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属于雄激素类药物,能够促进男性器官及副性征的发育、成熟,而剂量较大时能抑制雌激素作用,主要用于男性性功能减低的治疗。
适应证
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男性性功能低减。
用于绝经后女性晚期乳腺癌的姑息性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
睾酮的丙酸酯,作用与睾酮、甲睾酮相同,能够促进男性器官及副性征的发育、成熟,肌内注射作用时间较持久。
本品剂量较大时能抑制雌激素作用,可抑制子宫内膜生长及卵巢、垂体功能。
本品可促进蛋白质合成及骨质形成等作用,还具有蛋白同化作用。雄激素作用与蛋白同化作用之比为1∶1。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起效时间尚不明确,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维持时间尚不明确,该药物的半衰期为10~20分钟,遵医嘱使用即可。
药物联用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前列腺癌患者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老年患者慎用。
儿童患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目前对孕妇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孕妇应禁用。
哺乳期女性:目前对哺乳期女性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应禁用。
儿童:儿童长期应用可严重影响生长发育,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老年人:目前对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口服抗凝药:与本品合用,可增强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香豆素)的作用,甚至可引起出血,应谨慎联用。合用时,应监测凝血功能,并需要时降低口服抗凝剂的用量以预防出血。
胰岛素:与本品合用,对蛋白同化作用具有协同作用,应谨慎联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本品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盐皮质激素合用时,可增加发生水肿的危险性;与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或糖皮质激素合用时,可引起痤疮。
降糖药:本品可使血糖下降,与降糖药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发生,应谨慎联用。
巴比妥类药物:巴比妥类药物为肝药酶诱导药,与本品合用,可使本品代谢加快,疗效降低,应谨慎联用。
剂型规格
注射剂:1ml:10mg;1ml:25mg;1ml:50mg;1ml:100mg。
具体用法
用法
深部肌内注射,不能静脉注射。
用量
成人
男性性腺功能低下激素替代治疗:1次25~50mg,每周2~3次。
绝经后女性晚期乳腺癌:1次50~100mg,每周3次。
功能性子宫出血:配合
黄体酮使用,每次25~50mg,每日1次,共3~4次。
儿童
男性青春期发育延缓:1次12.5~25mg,每周2~3次,疗程不超过4~6个月。
药物漏用
本品为注射制剂,由医护人员给药,一般不存在漏用。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使用,如果不慎过量,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在使用本品用于乳腺癌治疗时,治疗3个月内应有效果,若病情发展,应立即停药。
患者在使用
睾酮药品过程中,当出现胸痛、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难、身体部分或一侧虚弱、口齿不清等症状时,请立即停药并就医。
在使用本品时,如果出现过敏反应,如
皮疹、水肿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表现及处理方法
注射部位异常
表现:疼痛、硬结、感染。
处理方法:出现疼痛,硬结时,可用干热毛巾敷局部,如果症状持续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支持治疗;出现感染时,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进行抗感染治疗、对症治疗。
皮肤异常
处理方法:避免搔抓,如果症状不缓解或持续加重,停药并立即就医,遵医嘱进行抗过敏治疗、对症治疗。
生殖系统异常
表现:大剂量可致女性男性化,男性睾丸萎缩,精子减少。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并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消化系统异常
处理方法:清淡饮食,如果症状持续加重,应及时就医,由医生监测肝功指标,同时遵医嘱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神经系统异常
表现:头晕、乏力、头痛。
处理方法:注意休息,家属小心陪护,如果症状不缓解或持续加重,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其他
本品注射液如果有结晶析出,可加温溶解后给药。
本品与其他
睾酮制剂作用的时间不同,因此一般不可换用。
男性在使用本品时,应遵医嘱定期检查前列腺。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