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解热、镇痛作用,主要用于普通或流行性感冒所引起的发热,也可用于缓解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
神经痛等轻、中度疼痛。
适应证
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使外围血管扩张、出汗以散热,从而发挥解热作用。
轻、中度疼痛: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疼痛阈值达到镇痛的效果,常用于缓解上述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神经痛等。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制剂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一般在用药后0.5~2小时左右血药浓度即可达峰值。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注射剂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剂给药时无需吸收,可快速起效。
直肠制剂
对乙酰氨基酚
直肠给药一般在用药后30分钟内开始起效,107~288分钟血药浓度可达峰值,药效最强。
药物维持时间
口服制剂
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血浆半衰期为1~3小时;缓释制剂可维持药效8小时,半衰期通常约为6小时。
注射剂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剂需间隔4小时或更长时间用药,持续时间因人和不同的临床症状而异。
直肠制剂
对乙酰氨基酚直肠制剂给药后可快速起效,持续时间因人和不同的临床症状而异。
药物联用
对乙酰氨基酚联合
盐酸伪麻黄碱和
氢溴酸右美沙芬使用,如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可更好地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患者发热、流鼻涕、鼻塞、咳嗽等不适症状。
对乙酰氨基酚联合
阿司匹林和咖啡因可增强解热镇痛作用,如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其中阿司匹林和对乙酰氨基酚可以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发挥解热镇痛作用,而咖啡因可兴奋中枢神经,可增强阿司匹林和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具体用药请遵医嘱。
对乙酰氨基酚联合
马来酸氯苯那敏和人工牛黄,如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可更好地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患者发热、流鼻涕、鼻塞、咳嗽等不适症状。
对乙酰氨基酚和氨酚黄那敏同用可以吗?
对乙酰氨基酚和氨酚黄那敏不宜同时使用。
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药品期间,应避免联合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因对乙酰氨基酚使用过量或产生毒性协同作用,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而氨酚黄那敏多为复方制剂,其成分中就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故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依巴斯汀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吗?
依巴斯汀中不含对乙酰氨基酚。
依巴斯汀为抗组胺药,能抑制
组胺释放,常用于治疗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过敏性鼻炎等疾病。对乙酰氨基酚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解热、镇痛作用,主要用于普通或流行性感冒所引起的发热,也可用于缓解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等轻、中度疼痛。
依巴斯汀和对乙酰氨基酚属于两种不同的药物,两者的功效及药理作用均不相同。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以免引发不良反应。
禁用情况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使用
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有使用NSAIDs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活动性
消化性溃疡或出血、有复发溃疡或出血史者禁用。
3岁以下儿童禁用本药小儿灌肠液。
慎用情况
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慢性或代偿性活动性肝病患者慎用。
慢性营养不良(较低的肝脏谷胱甘肽储备)患者慎用。
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脱水患者慎用。
血容量不足患者慎用。
有溃疡性大肠炎、克罗恩病史者慎用。
高血压或有高血压史者慎用。
老人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因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到达胚胎,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一般不推荐孕妇使用本药品,必须使用时可在医生权衡后,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
哺乳期女性:因对乙酰氨基酚可分泌到乳汁中,安全起见,一般不建议哺乳期女性使用,必须使用时可在医生权衡后,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并停止哺乳。
儿童:不同剂型的对乙酰氨基酚制剂关于儿童的用药要求并不相同,参照不同药品的说明书按要求服用。
口服制剂,一般颗粒、凝胶、滴剂等剂型更适合儿童服用,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年龄和具体病情调整剂量使用。
缓释片一般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泡腾片则3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建议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当剂型和剂量用药。
老人:老年人的肝、肾功能较弱,对乙酰氨基酚的半衰期相对延长,容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老年人应慎用,建议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谨慎联用
因药效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抗凝血药:对乙酰氨基酚与华法林等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可增强后者的抗凝血作用,增加出血的风险,应谨慎联用。
甲氧氯普胺:甲氧氯普胺可增加对乙酰氨基酚的吸收,使得药效增强,应谨慎联用。
丙磺舒:丙磺舒可减少对乙酰氨基酚的排泄,升高后者的血药浓度,应谨慎联用。
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口服避孕药:对乙酰氨基酚与部分口服避孕药如
炔雌醇合用,可能会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同时降低对乙酰氨基酚的血药浓度,应谨慎联用。
考来烯胺:考来烯胺可减少对乙酰氨基酚的吸收,降低药效,应谨慎联用。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巴比妥类药物:使用苯巴比妥等巴比妥类药物同时,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可能导致肝损害。
解痉药:使用
颠茄等解痉药物的同时,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可能导致肝损害。
氯霉素:对乙酰氨基酚与氯霉素合用,可增强氯霉素毒性。
齐多夫定:对乙酰氨基酚与齐多夫定联合使用,可使后者毒性增强。
异烟肼:对乙酰氨基酚与异烟肼合用可导致前者的肝毒性增加。
美替拉酮:对乙酰氨基酚与美替拉酮合用可增加前者药物中毒的风险。
二氟尼柳:对乙酰氨基酚与二氟尼柳合用可能会导致肝毒性。
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风险。
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合用此类药物,容易造成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更改药物用法及用量。
剂型规格
口服制剂
普通片剂:0.1g/片;0.3g/片;0.5g/片。
缓释片剂:0.65g/片。
咀嚼片剂:80mg/片;160mg/片。
泡腾片剂:0.1g/片;0.3g/片;0.5g/片。
胶囊剂:0.3g/粒。
颗粒剂:0.08g/袋;0.1g/袋;0.16g/袋;0.25g/袋;0.5g/袋。
凝胶剂:5g:0.12g/粒。
滴剂:对乙酰氨基酚含量为10%。
干混悬剂:1.01g:0.3g(以对乙酰氨基酚计)/袋;6.5g:0.5g(以对乙酰氨基酚计)/袋;12.65g:3.75g以对乙酰氨基酚计)/袋。
口服混悬剂:30ml:0.96g/瓶;100ml:3.2g/瓶。
注射剂
注射剂:1ml:0.75g/支;2ml:0.25g/支。
直肠制剂
栓剂:0.125g/粒;0.15g/粒;0.3g/粒;0.6g/粒]。
灌肠剂:2ml:50mg;2ml:100mg;2ml:200mg。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制剂
普通片剂、胶囊剂、凝胶剂: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缓释片剂:口服,用适量温水整片吞服,不可咀嚼。
咀嚼片剂:咀嚼后咽下。
泡腾片剂、颗粒剂、干混悬剂:用温水溶解后服用。
滴剂:滴入口中,或将药物溶于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服用。
口服混悬剂:口服,用滴管量取后直接服用。
提示: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制剂的服用时间并无特殊要求,不论是否进食,在存在该药物适应证时即可服用。
注射剂
注射液:肌内注射。
直肠制剂
栓剂:
直肠给药,将药物塞入肛门内。在使用该药物前需先将手及肛门洗净,从包装中取栓剂,圆锥头部分朝向肛门,轻轻将其塞入,并用小手指将药物推入肛门,使栓粒尾端距肛门口约2cm即可。
灌肠剂:肛门注入。
用量
口服制剂
普通片剂: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0.3g或0.5g;6~12岁儿童,每次0.3g;3~6岁儿童每次0.15g;3岁以下儿童建议咨询医生是否适合使用该药物。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次。
缓释片剂: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片,一般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该药品。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8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3次。
咀嚼片剂: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0.32~0.48g;10~12岁儿童,每次0.32g;7~9岁儿童,每次0.24~0.32g;4~6岁儿童,每次0.16~0.24g;1~3岁儿童,每次0.08~0.16g。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次。
泡腾片剂: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0.5g;7~12岁儿童,每次0.25g或0.3g;4~6岁儿童,每次0.15g;3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该药品。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次。
胶囊剂:成人每次1~2粒,尚无儿童的使用该药物的相关数据,建议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次。
颗粒剂:该药物主要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1~3岁,每次0.1~0.15g;4~6岁,每次0.15~0.2g;7~9岁,每次0.2~0.3g;10~12岁,每次0.3~0.35g袋。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次。
凝胶剂:该药物主要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1~3岁,每次1粒;4~6岁,每次1.5粒;7~9岁,每次2粒;10~12岁,每次3粒。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次。
滴剂:该药物主要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1~2岁,每次1~1.5ml;3~6岁,每次1.5~2ml;7~9岁,每次2~3ml;10~12岁,每次3~3.5ml。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次。
干混悬剂:成人每次0.5g,一日3次。用于解热时不得超过3天,用于镇痛不得超过10天。儿童用药量应按体重计算,每次10~15mg/kg,每隔4~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能超过5次,疗程不得超过5天。
口服混悬剂:该药物主要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1~3岁,每次0.096g;4~6岁,每次0.16g;7~9岁,每次0.256g;10~12岁,每次0.32g。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次。
注射剂
注射液:每次0.15g~0.25g,一般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镇痛疗程不宜超过10天。
直肠制剂
栓剂:成人每次0.3g或0.6g;6岁以上儿童每次0.3g;1~6岁儿童每次0.125g或0.15g。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0.6g。
灌肠液:本品多用于儿童,每次5mg/kg,一日2~3次。
药物漏用
口服制剂及栓剂
对乙酰氨基酚主要为出现发热或疼痛时使用的对症治疗药物,出现漏用的情况较少,如持续存在发热或疼痛情况需要重复给药的患者,在发现漏用时正常服药即可,无需补用。
注射剂及灌肠液
本品注射剂及灌肠液医生会根据患者具体病情给药1次,一般不存在药物漏用的情况。
药物过量
症状
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皮肤苍白、多汗等症状,通常可持续24小时。
过量用药第2~3天可出现肝功能损伤,如肝肿大、
肝区疼痛、
黄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表现,或者出现肾功能损伤如少尿、
血肌酐升高等表现。
第4~6天可出现
肝功能衰竭,出现精神紊乱、
意识障碍、嗜睡、惊厥、昏迷等表现,或者出现肾小管坏死甚至肾功能衰竭。
措施
若发现有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的情况,不论是否观察到明显体征或症状,都应停止用药并马上就医。
同时,医生可能还会采取静脉输液、血液透析等其他疗法,患者应积极配合治疗。
药物停用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出现全身乏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厌油、上腹胀痛、目黄、尿黄、皮肤黄染、腹痛等症状,或者肝生化指标异常情况等不良反应。
遵医嘱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
遵医嘱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没有明显改善时,应及时就医,遵医嘱停药或改变用药剂量。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反应:如腹痛、恶心、呕吐等。
肝功能损伤:长期大量使用该药物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过量使用该药物则可引起严重
肝损伤。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包括全身乏力、恶心、食欲不振、厌油、上腹胀痛、目黄、尿黄、皮肤黄染等。
皮肤反应:极少数患者有可能出现剥脱性皮炎、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等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一般无需特殊处理,通常在停药后可逐渐缓解;若症状较重或持续不缓解,应及时就医治疗。
若使用药物期间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或全身乏力、厌油、上腹胀痛、目黄、皮肤黄染等肝损伤相关症状,或者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均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就医,遵医嘱进行治疗。
药物贮存
本药物的常规贮存方法,因剂型不同,储存条件有所差异,应按相应方法正确贮存药品。此外,需注意药品应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免导致儿童误服。
口服制剂
普通片、胶囊、泡腾片:应密封保存。
凝胶、缓释片、滴剂、混悬液:应在遮光处密封保存。
咀嚼片:应在20℃以下的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颗粒:应在20℃以下的阴凉处密封保存。
干混悬剂:应在干燥处密封保存。
注射剂
注射液:应在遮光处密封保存。
栓剂
栓剂:应在20℃以下的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灌肠剂:遮光处密封保存。
其他
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期间不得饮酒或其他含有酒精的饮品,以免加大引起
肝损伤的可能。
对乙酰氨基酚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为对症治疗的药物,用于解热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对乙酰氨基酚。
长期大剂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常规等。
对乙酰氨基酚对血糖、
血清尿酸等检查结果可能有影响,如需进行相关检查,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是否需要停药。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