛芬酯对孕妇影响的充分研究,所以孕妇必须在治疗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并且尽量不要在孕晚期使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氟比洛芬酯可能会分泌到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因目前对儿童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儿童需慎用。
老年人:因目前缺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所以需在医生指导下从小剂量开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本品禁止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联合用药。
谨慎联用
本品谨慎与
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华法林等)、
甲氨蝶呤、锂剂、噻嗪类利尿剂(氢氯噻嗪)、髓袢利尿剂、新喹诺酮类抗菌素(
氧氟沙星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甲基
泼尼松龙等)、抑制CYP2C9活性的药物(
氟康唑等)联合应用,如果必须合用,应注意调节药物的用量。
剂型规格
注射剂:5ml∶50m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静脉注射,不可以进行肌内注射。
用量
每次静脉给予50mg,尽可能缓慢给药(1分钟以上),根据患者需要可使用镇痛泵,必要时可以重复应用。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本品用量。
药物漏用
本品由医护人员给药,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且本品为注射剂,由医护人员给药,一般不会过量。
药物停用
在出现喘息、呼吸困难感等初期症状时应停药。
如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监测血尿常规和肝功能,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减量或停药。
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如剥脱性皮炎、斯-琼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如果第一次出现
皮疹等
变态反应的其他症状时,应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注射部位异常:偶见注射部位疼痛以及皮下出血。
消化系统异常:偶见恶心、呕吐、转氨酶升高、谷氨酰转肽酶升高、腹泻,罕见胃肠出血。
精神和神经系统异常:偶见头痛、发热、倦怠、嗜睡、畏寒。
循环系统异常:偶见血压上升、心悸,罕见休克。
皮肤异常:偶见瘙痒、
皮疹,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斯-琼综合征、剥脱性皮炎。
呼吸系统异常:十分罕见哮喘。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发生注射部位不良反应时,可采用热敷方式缓解。
发生消化系统不良反应时,可清淡饮食,在医生指导下给予抑酸药、止泻药对症治疗,如果症状持续或加重,应及时就医。
发生精神和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时,应注意休息,如果体温超过38.5℃,应及时请医生处理。
发生循环系统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支持治疗;一旦发生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以及使用
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
发生皮疹时,应避免搔抓,在医师指导下进行抗过敏治疗;发生严重皮炎时,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量或停药。
发生泌尿系不良反应时,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量或停药。
发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时,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量或停药,并且进行对症治疗、支持治疗。
发生哮喘时,应立即停药并马上请医生处理。
药物贮存
应在0~20℃密闭保存,避免冻结。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其他
根据临床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的治疗时间内应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将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本品不能用于发热患者的解热以及腰痛症患者的镇痛。
应用本品在使用聚碳酸酯类三向接头以及长管时,可能会使连接部分开裂,而导致药液渗漏等情况。
应用本品时,应避免使用含有DEHP的输液工具。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