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降眼压药物,有降低眼内压的功能,可以用于治疗
青光眼。
适应证
药理作用
本品通过抑制睫状体中的碳酸酐酶,使房水形成减少,从而降低眼压。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给药后1~2小时即可达到最高血药浓度。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使用后,作用维持时间在10小时以上。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过敏禁用。
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者禁用。
肾上腺衰竭以及高氯性酸中毒禁用。
闭角型青光眼的患者应禁止长期服用。
孕妇应避免服用。
哺乳期女性使用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可引起啮齿类动物畸形,孕妇应避免服用。
哺乳期: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分泌至乳液中,哺乳期女性使用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
儿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
老年人:老年人和成年人对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故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
不良相互作用
谨慎联用
碳酸酐酶抑制剂与高剂量
阿司匹林合用可引起严重的代谢紊乱。因此,本品与水杨酸制剂合用要慎重。
与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可以导致严重的低血钾,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监测血清钾的浓度及心功能。长期同时使用有增加低血钙的危险,可以造成骨质疏松,因为这些药增加钙的排泄。
本品为处方药,可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更改药物用法及用量。
剂型规格
片剂:25mg/片;50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早晚饭后服用。
用量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每次用25mg,一日二次(早晚饭后各服一次)。
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每次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二次。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尽快补服,但如果想起时距下一次用药时间不足标准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正常服药即可。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如果不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无需补服: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服用一次,20时忘记服用,第二天6时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正8时常服用药物即可。
需要补服: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服用一次,20时忘记服用,22时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需补服,并于第二天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如不慎过量,发生急性中毒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如果本品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由医生进行进一步处理。定期复诊,病情好转或得到控制后遵医嘱调整药量或停药。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表现及处理方法
皮肤不良反应:主要为一般性
皮疹。曾有报道出现罕见的、严重的、潜在威胁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解症(TEN)。
表现为躯干、四肢、眼、嘴唇、口腔等部位出现红斑、破损,继而皮肤及黏膜病变迅速发展并扩散至全身,破损逐渐发展为大疱,自发性破裂,最后干燥结痂或糜烂。
一般性皮疹处理方法:应避免搔抓,立即停药,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SJS、TEN处理方法:应立即就医,停用本品,并尽快住院治疗,以减少并发症。
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感觉异常,尤其是四肢末端的麻木感、听力障碍或耳鸣、疲劳、不适、食欲缺乏、味觉失常、间断性嗜睡和意识模糊。
处理方法:症状较轻一般不用特殊处理,建议患者不要活动,卧床休息;若症状较严重可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消化系统不良反应: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和腹泻。
处理方法:应注意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肉类);如症状不能缓和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治疗。
处理方法:症状较轻一般不用特殊处理,当减少或停止本品治疗后这种现象都会减退。
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荨麻疹、黑便、血尿、多尿、糖尿、
肝功能不全、软瘫、光敏感、惊厥以及很少发生的
结晶尿和肾结石。
处理方法: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药物贮存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用药后,应密切关注皮肤不良反应,当患者出现SJS/TEN症状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就医治疗。
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
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