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解热镇痛药,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本品由速释层和缓释层两部分组成,口服后速释层中
对乙酰氨基酚迅速溶出而被吸收,产生解热止痛作用,缓释层则缓慢释放对乙酰氨基酚,使作用持续8小时之久。
适应证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
神经痛、痛经。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药物剂型、患者的病情和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口服后,作用维持时间约8小时。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情况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用药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请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式。
禁用情况
过敏禁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需谨慎使用本品,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女性需谨慎使用本品,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儿童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服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以免出现吞咽意外。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老年人
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
颠茄):应用此类药品的患者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不能同用。
酒精: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剂型规格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者溶解后服用。
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一次0.65g,若持续发热或疼痛,每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3次。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表现: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严重肝毒性、造血系统异常和
肾损伤,甚至死亡。初期可出现厌食症、恶心、呕吐、出汗、苍白和全身不适。
措施:当药物中毒(一日量>10g)时,应及时就诊,采用洗胃或催吐方式,并给予拮抗药N-
乙酰半胱氨酸,不得使用
活性炭(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
开始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一次,共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用药。具体措施应就诊后由医生处理。
药物停用
当出现
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
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其他:胃刺激、超敏反应、过敏、转氨酶升高。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后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继续用药或停药后通常可以自行消退,若症状持续存在或加重,请及时询问医生,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停药及对症治疗。
如果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严重肝损伤,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持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成人或儿童过量服用情况下无论是否出现不适症状,都应立即就医。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