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中的
地塞米松属长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毒素、抗休克和免疫抑制等多种药理作用,而对水钠潴留和促进排钾作用较轻微,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作用较强,临床应用广泛。
适应证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
结缔组织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的
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
溃疡性结肠炎,
急性白血病,
恶性淋巴瘤等。
药物起效时间
尚不明确,肌内注射后8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在此之前可能药物已经起效,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其血浆半衰期为190分钟,组织半衰期为3日,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与其他药物的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本品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其辅料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禁用。
内脏手术如肠吻合手术后患者禁用。
高血压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心肌梗死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
精神病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
电解质代谢异常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
慎用情况
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年老体弱者慎用。
憩室炎者慎用。
肝硬化者慎用。
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癫痫患者慎用。
偏头痛患者慎用。
骨折者慎用。
骨质疏松症者慎用。
创伤修复期者慎用。
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者慎用。
糖尿病患者慎用。
细菌性、真菌性、病毒性或寄生虫(如阿米巴病、线虫)等感染患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作为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孕妇应权衡利弊使用,一般不建议使用。
哺乳期女性:因为本品作为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等,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或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可能对生长发育有不利影响,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老人:老年患者用本品易发生高血压、糖尿病。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加重骨质疏松,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本品与肝药酶诱导剂如
利福平、
苯妥英、巴比妥类等同服,本品代谢促进作用减弱,需谨慎联合。
本品与水杨酸类药如
阿司匹林合用,增加其毒性,需谨慎联合。
本品可减弱抗凝血剂如华法林、口服降糖药如
格列齐特等作用,联用时注意调整剂量。
本品与利尿剂(保钾利尿剂
螺内酯除外)如
呋塞米、氢氯噻嗪等合用可引起低血钾症,应注意用量。
本品与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如
双氯芬酸钠可加强其致溃疡作用,需谨慎联合。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剂型规格
注射液:0.5ml∶2.5mg/支;1ml∶5mg/支;5ml∶25m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注射给药,可以肌注,鞘内注射,腔内注射,皮内注射等方式给药。
用量
肌注:一次1~8mg,一日一次。
也可用于腱鞘内注射或关节腔,软组织的损伤部位内注射,一次0.8~6mg,间隔2周一次。
局部皮内注射,每点0.05~0.25mg,共2.5mg,一周一次。
鼻腔、喉头、气管、中耳腔、耳管注入0.1~0.2mg,一日1~3次。
静脉注射一般2~20mg。
药物漏用
本品为注射给药,需要医务人员操作使用,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超量使用可引起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征,表现为头痛、
向心性肥胖、疲倦、皮肤紫纹、心律失常等,还可引起糖尿病或消化道溃疡如上腹痛、黑便等。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过量解救资料,请遵医嘱使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必要时还请及时就医,由医生采取对症处理措施。
药物停用
本品治疗疗程结束,请在医生指导下迅速减量、停药。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长程使用可引起:体重增加、紫纹、下肢浮肿、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创口愈合不良、易出血倾向、月经紊乱、痤疮、骨质疏松及骨折、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肌萎缩、
肌无力、低血钾综合征等。
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上腹腹痛)、
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呕血、黑便)。
儿童生长受到抑制、白内障、
青光眼、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尿病加重和糖耐量减退等。
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
谵妄、欣快感、不安、激动、
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如抑郁。精神症状尤其易发生于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及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
并发感染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
疱疹病毒为主,是肾上腺皮质激素包括
地塞米松的主要不良反应。
局部用药部位:关节内注射后急性炎症。肌肉及皮下注射后组织萎缩造成凹陷,以及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
肌腱断裂。
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昏厥倾向、头晕、腹痛或
背痛、低热、恶心、呕吐、食欲减退、乏力、头疼、肌肉或关节疼痛、软弱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对于一般的轻度反应,可以密切观察,注意休息,如果不能耐受一般停药后可缓解,也可以对症支持处理如补钾,补钙等。
如果出现消化系统症状,注意饮食清淡,密切观察一般多为一过性,如果持续不能耐受或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呕血、黑便等,则需要停药,并给予
奥美拉唑等护胃治疗。
对于中枢神经精神症状,则考虑注意休息,密切观察,如果不能缓解则停药,必要时请积极就医治疗。
如果并发感染则考虑相应的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抗菌药头孢菌素、抗结核药异烟肼、抗病毒药病毒唑、抗真菌药氟康唑等。
对于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的处理,建议长期使用的患者不可突然停药,需经逐步减量,一般1~2周减5%~10%,一旦出现停药症状需要及时补上个剂量的药量。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包括
地塞米松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血糖、
尿糖或糖耐量试验,眼科检查、小儿生长发育情况、大便隐血、血清电解质、骨质疏松和高血压等。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产生后囊下白内障和可能损伤视神经的
青光眼,并可增加真菌和病毒继发性眼部感染机会。关节内注射糖皮质激素,会增加关节感染的风险。
长期、大量使用地塞米松,或长期用药后停药6个月以内的患者,由于免疫力低下,不宜接种
减毒活疫苗(如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等)。
潜伏性结核或陈旧性结核的患者,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必要时接受
异烟肼预防治疗。
乙肝病毒携带者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时,可能会使乙肝病毒增殖,引发肝炎。在本品给药期间及给药结束后,应当继续进行肝功能检查及肝炎病毒标志物的监测。
在使用本品时感染水痘或麻疹,可能加重病情,严重者会导致生命危险。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充分予以观察和注意。
国外有报告指出,严重神经系统损害事件(一些导致死亡)与糖皮质激素(包括地塞米松)硬膜外注射有关。不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脊髓梗死,截瘫,四肢麻痹,
皮质盲和中风。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出现颜色改变,沉淀等)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