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孕激素,对激素依赖性
肿瘤有一定抑制作用,主要用于治疗部分癌症。
适应证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
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
药物起效时间
健康受试者口服本品160mg后,本品的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2.58±0.90小时,在此之前就已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消除半衰期为23.04±7.88小时,每日用药1~4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用药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请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式。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禁用。
血栓栓塞性疾病患者禁用。
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由于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
孕酮类药物对胎儿具有潜在性伤害,故不应推荐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本品对于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的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明。
老年人: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目前还不清楚本品和哪些药物存在不良相互作用,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本品为处方药,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醋酸甲地孕酮分散片:40mg/片;80mg/片;160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服用须经医嘱,口服或将分散片溶于100ml温水中服用。
用量
乳腺癌:每天16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子宫内膜癌:每天40~32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至少连续治疗两个月,方能决定本品的有效性。
药物漏用
如每日用药1次,若忘记用药,当日想起时用药即可,若第二日想起则无需补用,于正常时间用药即可,不可一次使用两倍剂量。
如每日多次用药,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无需补用:以每日3次为例,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用药,14时忘记用药,18时想起忘记用药,则无需补用,于20时正常用药即可。
需要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用药,14时忘记用药,15时想起忘记用药,则需补用,再于20时用药即可。
药物过量
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在每日剂量高达800mg的本品的临床研究中没有发现严重的不良反应。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体重增加:为本品常见的副作用,且常有食欲增加。
其他的不良反应:偶见恶心、呕吐、水肿、子宫突破性出血可发生于约1~2%的病人,呼吸困难、心衰、高血压、脸潮红、情绪改变,库欣氏征面容、
肿瘤复发(伴或不伴有
高钙血症)、高血糖、秃发、
腕管综合征和
皮疹为罕见。
罕见轻度肾上腺功能减退,可能因本品的糖皮质激素样活性所致。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体重增加:对癌症
恶病质患者及体重下降、食欲减退的癌症病人,这种副作用常常是有益的,故无需特殊处理。
血栓栓塞现象: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其他的不良反应:应注意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肉类),如症状不能缓和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治疗。
轻度肾上腺功能减退: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药物贮存
本品应遮光,密闭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
育龄妇女在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怀孕。
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
本品不可替代通常的手术、放疗和化疗治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