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产生镇痛作用,通过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使周围血管扩张、出汗与散热,起到解热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在临床主要用于儿童感冒引起的疼痛和发热等症状。
适应证
用于儿童
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
神经痛。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后吸收迅速,约0.5~2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一般为1~4小时(平均2小时),该药物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对乙酰氨基酚或制剂中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过敏体质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使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本药为儿童用药,因此孕妇服用本品前需向医师咨询。
哺乳期妇女
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过本品或本品的代谢产物排出。本药为儿童用药,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需向医师咨询。
儿童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按照说明书使用。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
应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药:如巴比妥类(苯巴比妥等)、解痉药(
颠茄等),与本品长期合用时可导致肝损害。
氯霉素:本品与氯霉素同服时,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后者的毒性。
抗凝药: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有增强抗凝药的作用,故抗凝药的用量应根据
凝血酶原时间进行调整。
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NSAIDs:长期大量合用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齐多夫定:两药可互相降低与
葡萄糖醛酸的结合作用而降低清除率,从而增加毒性,因此应避免同时应用。
二氟尼柳: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增加50%,因此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可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混悬滴剂:15ml:1.5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 体重(kg) | 一次用量(ml) | 一日次数 |
---|
1~3 | 10~15 | 1~1.5ml | 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4~6 | 16~21 | 1.5~2ml | |
7~9 | 22~27 | 2~3ml | |
10~12 | 28~32 | 3~3.5ml | |
药物漏用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为对症治疗用药,症状缓解后即可停药,一般不存在漏服情况,若持续
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但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服用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及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服药过量时应立即就医,遵医嘱进行洗胃或催吐,并给予拮抗剂N-
乙酰半胱氨酸,不得给
活性炭,因后者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
拮抗药宜尽早应用,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给予其他疗法,如用血液透析或
血液滤过。
药物停用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症状消除后即可停止用药。
若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应停止用药,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使用本品如出现
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不良反应的表现
极罕见转氨酶升高,长期大剂量用药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出现药热及粒细胞减少时,应及时咨询医生,积极随访。
若出现氨基转移酶升高或其他肝肾功能异常指标或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前往医院就医,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
若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
给药前应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
服用后,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改用其他药物。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