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解热、镇痛作用,主要用于普通或流行性感冒所引起的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
神经痛。
适应证
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使外围血管扩张,出汗以散热,从而发挥解热作用。
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神经痛等。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疼痛阈值达到镇痛的效果,常用于缓解上述轻、中度疼痛。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一般在用药后半小时内开始起效,107~288分钟血药浓度可达峰值。
药物维持时间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慎用情况
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过敏体质人群慎用。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尚无相关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儿童: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该药物为栓剂,需
直肠给药,为防止儿童操作不当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因目前对老年人使用本药物的研究相对有限,建议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抗凝血药:
对乙酰氨基酚与华法林等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后者可增强抗凝血作用,增加出血的风险,应谨慎联用。
巴比妥类药物:使用苯巴比妥等巴比妥类药物同时,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可能导致肝损害。
解痉药:使用
颠茄等解痉药物的同时,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可能导致肝损害。
齐多夫定:对乙酰氨基酚与齐多夫定联合使用,可互相降低清除率,从而增强毒性,应避免。
氯霉素:对乙酰氨基酚与氯霉素合用,可增强氯霉素毒性。
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合用此类药物,容易造成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本品为乙类非处方药,应在药师或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栓剂:0.125g/粒;0.15g/粒;0.3g/粒;0.6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直肠给药,将药物塞入肛门内。在使用该药物前需先将手及肛门洗净,从包装中取栓剂,患者取侧卧位,圆锥头部分朝向肛门,轻轻将其塞入,并用手指将药物推入肛门,使栓粒尾端距肛门口约2cm即可。
用量
本品不可拆分使用,建议在医师指导下,根据病情、个人体质等因素选用合适的规格。
成人:成人多使用0.3g/粒或0.6g/粒的规格,每次1粒。
儿童:1~6岁儿童多使用0.125g/粒或0.15g/粒的规格,每次1粒;6岁以上儿童多使用0.3g/粒的规格,每次1粒。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粒。
药物漏用
本品主要为出现发热或疼痛时使用的对症治疗药物,出现漏用的情况较少,如持续存在发热或疼痛情况需要重复给药的患者,在发现漏用时正常给药即可,无需补用。
药物过量
症状:单纯使用本品较少会出现过量使用情况。
如联用其他含有
对乙酰氨基酚成分药物,可能会导致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有可能引起严重的
肝损伤,患者可出现肝生化指标(转氨酶)异常,也可出现全身乏力、上腹胀痛、厌油、食欲不振、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与肝损伤有关的表现。
措施:若发现有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的情况,不论是否观察到明显体征或症状,都应停止用药并马上就医。可在医生指导下尽早应用N-
乙酰半胱氨酸等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拮抗药,一般12小时内使用该药物疗效会比较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
药物停用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肝损伤症状:如全身乏力、恶心、食欲不振、厌油、上腹胀痛、目黄、尿黄、皮肤黄染等症状,或者出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情况。
遵医嘱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
遵医嘱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没有明显改善时,应及时就医,遵医嘱停药或改变用药剂量。
不良反应的表现
正常剂量使用情况下,副作用较少。偶尔可出现
皮疹、荨麻疹、
药物热以及粒细胞减少情况。长期大量使用该药物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使用药物期间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或肝肾功能指标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就医。
药物贮存
本品应在20℃以下的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免导致儿童误服。
其他
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其他含有酒精的饮品,以免加大引起
肝损伤的可能。
本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本品为对症治疗的药物,用于解热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本品在高温下容易熔化变形,若稍有变形或变软,其疗效并不受影响,可将其冷冻后再撕开使用。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在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