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罗昔康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和解热的作用。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和溶酶体酶的释放,发挥药理作用。
适应证
用于缓解多种关节炎(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症状。
外用制剂可用于缓解局部轻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及运动损伤(包括拉伤、扭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
手术后疼痛、牙痛、
三叉神经痛、痛风急性期的关节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不同制剂起效时间不同,一般静脉制剂起效迅速;服用吡罗昔康后一般3-5小时内可以达到⾎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外用制剂尚不明确;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半衰期较长,一次给药可维持24小时血药浓度相对稳定。口服血药稳定浓度在开始治疗后7~12天方能达到,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服用该药物期间需要服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服药方法。
牙痛可以吃吡罗昔康吗?
吡罗昔康可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症状,可以用于缓解牙痛。但注意疼痛减轻后,应立即到医院的口腔科门诊就医。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切勿自行随意使用。
吡罗昔康可以用于痛风治疗吗?
吡罗昔康是属于非甾体类抗炎止痛药物,在
痛风性关节炎发作的急性期,会出现关节的炎症反应,引起关节明显疼痛和肿胀的症状,可以作为止痛药物来治疗痛风。但是如果想要减少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根本上是需要进行持续降尿酸治疗。
在痛风稳定期,使用吡罗昔康并不能达到治疗的效果,因其无法降低尿酸的水平,通常需要使用降尿酸的药物进行治疗,如
别嘌醇。
吡罗昔康只是作为对症治疗的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切勿自行随意使用。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患者禁用。
既往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有胃肠道溃疡、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肝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儿童禁用。
慎用情况
老年人慎用。
哮喘患者慎用。
高血压者慎用。
有高血压、心力衰竭(如
体液潴留、水肿)病史者慎用。
重度脱水者慎用。
有凝血机制异常者慎用。
血小板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感染性疾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妊娠后3个月服用可能造成难产,同时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在妊娠后期使用可能导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至新生儿出现持续性
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因此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吡罗昔康可以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如需使用建议停止哺乳。
儿童:儿童使用吡罗昔康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推荐使用,15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年人:老年人由于器官功能减退,特别是肝肾功能减退,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目前尚无权威资料指导本品不能与哪些药物联用,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谨慎联用
用药期间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和水杨酸盐类(如
二氟尼柳、
双水杨酯)同时服用时,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加,因此,不推荐合用。
吡罗昔康与
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后者效应增强,出血倾向显著,需调整用量。
非甾体类抗炎药能降低利尿剂及其它抗高血压药物的疗效,合用时需谨慎。
吡罗昔康与阿司匹林同用时,吡罗昔康的血药浓度可下降到一般浓度的80%,同时肠胃道溃疡形成和出血倾向的危险性增加,谨慎使用。
吡罗昔康与
甲氨蝶呤合用,可能增加发生甲氨蝶呤毒性(如中性粒细胞减少、
血小板减少、肾功能损害)的风险,如必须合用,应注意监测甲氨蝶呤的毒性。
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升高锂的血药浓度,合用应注意监测锂中毒症状。
非甾体类抗炎药也可减弱利尿剂的疗效,合用应监测肾功能恶化的体征,谨慎使用。
消胆胺能够增加吡罗昔康的口服清除率,缩短其半衰期。为最大限度降低此相互作用,慎重的做法是消胆胺用药前至少2小时或用药后至少6小时使用吡罗昔康。
与皮质类固醇合用,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风险。
与环孢霉素合用,增加肾毒性风险。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吡罗昔康为非甾体抗炎药药品,剂型规格较多,可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更改药物用法及用量。
剂型规格
片剂:10 mg/片;20 mg/片。
肠溶片:10 mg/片;20 mg/片。
胶囊:10 mg/粒;20 mg/粒。
注射液:2 ml:20 mg/支。
凝胶:0.5%(10 g:50 mg;20 g:100 mg)/支。
搽剂:1%(50 ml:0.5 g;20 ml:0.2 g)/瓶。
软膏:1%(20 g:0.2 g;10 g:0.1 g)/支。
贴片:含吡罗昔康48 mg(每贴 22 cm2;每贴6.8 cm×5.2 cm)/贴。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药,可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外用制剂,将药物涂抹于或贴于患处。
用量
用于关节炎、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
片剂、胶囊:口服给药,初始一次20 mg,一日1次;维持剂量为一日20 mg,少数患者可减量至一日10 mg。最大日剂量为20 mg,超过20 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详情请遵医嘱。
肠溶片:一次20 mg,一日1次,或一次10mg,一日2次。饭后口服,最大日剂量为40 mg。
肌内注射:一次10~20 mg,一日1次。
局部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凝胶:取适量药品涂于患处,一日2~3次。
搽剂:取适量药品涂于患处,一日2次。
软膏:一次1~2 g,涂于患处,一日1~2次,按揉使药物吸收入皮内。
贴片:将本品贴敷于患处,每2天1贴。在洗澡、淋浴或出汗时,每天1贴。
药物漏用
口服制剂漏用
每天用药1次,如果常规时间漏用,在当天想起漏服的时候补服即可,如果第二天想起则无需补服,只需在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每天用药2次,可以按照“漏用药物时间是否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二分之一”原则来判断。如果用药物时间没有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1/2,可以补用,下次用药再按原时间间隔。
例如应在早晨8点和晚上8点用药,如果早晨8点漏用了,可在当天14:00以前以原量使用,下午8点用药时间和剂量不变。
外用剂型漏用
外用制剂如果发生漏用,可在想起时立即补用,并适当推迟下次用药时间。
药物过量
每日服用超过40 mg时,即可以视作药物过量。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研究显示,
活性炭可降低本药的吸收率和重吸收率,从而降低活性药物的吸收总量。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服用吡罗昔康期间如出现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应及时停药。
如出现持续性肝功能检验值异常或恶化、
肝病症状或全身表现(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皮疹等),应立即停药。
如外用制剂用药部位出现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
如出现血象异常、视物模糊、精神症状或水潴留等,应立即停药。
如出现贫血症状或体征,应监测
血红蛋白或血细胞比容。
如出现视觉异常,应及时进行眼科检查。
此外,可能出现其他的严重副作用,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用药后,可见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服药量大于一日20 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可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
皮疹或瘙痒等。
此外,还可见
肝功能异常、
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
瘀斑、脱皮、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
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对
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出现恶心、胃痛等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反应,或头痛、
震颤、心悸、心动过速等不适时,一般在继续用药或停药1~2天后可自行缓解;如果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呕血、黑便等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遵医嘱进行适当的替代治疗。
药物贮存
本品剂型较多,请根据不同剂型存放条件储存,一般情况下:
除搽剂避光密闭保存外,其余制剂均为遮光、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其他
吡罗昔康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使用本品应由具有炎症或者退行性
风湿性疾病患者治疗经验的医生开具处方。
使用本品有导致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如出现,应停止治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