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抗肿瘤药,是一种能与造血细胞表面表达的跨膜糖蛋白(CD38)结合的IgG1κ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可用于治疗
多发性骨髓瘤。
适应证
与来那度胺和
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
美法仑和泼尼松联合用药治疗不适合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单药治疗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患者既往接受过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的治疗且最后一次治疗时出现疾病进展。
药理作用
CD38 为一种造血细胞(包括多发性骨髓瘤细胞和其它细胞及组织)表面表达的跨膜糖蛋白(48kDa),具有多种功能。
本品能够与CD38结合,可直接通过Fc介导的交联诱导的细胞凋亡作用。
也可通过补体依赖的细胞毒作用(CDC)、抗体依赖的细胞毒作用(ADCC)、抗体依赖的细胞吞噬作用(ADCP)等免疫介导的
肿瘤细胞溶解作用,抑制表达CD38的肿瘤细胞的生长。
还可降低髓源性抑制细胞(CD38+MDSCs)、调节T细胞(CD38+Tregs)和B细胞(CD38+Bregs)水平。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无明确数据证明使用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后其药效在机体维持多长时间,该药物的终末半衰期随着剂量的增加和重复给药而增加。首次给予16 mg/kg的剂量后,本品的终末半衰期估计值的均值为9天,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者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已知 IgG1 单克隆抗体在第一孕期之后可透过胎盘,因此孕妇不得使用。
哺乳期女性: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人类或动物乳汁,应在权衡母乳喂养对婴儿的获益以及治疗对母亲的获益后,再决定停止哺乳或终止本品治疗。
儿童:尚未确定本品治疗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
老人:老年患者如需使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无需调整剂量。
不良相互作用
目前还不清楚本品与哪些药物存在不良相互作用,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剂型规格
注射剂:100mg:5ml/瓶;400mg:20ml/瓶。
具体用法
用法
静脉输注给药。
使用0.9%
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内输注。仅在前一周16mg/kg给药后没有发生输注相关反应的情况下,才可使用500mL稀释体积。否则,使用1000mL稀释体积。
本品静脉输注第1周初始速率为50ml/小时;仅在没有输注相关反应的情况下才应考虑递增输注速率,速率增量为50ml/小时;最大速率为200ml/小时。
在之前输注期间没有发生输注相关反应的情况下,可从第3周使用100mL/小时的初始速率进行后续输注,速率增量为50ml/小时;最大速率为200ml/小时。
用量
与来那度胺联合用药治疗(4 周为一个周期的给药方案)以及单药治疗的标准给药方案
推荐剂量为16mg/kg。
第1~8周,每周1次(共给药8次)。第一周的首剂药物(剂量16mg/kg)可以分成连续2天给予,即第1天和第2天分别8mg/kg。
第9~24周,每周2次(共给药8次)。
从第25周起指导疾病进展,每4周1次。
与硼替佐米联合用药的给药方案(3周为一个周期的给药方案)
推荐剂量为16mg/kg。
第1~9周,每周1次(共给药9次)。第一周的首剂药物(剂量16mg/kg)可以分成连续2天给予,即第1天和第2天分别8mg/kg。
第10~24周,每3周次(共给药5次)。
从第25周起直到疾病进展,每4周1次。
与硼替佐米、美法仑和泼尼松联合用药的给药方案(6周为一个周期的给药方案)
推荐剂量为16mg/kg。
第1~6周,每周1次(共给药6次)。第一周的首剂药物(剂量16mg/kg)可以分成连续2天给予,即第1天和第2天分别8mg/kg。
第7~54周,每3周次(共给药16次)。
从第55周起直到疾病进展,每4周1次。
药物漏用
本品由医护人员给药,一般不存在漏用的情况。如果未按计划输注本品,应尽快补充给药并对给药方案做相应调整,以维持治疗的给药间隔。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使用,如不慎过量,应立即就医,由医生进行救治。
药物停用
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的患者,应暂停本品治疗以及任何伴随的类固醇和化疗,并给予相应治疗。
对于任何等级/严重程度的输注相关反应,都应立即中断本品输注并对症治疗。
如果发生速发过敏反应或危及生命的输注相关反应(4级),应立即开始适当的急救复苏,并立即永久停用本品。
表现及处理方法
感染及侵染类反应:十分常见上呼吸道感染、感染性肺炎、支气管炎;常见尿路感染、流感、
脓毒症、巨细胞病毒感染;偶见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抗感染、抗病毒治疗。
处理方法:可能需要延迟给药,以便血细胞计数恢复,应及时就医,由医生监测各项指标,并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免疫系统疾病:常见低丙种球蛋白血症。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代谢及营养异常:十分常见食欲下降、高血糖症;常见
低钙血症、脱水。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神经系统异常:十分常见外周感觉神经病变、头痛、感觉异常;常见晕厥。
处理方法:应注意休息,家属小心陪护,如果症状持续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心血管异常:十分常见高血压;常见房颤。
处理方法:应立即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给予降压药、抗凝药物等对症治疗。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异常:十分常见咳嗽、呼吸困难;常见
肺水肿。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给予镇咳药对症治疗;出现呼吸困难肺水肿的患者,应立即就医,由医生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胃肠系统异常:十分常见腹泻、便秘、恶心、呕吐;常见胰腺炎。
处理方法:应清淡饮食,如果症状持续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给予止泻药、缓解便秘药、抗胃酸药物等对症治疗。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全身性及给药部位异常:十分常见外周水肿、发热、疲乏、乏力,常见寒战。
处理方法:应注意休息,如果体温超过38.5℃,应立即就医,由医生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各类损伤、中毒及并发症:十分常见输注相关反应,严重的输注反应包括
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
喉水肿、肺水肿、缺氧以及高血压。其它输注反应还包括鼻充血、咳嗽、寒战、呕吐以及恶心。此外,还包括过敏性鼻炎、鼻漏、发热、低血压、
皮疹、瘙痒、流泪增加、头痛和心动过速。
处理方法:及时告知医生,在医生指导下停药并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贮存
应置于原包装中避光储存。
应在2~8℃冰箱冷藏保存,请勿冷冻。
对于稀释后的药品,除非打开/稀释的方法能够排除微生物污染的风险,否则应立即使用本品。
稀释后的药品如果不能立即使用,应在冷藏(2~8℃)避光条件下贮存不得超过24小时,之后在室温(15~25℃)和室内照明条件下不得超过15小时(包括输注时间)。
其他
在本品治疗前1~3小时应给予包括抗组胺药、退热剂和皮质类固醇在内的治疗前用药,以降低受试者发生输注相关反应的风险。
育龄女性应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停止本品治疗后3个月内,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应在整个输注过程中注意是否发生输注相关反应。对于出现输注相关反应者,应立即告知医生,遵医嘱处理。
开始本品治疗之前,应该测定患者血型并进行抗体筛查。
应在所有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前进行乙型肝炎病毒(HBV)的筛查。对于HBV血清学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患者,应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至少 6 个月内监测 HBV 再激活的临床和实验室指征。
单药治疗时,每次输注本品后2天(从输注后次日开始),每天给予口服皮质类固醇以降低迟发性输注相关反应的风险。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