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抗感染药,通过作用于厌氧菌、阿米巴虫、贾第虫以及毛滴虫细胞的DNA,使其螺旋结构断裂或者阻断其复制而致病原体死亡。
适应证
用于预防以及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用于治疗毛滴虫所致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如阴道滴虫病等。
用于治疗贾第鞭毛虫病。
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后约2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维持时间
⽬前尚⽆明确数据证明服⽤本品后其药效在机体维持多长时间,其药物半衰期为14个小时,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与其他药物联用的权威资料,如需与其他药物联用,需提前咨询医生。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禁用。
羊癫疯患者禁用。
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脑损伤患者慎用。
酗酒者慎用。
怀孕早期慎用。
哺乳期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目前尚无孕妇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孕妇应慎用,孕早期应避免使用。
哺乳期女性:因目前对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服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于体重在6kg以上的儿童,在医生指导下,用量严格按照医生处方剂量使用。
老人:老年患者需评估肝肾功能,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巴比妥类药、
雷尼替丁和
西咪替丁等药物:巴比妥类药、雷尼替丁和西咪替丁等药物可以使本品加速消除,从而降低药效并影响凝血,因此应禁止联用。
谨慎联用
抗凝药华法林:
奥硝唑能够抑制抗凝药华法林的代谢,使其半衰期延长,从而增强抗凝药的药效,当本品与华法林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观察
凝血酶原时间并且调整给药剂量。
剂型规格
胶囊剂:0.1g/粒;0.125g/粒;0.25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防治厌氧菌感染
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早晚各服1次。
儿童: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早晚各1次,或遵医嘱。
阿米巴虫病
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早晚各服1次。
儿童:按体重计,一日25mg/kg,分2次口服,早晚各1次,或遵医嘱。
贾第鞭毛虫病
成人:一次1.5g,一次顿服。
儿童:按体重计,一日40mg/kg,一次顿服,或遵医嘱。
毛滴虫病
成人:一次1~1.5g,一次顿服。
儿童:按体重计,一日25mg/kg,一次顿服,或遵医嘱。
药物漏用
本品属于抗感染药物,不按时服用容易产生耐药性,一旦发现漏服应立即补服,并相应延迟下次服药时间,服用剂量不变。
药物过量
过量服用本品可加重不良反应甚至发生危险。
药物停用
疗程结束后,临床症状消失,经医生评估不必继续使用后,即可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神经系统异常:轻度头晕、头痛、嗜睡、困倦、烦躁、
震颤、强直、癫痫、意识短暂消失、周围神经病等。
胃肠系统异常:恶心、呕吐、胃痛、腹胀、腹泻、口干、口腔异味、食欲不振等。
血液系统异常:白细胞减少。
其他:肌肉乏力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出现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时,应注意休息,家属多陪护,如果症状不缓解或持续加重,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出现红斑、丘疹、瘙痒以及过敏性皮炎时,应避免搔抓,及时就医,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对症治疗。
出现胃肠系统不良反应时,应清淡饮食,如果症状持续,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出现白细胞减少时,应立即告知医生,遵医嘱调整用药。
出现肝脏异常时,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并进行对症治疗。
出现肌肉乏力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肝功能低下者用药应减量,或遵医嘱。
口服本品时,至少前3天以及停药后7日内均不可食用含酒精的食物、药物、饮料及酒水,比如藿香正气水、酒心巧克力、啤酒、白酒等。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