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有松弛血管平滑肌、扩张外周动脉和静脉的作用,用于治疗、预防冠心病和心绞痛。
适应证
用于心绞痛的治疗。
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药物起效时间尚不明确,静脉注射后约9分钟内分布到体液中。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约为5小时,每日用药1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左心功能不合并低充盈压患者禁用。
休克状态者禁用。
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患者禁用。
心肌疾病并心内容积受限(肥厚梗阻型心肌病)患者禁用。
心包填塞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在下列情况下需要特别小心的医疗监护。
给不明原因的肺循环高压(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的患者使用本品,由于对肺通气不足部分血液供应相对增加的结果,可以导致动脉血氧含量的暂时降低(
低氧血症)。
有循环功能紊乱倾向的患者。
伴有颅内压升高的患者慎用。
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虽然动物实验显示
单硝酸异山梨酯对胚胎没有损害作用,但由于没有足够的孕妇的用药经验,用药时,应仔细权衡利弊,慎用。
哺乳期女性:由于没有足够的哺乳期妇女的用药经验,用药时,应仔细权衡利弊,慎用。
儿童: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人:按说明书使用,无特殊注意事项,但使用前有必要咨询医师。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本品禁止合并使用西地那非,因西地那非可明显增强单硝酸异山梨酯的降血压作用。
谨慎联用
同时应用降低血压的药物、β-受体阻断剂、钙拮抗剂、其他扩血管药、镇静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
乙醇,可能增加本品的降血压效应。
同时应用一氧化二氮供体,如本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西地那非,抗高血压作用可明显加强。
同时服用非甾醇类抗风湿药可能会使本品的效应降低。
本品为处方药,可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更改药物用法及用量。
剂型规格
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规格
1ml∶10mg。
2ml∶20mg。
2ml∶25mg。
5ml∶20mg。
5ml:25ml。
具体用法
用法
静脉滴注。
用量
临用前加0.9%
氯化钠注射液或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从1~2mg/h开始静脉滴注。
药物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一般有效剂量为每小时2~7mg,最大剂量为8~10mg。开始给药速度为60μg/min,一般速度为60~120μg/min,每日一次,10天为一疗程。
药物漏用
本品为静脉滴注的处方药。使用过程中剂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漏用后应尽快补充。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表现
根据药物过量程度不同,主要有以下临床表现:低血压伴有反射性心动过速,乏力、头晕、眼花、头痛、气喘、面色潮红、恶心、呕吐及腹泻。
严重过量时,可能出现面色苍白、呼吸困难、
谵妄、呼吸频率及
脉率减低,及麻痹。
极剧过量时,可能出现颅内压升高症状。
长期过量时,可出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处理方法
取双腿抬高仰卧位,密切监测
生命体征,必要时进行特殊护理。如发生严重低血压和(或)休克,应采用血浆代用品。另外,可通过注射去甲肾上腺素和(或)多巴胺升高血压、维持血液循环。禁止使用
肾上腺素及其相关物质。
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下列解毒措施以防治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维生素C口服1g,或静脉注射其钠盐。
静脉注射甲
苯胺蓝溶液,最初严格按2~4mg/kg进行;如需要多次静脉注射,应按2mg/kg,间隔一小时进行。
吸氧、血液透析、输液。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请医生处理。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神经系统症状:用药初期常发生头痛(所谓硝酸盐性头痛);初次给药或剂量增加时,常有乏力、头晕的感觉。
胃肠症状:初次给药或剂量增加时,有时会有恶心、呕吐。
心血管系统症状:初次给药或剂量增加时,常常会有血压降低和(或)体位性低血压,并伴有反射性
脉率增快。
在少数情况下,可以出现严重的血压降低并伴有心绞痛症状加重(硝酸盐的矛盾效应)和(或)显著的矛盾性心动过缓。服用本品后,因血流的相对重新分布进入换气不足的肺小泡区域,会出现短暂性动脉血供氧不足,冠心病患者可因此导致
心肌缺血。
皮肤症状:初次给药或剂量增加时,可能出现瞬间皮肤发红、发热和皮肤变态反应。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发生剥脱性皮炎。
偶见报道有虚脱和晕厥(突然丧失知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神经系统症状:头痛通常可在继续用药几天后消失,建议患者不要过度活动,尽量卧床休息,几天后即可消失。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就医治疗。
胃肠症状:初次给药后恶心、呕吐症状一般会在几天后消失。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就医治疗。
心血管系统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症状一般情况较轻,几天后即可消失。若出现心动过速,应及时治疗;若出现严重的心血管症状应立即停药,及时治疗。
皮肤症状:如出现皮肤发红,一般几天后可自行消失;如出现
皮疹、皮肤瘙痒、红肿等反应时,应避免搔抓,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遵医嘱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限无法口服硝酸酯类药物的患者使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