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目前临床应用的一种药效较强的外用皮质类固醇,外用能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抑制角质生成,具有抗过敏、抗炎症的作用。同时,具有较强的毛细血管收缩作用。
适应证
本品适用于扁平苔癖、慢性湿疹、
神经性皮炎、
盘状红斑狼疮、
银屑病、
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的短期治疗。
药物起效时间
该药物的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无明确数据证明使用本品后其药效在机体维持多长时间,但24小时之内用药不宜超过2次。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任何活性成分及任一辅料过敏者禁用。
对其他皮质激素成分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孕妇慎用。
本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运动员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动物实验显示
丙酸氯倍他索有致畸作用。因此,在孕期时,只有当用药的可能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能使用本品。
孕妇不能大面积、大量或较长时间使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
尚不清楚局部使用本品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出活性药物,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儿童
由于儿童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高于成人,因此,儿科病人对局部皮质类固醇更加敏感,易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的抑制和
库欣综合征。
儿童应用本品可出现HPA轴抑制(表现包括线性生长延迟、体重增加延迟、血皮质醇水平低及对ACTH刺激缺乏反应)、库欣综合征和
颅内高压(表现为囟门膨出、头痛及双侧视神经乳头水肿)。
本品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儿科病人。
老人
尚缺乏相关研究数据,老年人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目前尚无权威资料指导本品不能与哪些药物联用,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谨慎联用
目前尚无权威资料指导本品需谨慎与哪些药物联用。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剂型规格
软膏剂:0.02%10g:2mg;0.05%10g:5mg。
具体用法
用法
局部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
除手掌、足趾及角化肥厚的皮损外,一般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用量
一日2次。疗程不得超过2周,每周总剂量不能超过50g(相当于
丙酸氯倍他索10mg)。
药物漏用
本品为外用药,如有药物漏用情况,可立即补用。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暂无权威资料记录过量使用的处理经验,没有特效的解药,应进行对症治疗。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如发生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需停药(或减少用药次数或换用低效类固醇)。
如出现刺激表现,应停药并予适当治疗。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不良反应
局部烧灼感、刺激和瘙痒。
少见不良反应
刺痛、
皲裂、红斑、毛囊炎、手指麻木、
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
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尚可引起烧灼感、痒感、刺激、皮肤干燥、
多毛症、痤疮样疹、色素减退、
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软化、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出皮纹、痱子等较少见的局部不良反应。
罕见不良反应
极少数情况下用皮质类固醇治疗银屑病(或停药)可使病情加重或诱发脓疱型银屑病。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避光、密闭,在凉暗处(20℃以下)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气味等)禁止使用。
大面积皮肤应用大剂量强效皮质类固醇的患者,应定期进行尿游离
可的松测定和ACTH刺激试验,评价HPA轴的抑制情况。
在停药后,HPA轴功能一般能够立即和完全恢复,在少数情况下可出现撤药体征症状,需要补充皮质类固醇。
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以免造成
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局部皮质类固醇一般不能用于治疗瘦疮或单药治疗广泛的斑块型牛皮癣。
本品用药时间不能超过处方规定的用药疗程,不可接触眼部,不能用于处方以外的其它疾病,不能包扎、覆盖。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