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诺贝特为调节血脂的药物,可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和
甘油三酯的生成、促使其分解,还可使得载脂蛋白增加,从而使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降低,高密度脂蛋白增加起到调节血脂的作用。本药还可降低正常者及
高尿酸血症患者的血尿酸。
适应证
非诺贝特适用于成人通过生活、饮食方式控制效果欠佳的
高胆固醇血症、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高脂血症及
混合型高脂血症。本药降低甘油三酯作用较降低胆固醇作用明显。
药物起效时间
片剂、缓释片:本品口服后4~7小时左右血药浓度达峰值,故起效时间在口服后4~7个小时内,与食物同用起效时间会缩短。
胶囊、颗粒剂、分散片、软胶囊:口服后5小时左右血药浓度达峰值,故起效时间在口服后5个小时内。
咀嚼片:口服4~7小时左右血药浓度达峰值,故起效时间在口服后4~7小时内。
缓释胶囊:口服后3~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故服药后3~5小时内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半衰期约为20小时左右,可每日服药1次,药物维持时间约在24小时左右。
药物联用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与其他药物联用的权威依据,如需联用,还请提前咨询医生。
非诺贝特停药后反弹吗?
非诺贝特停药后可能会反弹。
高脂血症患者需要综合治疗,即饮食疗法、运动疗法、药物治疗,三方因素缺一不可,仅使用药物达到降低血脂的目的不太容易。如果患者自觉血症控制已达标遂自行停药,如果饮食控制不好和运动量不足也有可能导致血脂再升高。
应遵医嘱服用,不要擅自停药,服药期间应继续控制饮食、身体运动,喝酒的人群应严格限制酒精摄入量,并定期随访复查血脂情况,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剂量。
非诺贝特和阿托伐他汀能同服吗?
非诺贝特和阿托伐他汀不建议同时服用,因药物合用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损害。二者均为降血脂药物,联合使用时可增加
肌病的发生风险有的患者甚至出现横纹肌溶解、肾衰竭。
当患者因治疗需要采用非诺贝特联合阿托伐他汀,应权衡利弊,评估调脂治疗的获益与其风险。用药前还应评估患者肝肾功能情况,合用时进行临床监测。
禁用情况
对本药或非诺贝特酸过敏者禁用。
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因此胆囊疾病史、
胆囊结石患者禁用。
严重肾功能损害(包括接受透析)者禁用。
活动性
肝病(包括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患者禁用。
对本药或与本药结构相似的药物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慎用情况
老年人慎用。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到目前为止,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数据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脂(>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
哺乳期女性
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和/或其代谢产物是否可进入母乳的资料。不能排除对母乳喂养的婴儿产生风险,因此哺乳期不建议使用本品。
儿童
尚未确定非诺贝特在儿童和18岁以下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不建议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
老年人
老年人的用药剂量取决于肾功能状态。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如有肾功能受损可以减少剂量。使用非诺贝特的老年患者可以进行肾功能的监测,老人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禁止与胆汁酸结合树脂类药物(如
考来烯胺)合用,因胆汁酸结合药物还可结合同时服用的其他药物,进而影响其他药的吸收,故合用时建议至少应在服用胆汁酸结合树脂类药物之前1小时或4~6小时之后再服用非诺贝特。
禁止与其他非诺贝特类药物或类似的药物合用(尤其是酮洛芬),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性反应,增加不良反应如横纹肌溶解症和两种分子间的药效拮抗作用的发生率,应避免同时使用。
当贝特类降脂药(包括非诺贝特,特别是吉非罗齐)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联合使用时横纹肌溶解的风险增高。除非调脂治疗的获益可能超过其风险,应避免联合使用贝特类与他汀类。
谨慎联用
非诺贝特胶囊不宜与香豆素类口服抗凝剂合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后,因与血浆蛋白发生置换反应,增加出血的危险性。需对凝血功能进行更频繁的检查和监控。在用非诺贝特治疗期间和停药8天后,调节口服抗凝剂的剂量。
本品主要经肾排泄,在与免疫抑制剂(如
环孢素)或其他具肾毒性的药物合用时,可能有导致肾功能恶化的危险,应减量或停药。
本品与其他高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合用时,可使它们的游离型增加,药效增强,如
甲苯磺丁脲及其他磺脲类降糖药﹑
苯妥英﹑
呋塞米等,在降血脂治疗期间服用上述药物,则应调整降糖药及其他药的剂量。
剂型规格
片剂:0.1g/片。
胶囊剂:0.1g/粒,0.2g/粒,160mg/粒。
缓释胶囊剂:0.25g/粒。
咀嚼片剂:0.1g/片,0.2g/片。
分散片剂:0.1g/片。
缓释片剂:250mg/片。
颗粒剂:67mg/袋;200mg/袋。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口服,用温水或者是凉开水吞服,可与饮食同服。
胶囊、缓释胶囊:口服,用温水或者是凉开水吞服,注意不可将胶囊拆开服用,可与饮食同服。
咀嚼片剂:口服,咀嚼后咽下,可饮少量水,与餐同用。
分散片剂、缓释片剂:口服,用温水或者是凉开水吞服,要保持药片的完整性,可与饮食同服。
用量
片剂:成人常用量0.1g/次,每日3次,维持量0.1g/次,每日1~2次,或遵医嘱。
胶囊剂:成人常用量0.2g/次,每日1次,或遵医嘱。
缓释胶囊剂:成人0.25g/次,一日1次。
咀嚼片剂:成人0.2g/次,一日1次;或0.1g/次,每日3次。维持量0.1g/次,一日1~2次。
分散片剂:成人0.2g/次,一日1次。
缓释片剂:成人0.25g/次,每日1次。
注意
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遵医嘱服用。
胆固醇水平正常时,遵医嘱减量。
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在医师指导下停药。
药物漏用
若为一天服用2次,如果漏服后在想起时距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绝不可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如早8点、晚8点各服用1次,早8点忘记服用,如果在下午2点前想起可补服,2点后想起不需补服。
若为一天服用1次,一般推荐睡前服用,若发现漏服时间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大于12小时,则可补服一次,之后按医嘱服药;若发现漏服时间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小于12小时,则无需补服。或遵医嘱。
药物过量
症状
过量服药可能导致呕吐、眩晕、血象异常、
肝功能异常、急性肾衰竭、肌肉痛、横纹肌溶解、哮喘等副作用。
处理方法
若患者过量服用本品,应及时就医。
过量服用本品目前尚无特异性疗法,需进行全面的支持性护理,监测
生命体征。必要时通过催吐或洗胃来清除未被吸收的药物,并保持气道畅通。
由于非诺贝特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所以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来去除。
药物停用
本品应由医生评估后进行停药,不可自行停药,以免病情加重或反复。
片剂治疗2个月后、分散片治疗3~6月血脂未得到满意疗效应在医师指导下停药。
若有过敏症状(荨麻疹、呼吸困难、
斑疹等),立即停药。
如出现弥散性肌肉疼痛、肌肉触痛、肌源性CPK超正常浓度5倍以上等可疑
肌病的情况,应立即停用。
如用药期间疑似出现
胆石症,应进行胆囊检查,如确诊,应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异常: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
神经系统异常: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痿、眩晕、失眠。
少见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偶有
丙氨酸、天门冬氨基酸转移酶等
血氨基转移酶升高。
胆囊异常:加重胆结石,引起胆囊疾病。
过敏反应:如
皮疹、荨麻疹、瘙痒等;急性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血管神经性水肿),导致局部水肿、喉头异物感、呼吸困难、血压下降、面色苍白等症状。
血液系统异常:在开始服药时可出现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
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包括丙氨酸及
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高。
罕见过敏反应
肾脏衰竭:出现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竭。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常见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出现轻度胃肠道不适如腹泻、腹部轻微不适,可饭后服药或与饮食同服,减轻胃肠道刺激。
若出现神经系统异常,应停止用药,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予以止痛、抗眩晕等治疗或更换其他药物。
少见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出现
肝功能异常,需立即停药就医,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保肝药物。
若出现胆结石表现或影像学检查发现胆囊疾病、
胆石症,需及时告知医生,遵医嘱停药,并进行针对性治疗,必要时进行手术治疗。
若出现皮疹、瘙痒等轻度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避免搔抓,并告知医生遵医嘱更换药物,如果症状没有好转还需进行抗过敏治疗。如出现急性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等,应立即前往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由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若在开始服药时出现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和白细胞降低等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医生,遵医嘱调整用药,并对血象进行持续监测;如血红蛋白显著降低,贫血明显,可予以治疗。
罕见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出现肌肉酸痛、茶色尿等不适,怀疑出现肌炎、肌肉痉挛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卧床休息如联合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应同时停用他汀类降脂药,遵医嘱予以碳酸氢钠口服碱化尿液、补液等对症治疗。
若出现肌红蛋白尿、少尿甚至无尿、
血肌酐升高、
肾小球滤过率明显下降等肾脏功能损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药物贮存
片剂:遮光,密封。
胶囊剂:遮光,密闭,干燥处储存。
缓释胶囊剂:遮光,密封保存。
颗粒剂:遮光,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密封保存。
分散片剂:遮光、密封保存。
软胶囊剂、咀嚼片剂、缓释片剂:遮光,密封保存。
需要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位置。
其他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肝功能试验、血胆固醇、
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血肌酸磷酸激酶等指标。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
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
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如需进行上述检查,应提前咨询医生是否需要停药。
不可只用药物代替生活方式干预控制血脂,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强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同时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
甲状腺功能减退、糖尿病等。
若出现身黄、目黄、小便黄、腹部疼痛、不明原因肌肉疼痛、
肌肉痉挛、乏力等症状,应立刻就医。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