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是对症治疗药物,属于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起到镇痛作用;通过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而起到解热作用;还可用于非感染性炎症患者的症状缓解。
适应证
解热:用于治疗感冒引起的发热。
镇痛:可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
神经痛、痛经、肩痛、
肌痛、术后疼痛、创伤后疼痛、劳损后或运动后疼痛等;布洛芬注射用液还可作为阿片类镇痛药的辅助用药用于中重度疼痛的治疗。
抗炎:缓解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
痛风性关节炎等;缓解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炎症,如
腱鞘炎、
滑囊炎等。
注意:布洛芬对于上述症状,仅能达到缓解作用,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发热、炎症的病因,所以需要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因治疗。
其他用途
据广东省药学会发布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2022年版)》,除了前述适应证以外,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布洛芬注射液还可用于新生儿
动脉导管未闭的治疗,可以改善心室重构,稳定脑血流,降低脑出血发生率。
以上用法虽然暂未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但是该用法是结合了临床研究数据、医生个人的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以及患者的病情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制定的用药方案。
不过,实施时需要在医师取得家属知情同意后进行规范治疗。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在胃肠道被吸收,普通片剂、胶囊剂在1.2~2.1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到峰值(Tmax),药物在达到峰值之前已经开始起效,因此,一般药物起效时间在用药后1小时内。
颗粒剂的血药浓度达峰值的时间为0.5~1.5小时,起效时间小于0.5小时。
缓释剂血药浓度达峰值时间在3~4.5小时,可能在服药后2~3小时已经开始起效。
注射剂用于60分钟以上静脉滴注时,起效时间一般在0.5~1小时,用于5~7分钟快速静脉注射时,Tmax明显缩短,药物起效时间在6分钟左右。
药物维持时间
普通片剂、胶囊剂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在1.8~2小时,注射剂的半衰期在2.2~2.5小时。
缓释剂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药效维持时间可达12小时。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布洛芬是消炎药还是止痛药?
布洛芬既是镇痛药,也是抗炎药,但不是消炎药。一般来说的消炎药是指抗生素类药物,如青霉素类(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
头孢拉定)、大环内酯素类(红霉素)等。
布洛芬作为镇痛药,可以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痛经等。布洛芬也是非甾体类抗炎药,有消炎的作用,用于缓解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等的急性发作,还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
布洛芬没有抑菌和杀菌的作用,抗生素类药物一般治疗细菌感染的炎症,如血液感染、肺炎、
脑膜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
患者若需服用布洛芬,建议咨询专业医生,遵医嘱用药。
为什么吃完布洛芬退烧一阵后又发烧?
布洛芬为对症治疗药物,如果引起发热的病因(如感染、血液病等)没有去除,在布洛芬药效过去后,还是会发烧,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对因治疗。
血液病:患者会出现周期性发热症状,吃布洛芬只起到了暂时控制发热的作用,等药效过去后还会发烧。
感染:患者如患流行性感冒,因病毒感染引起发烧,服用布洛芬后虽然可以退烧,但病毒尚未被清除,等布洛芬的药效过了之后,还是会出现发烧。
在此期间也可对患者进行物理降温,如用温水擦拭身体,多喝水,贴退热贴等。
布洛芬混悬液开封多久不能用?
布洛芬混悬液的储存条件不同,开封后能使用的保质期也不同。一般布洛芬混悬液在开封1个月以后就不能再使用了。
布洛芬混悬液打开使用后,要将没有使用的部分密封好,放在阴凉处,不超过20度环境下保存,一般可存放1个月。如果药物产生了沉淀或颜色发生了改变,则不管已打开多久都不能再继续使用。
如需使用布洛芬混悬液建议咨询医生,遵医嘱用药。
禁用情况
对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围手术期疼痛治疗的患者禁用。
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穿孔史的患者禁用。
活动性消化溃疡或出血,及既往复发溃疡或出血的患者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慎用情况
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可能会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应慎用。
有消化道溃疡史的患者,服药后可能会发生胃肠道溃疡,应慎用。
既往有胃肠道病史,如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避免病情恶化,应慎用。
布洛芬可能诱发新高血压或使已有高血压加重,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故高血压患者或有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或水肿)病史患者应慎用。
有
出血性疾病(如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
)的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晚期妊娠妇女服药后可使孕期延长,或发生难产。
哺乳期妇女禁用。
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慎用,服药前要先咨询医生,遵医嘱用药。
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干混悬剂、混悬液1岁以下儿童遵医嘱用药。
缓释剂12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胶囊剂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颗粒剂6个月以下儿童慎用;注射剂6个月以下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研究,不建议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中、大剂量
甲氨蝶呤: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加其血药浓度,甚至达到中毒水平,所以不宜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联用。
谨慎联用
因药效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地高辛:可增加其血药浓度,联用时要注意调整地高辛剂量。
抗高血压药:与维拉帕米、
硝苯地平等联用时,布洛芬的血药浓度增高。
抗糖尿病药:布洛芬与抗糖尿病药联用时,可增加降糖效果。
丙磺舒:布洛芬与丙磺舒联用时,布洛芬片的血药浓度增高。
锂:布洛芬会升高血浆锂水平,降低肾脏对锂的清除率。
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抗高血压药: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等抗高血压药与布洛芬联用时,可降低其降压效果。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有溃疡的危险;布洛芬与
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同用,肾脏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和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与布洛芬联用需监测患者出血征象。
水杨酸盐:增加胃肠道毒性风险。
培美曲塞:增加培美曲塞相关骨髓抑制、肾脏和胃肠道毒性风险。
布洛芬的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用法用量也可能不同,请阅读具体药品说明书或遵医嘱用药。
剂型规格
片剂:0.1g/片;0.2g/片;0.4g/片。
胶囊剂:0.2g/粒。
缓释剂:0.3g/粒(片)。
口腔崩解片:50mg/片;200mg/片;0.1g/片。
咀嚼片:50mg/片。
颗粒剂:0.1g/袋;0.2g/袋。
溶液剂:0.1g/支(10ml)。
糖浆剂:0.2g/支(10ml);0.4g/支(20ml);1.2g/支(60ml);1.8g/支(90ml)。
混悬滴剂:0.6g/支(15ml);0.8g/支(20ml)。
干混悬剂:1.2g/瓶。
混悬液:0.1g/瓶(5ml);0.5g/瓶(25ml);0.6g/瓶(30ml);1.2g/瓶(60ml);2.0g/瓶(100ml);2.4g/瓶(120ml)。
凝胶剂:15g(0.75g)。
搽剂:2.5g/瓶(50ml)。
栓剂:50mg/粒;100mg/粒。
注射剂:0.4g/支(4ml);0.8g/支(4ml)。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胶囊剂、糖浆剂、口腔崩解片、口服溶液剂、干混悬剂、混悬液、复方制剂:口服。
混悬滴剂:口服,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清洗滴管。
缓释剂:整片吞服,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不得咀嚼或掰开。
颗粒剂:温开水冲服。
咀嚼片:咀嚼后咽下。
凝胶剂和搽剂: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抹痛处,轻轻按揉。
注射剂:静脉滴注(由静脉向体内输入大剂量注射液,一次给药在100ml以上,也叫点滴)。
用量
布洛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咀嚼片、溶液剂、口腔崩解片、糖浆剂、混悬液
用于抗风湿时的用量:成人一次0.2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大些;儿童一日30~40mg/kg,分3~4次,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4g。
用于解热镇痛的用量:成人一次0.2~0.4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4次;3个月~12岁儿童一次5~10mg/kg,必要时每4~6小时重复给药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0mg/kg;13~18岁最大剂量不超过成人剂量。
混悬滴剂
用于婴幼儿退热,一次5~10mg/kg,如果症状没缓解,可在6~8小时后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
干混悬剂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0.3~0.4g,一日3~4次。
2~12岁儿童用于发热: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12岁儿童用于镇痛: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缓释剂
缓释片:一次0.3~0.6g,一日2次。
缓释胶囊:一次0.3g,一日2次。
栓剂
适用于儿童。1~3岁小儿一次50mg,如症状无缓解,每4~6小时重复给药1次,24小时不超过200mg;3岁以上小儿一次100mg。
凝胶剂和搽剂
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抹痛处,轻轻按揉,一日3~4次。
注射剂
用于成人镇痛时:
0.4g~0.8g静脉滴注,必要时可每6小时重复给药,每次注射不少于30分钟,每日最大剂量3.2g。
用于成人发热时:
0.4g静脉滴注,必要时每4~6小时重复给药0.4g或每4小时重复给药0.1~0.2g,每次注射不少于30分钟,每日最大剂量3.2g。
12~17岁:400mg静脉滴注,必要时每4~6小时重复给药,输注时间不少于10分钟,每日最大剂量2.4g。
6个月至不满12岁:按10mg/kg体重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4~6小时重复给药,最大单次给药剂量400mg。输注时间至少10分钟。最大每日剂量2.4g或40mg/kg体重,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
药物漏用
布洛芬用于解热、镇痛治疗时,一般不存在漏服,如果服药后发热、疼痛症状不缓解,可间隔6小时左右(因剂型不同,间隔时间有所差异,具体时间还请遵医嘱)再次给药。
布洛芬用于抗炎时,如果想起忘记用药的时候,已经距离下一服药时间不足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不需要补服,下次按正常剂量用药即可。绝对不可以一次使用双倍药量。
外用剂型,如搽剂漏用时,一般在想起时补用,并按正常用药间隔计算下次用药时间。
药物过量
过量使用布洛芬混悬滴剂、颗粒剂、注射液等可能会引起头痛、呕吐、嗜睡、低血压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在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过量时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要做紧急处理或及时就医,采取催吐、洗胃、口服
活性炭、抗酸药或利尿药等措施,并给予检测及其他支持疗法。
药物停用
布洛芬是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服用,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超过3天,若症状没有缓解,可以停用,并咨询医生更换药物。
患者服药后出现
胃肠道出血、溃疡、胸痛、气短、乏力、言语混乱、尿液混浊或尿中带血、背部疼痛、视力或听力障碍等情况,及时停药并就医。
第一次使用布洛芬后出现
皮疹、休克等过敏反应,及时停药并咨询医师。
出现肝、肾功能损害,血象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药
。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腹痛、消化不良、腹泻等。
过敏反应:发疹、瘙痒等。
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眩晕、失眠。
其他:水肿。
少见不良反应
血液:血小板功能降低。
消化系统:口渴、口腔炎、腹胀、便秘等。
肝脏:AST(GOT)升高、ALT(GPT)升高、
碱性磷酸酶升高等、
黄疸。
过敏反应:荨麻疹、湿疹、紫癜等。
感觉器官:视力模糊、耳聋、耳鸣、味觉异常。
心血管系统:血压升高或降低、心悸。
其他:抑郁、疲倦、发热、鼻出血。
重大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休克、过敏症状。
肝功能疾病、黄疸。
哮喘发作。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发生轻微的不适,如消化不良、恶心、口渴、失眠、头痛等,一般无需处理,通常停药1~2天后可自行消失。
如果出现腹胀、荨麻疹、湿疹等少见的不良反应时,可适当停药,告知医生采取措施,如患者出现湿疹、瘙痒等皮肤不适可以给予抗过敏药(如
苯海拉明)。
如果出现休克、过敏症状、肾功能障碍等严重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告知医生后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出现休克可以注射
肾上腺素或
地塞米松等药物,患者状态稳定后遵医嘱更换其他药物进行适当的替代治疗。
药物贮存
片剂、胶囊剂、缓释剂、干混悬剂:密封保存。
颗粒剂:常温(10~30℃)保存。
栓剂、口腔崩解片: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混悬液、口服溶液剂、凝胶剂、搽剂: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咀嚼片:25℃下干燥处密封保存。
糖浆剂、注射剂:遮光,不超过30℃密闭保存。
混悬滴剂:避光密封保存。
特别提示:药物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服用布洛芬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可能增加胃肠道等不良反应,有溃疡的危险。
本品可抑制血小板聚集,使出血时间增加,但停药24小时后消失。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