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
雌二醇和
地屈孕酮组成的雌激素-孕激素复方制剂。雌二醇可以改善更年期妇女雌激素缺乏,减轻更年期的症状。地屈孕酮是具有口服活性的孕激素,可大大降低雌激素诱导的
子宫内膜增生的风险。用于治疗
围绝经期综合征。
适应证
适用于治疗自然或术后绝经所致的围绝经期综合征。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缺乏十分明确的数据。两个主成分情况如下。
雌二醇的血浆浓度达峰时间尚不明确,遵医嘱用药即可。
地屈孕酮口服吸收迅速,血浆浓度达峰时间在0.5~2.5小时之间,在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尚缺乏十分明确的数据。雌二醇的消除半衰期在10~16个小时之间,地屈孕酮及其活性代谢产物的终末半衰期分别是5~7小时和14~17小时。
每日服用本品后,雌二醇血药浓度可在约5天后达到稳定状态,一般情况下稳态浓度在用药8~11天内出现;接受治疗3天后,地屈孕酮达稳定状态。患者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已知对本品活性组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患有罕见的遗传性
半乳糖不耐症、原发性肠乳糖酶缺乏或
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禁服。
已知或可疑怀孕者禁用。
哺乳期女性禁用。
生育期女性禁用。
已知或疑有乳腺癌或有乳腺癌史者禁用。
已知或疑有雌激素依赖性恶性肿瘤(如
子宫内膜癌)者禁用。
原因不明的生殖道出血者禁用。
有活动性静脉血栓栓塞(深静脉栓塞、
肺栓塞)者禁用。
处于活动性或有新近动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心绞痛、心肌梗死)者禁用。
急性肝病或肝功能指标未恢复正常的肝脏病史者禁用。
卟啉症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不应使用本品,如在本品治疗期间怀孕应立即停药。
哺乳期女性
儿童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
老年人
用于治疗65岁以上女性的资料尚不充足。
不良相互作用
在下列情况下本品的疗效可能会被减弱。
含有贯叶
连翘(金丝桃属)的中药制剂可能诱导雌二醇和孕激素的代谢。
剂型规格
雌二醇片:含雌二醇1mg;雌二醇
地屈孕酮片:含雌二醇1mg和地屈孕酮10mg。
雌二醇片:含雌二醇2mg;雌二醇地屈孕酮片:含雌二醇2mg和地屈孕酮10mg。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可用温水吞服,本品的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用量
每天口服1片,每28天为一个疗程。前14天每天口服1片雌二醇片,后14天每天口服1片雌二醇地屈孕酮片。
一个疗程28天结束后,应于第29天起继续开始下一个疗程。患者应按照包装上标明的次序每天口服1片。应不间断持续服药。
在起始治疗和持续治疗绝经相关症状时,应在最短疗程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
通常治疗应从本品1/10(雌二醇片含雌二醇1mg,雌二醇地屈孕酮片含雌二醇1mg和地屈孕酮10mg)开始。根据临床疗效,剂量随后可视个体需要而调整。
如与雌激素不足相关的不适未改善,可增加剂量而使用本品2/10(雌二醇片含雌二醇2mg,雌二醇地屈孕酮片含雌二醇2mg和地屈孕酮10mg)。或遵医嘱。
如果患者正在服用周期性或者连续序贯的激素替代治疗药物,应完成之前的28天治疗周期后再换用本品。正在服用另一种连续联合激素替代治疗药物的患者,可随时开始服用本品。
药物漏用
如果忘记服用一次药物,则应尽快补服。如果漏服超过12小时,则建议不用补服前一次药物,应继续服用下一次药物,但此时发生突破性出血或点滴样出血的可能性会增加。
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如果不能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症状:药物过量可能出现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晕、腹痛、困倦、疲劳、药物撤退性出血。
措施:雌二醇和地屈孕酮都是低毒性的物质,如不慎过量,一般不必给予特定的治疗。
药物停用
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后出现静脉血栓栓塞应停药。
治疗中发现禁忌证应停药;出现
黄疸或肝功能恶化、血压显著升高、新发偏头痛应停药;发现怀孕应立即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头痛、腹痛、乳房疼痛/触痛和
背痛。
良性、恶性及未定性的肿瘤(包括囊肿和
息肉):雌激素依赖性良性和恶性肿瘤(如
子宫内膜癌、卵巢癌)、孕激素依赖性肿瘤(如
脑膜瘤)体积增大。
乳腺癌:乳腺癌发生几率增高的风险依赖于采用激素替代治疗(HRT)的持续时间。大约在激素替代治疗后3年该风险明显增加。
卵巢癌:单用雌激素或联用雌激素-孕激素进行激素替代治疗,可以导致卵巢癌风险轻度升高,与从未使用激素替代治疗的妇女相比,使用激素替代治疗的妇女患卵巢癌的风险增加。
子宫内膜增长过长和子宫内膜癌:绝经后有子宫的妇女中,不建议接受只使用雌激素的激素替代治疗,该疗法增加了子宫内膜癌的风险,在每个周期中至少12天向只接受雌激素治疗的方案中增加孕激素使用,可以预防上述风险的升高。
中枢神经系统异常:除头痛外,常见偏头痛和头晕,罕见脑膜瘤。
胃肠道异常:除腹痛外,常见恶心、呕吐、胃肠胀气,偶见消化不良。
肝胆异常:偶见
肝功能异常(偶尔伴有
黄疸、腹痛、乏力或不适)、胆囊疾病。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常见过敏性疾病(包括
皮疹、风疹、瘙痒)。罕见黄褐斑或黑斑(可能停药后持续存在)、多形性红斑、
结节性红斑、紫癜、神经性水肿。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除背痛外,常见腿部痛性痉挛。
生殖系统、性器官和乳房异常:除乳房疼痛/胀痛外,常见月经失调(包括
绝经后出血、子宫出血、月经过多、月经过少/停经、痛经)、盆腔疼痛、宫颈分泌物性状和量发生变化;罕见乳房增大、
经前期综合征样症状。
先天性和家族性/遗传性异常:十分罕见卟啉症加重。
全身性疾病和给药部位反应:常见身体虚弱、乏力、不适及周围性水肿。雌激素可能导致
体液潴留,因此应仔细观察心功能或肾功能不全患者。
代谢性和营养性异常:应密切随访既往有
高甘油三酯血症的女性,因罕有报道称该种情况下雌激素治疗使血浆甘油三酯水平大幅升高而导致胰腺炎。
心脏异常:罕见心肌梗死。
脉管性异常:偶见静脉血栓栓塞、高血压、外周血管病、
静脉曲张;罕见卒中。年龄超过60岁联用雌激素-孕激素进行激素替代治疗的患者中,冠状
动脉疾病的风险轻度增加。
静脉血栓栓塞(VTE):使用本品的第一年中最易发生深静脉血栓。使用雌激素、高龄、大手术、长时间静止不动、重度肥胖(体重指数BMI>30 kg/m
2)、怀孕/产后期、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和癌症为VTE的危险因素。
缺血性卒中:使用雌激素-孕激素联合给药和仅使用雌激素进行治疗,缺血性卒中的发生风险增加,且整体风险会伴随年龄增长而升高。出血性卒中的风险不增加。
眼异常:罕见角膜曲率变陡,不能耐受接触镜(隐形眼镜)。
免疫系统异常:偶见过敏。此外曾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报道。
精神异常:常见抑郁、神经质;偶见性欲改变。
其他:纤维囊性乳房疾病、子宫颈糜烂(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出现可能为血栓栓塞的症状,如单腿疼痛性水肿、胸部突发疼痛、呼吸困难,应立即联系医生。
发生过敏反应时,应避免搔抓,及时告知医生,症状严重者需进行抗过敏治疗;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并立即就医,保持气道畅通、给予吸氧及使用
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
出现轻度胃肠道反应时,可清淡饮食,如果症状不能缓解,甚至加重,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进行对症治疗并调整用药。
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如症状轻微,可自行缓解,则无须处理;若症状严重或无法耐受,需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及时就医。
药物贮存
本品应30℃以下原包装内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改变,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本品不是避孕药,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措施使用。
由于本品可能引起深静脉血栓,手术后可能需长时间静止不动时,应考虑在术前4~6周暂时停用本品。只有当女性完全能自主活动后才可以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对于已长期接受抗凝剂疗法的女性,应由医生对激素替代治疗的受益和风险进行仔细评估。
雌激素增加甲状腺结合球蛋白水平,通过蛋白结合碘测定法发现循环
甲状腺素总量升高,T4水平(通过柱状或放免测定)或T3水平(通过放免测定)升高,游离T4和游离T3浓度不变。其他结合蛋白血清(如肾上腺皮质醇结合球蛋白)浓度可能升高,其他血浆蛋白(血管紧张素/肾素底物、alpha-1抗
胰岛素、血浆
铜蓝蛋白)可能升高。
激素替代治疗不改善认知功能。
只有当绝经相关症状对生活质量有不利影响时才能使用本品治疗。
在开始或重新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前,应全面调查个人或家族病史,同时结合激素替代疗法的禁忌证和使用注意事项来指导体检。在治疗期间建议根据女性个体情况进行相应次数和内容的定期体检。
若患者正患有下列任何一种疾病(如子宫肌瘤、
子宫内膜异位症、血栓栓塞、乳腺癌、高血压、
肝脏疾病、糖尿病、
胆石症、偏头痛、癫痫、哮喘、
脑膜瘤等),或以前出现过,和(或)孕间或既往激素治疗时病情加,应密切监护,遵医嘱定期监测。
治疗初始的几个月内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和点滴样出血。若突破性出血或点滴样出血在治疗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或治疗停止后仍持续存在,则应就医,遵医嘱查明病因并进行治疗。
雌二醇和孕激素代谢增加可能导致效应削弱并改变子宫出血类型。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