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苄西林为抗感染药,属于β-内酰胺类抗菌药。可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从而达到杀菌的作用,常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系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以及
脑膜炎、
心内膜炎等疾病。
适应证
氨苄西林适用于以下情况:
呼吸道感染:由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等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肺炎、支气管炎等。
泌尿系感染: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等细菌引起的泌尿系感染,如
尿道炎、尿路感染等。
皮肤软组织感染:由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或大肠杆菌等细菌引起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等。
胃肠道感染:由革兰氏阴性痢疾杆菌等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如
急性细菌性痢疾等。
其他:脑膜炎、伤寒、心内膜炎等。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制剂:氨苄西林空腹状态下口服2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但通常需3天左右患者相应症状才能明显好转。
注射制剂:氨苄西林肌内注射0.5~1小时即可达血浆峰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但通常需3天左右患者相应症状才能明显好转。
药物维持时间
氨苄西林血浆半衰期为1~1.5小时,肌内注射和静脉注射后24小时后尿中可分别排出给药量的50%和70%。
药物联用
氨苄西林可与下列药物联合用药或组成复方制剂,具体用药方案请遵循医嘱:
氨苄西林
舒巴坦:舒巴坦是青霉素耐药菌株产生的大多数重要β-内酰酶不可逆抑制剂,与青霉素类药如氨苄西林或头孢类药如
头孢哌酮等合用可以产生明显协同抗菌作用。
氨苄西林丙磺舒:复方制剂中丙磺舒为
苯甲酸衍生物,它与氨苄西林竞争肾小管同一主动转运载体,抑制后者从肾小管排泄,提高氨苄西林的血药浓度,延长其血消除半衰期。
氨苄西林
氯唑西林:氨苄西林为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氯唑西林为耐酸、耐酶半合成青霉素,组成复方制剂既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有广谱杀灭作用,又对耐青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有效。两者合用可彼此加强作用和弥补各自单独应用的不足。
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的区别有哪些?
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均属于青霉素类抗生素,但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氨苄西林:口服吸收率较低,约为33%,易受食物影响;血药浓度达峰时间2小时左右;杀菌效果相对弱;抗菌谱略窄。
阿莫西林:口服吸收率约为90%,不受食物影响;血药浓度达峰时间约为1小时;耐受性和杀菌能力更强;抗菌谱更广。
综上,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在吸收率、抗菌谱、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建议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具体病情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药品。
氨苄西林与银黄提取物可以混用吗?
一般情况下,氨苄西林和银黄提取物可以同时使用,但具体应遵医嘱。
银黄提取物通常指的是
银黄注射液或
银黄颗粒,具有清热解毒、消炎等功效,可用于辅助治疗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等。氨苄西林是抗感染药,也可以治疗由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等细菌引起的咽炎。
通常,两者可以一同使用治疗咽炎等疾病,但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确定自身是否符合服用条件,不可自行用药。
氨苄西林胶囊吃了可以喝酒吗?
不建议在服用氨苄西林胶囊后饮酒。
氨苄西林胶囊属于青霉素类药物,与酒精同服时可能产生
双硫仑样反应,即酒精与药物中某些成分发生反应,使患者出现心跳加快、恶心、呕吐、胸闷、
皮疹、呼吸困难、惊厥等症状,甚至造成死亡。
因此,在服用氨苄西林后不可以喝酒,以免危及健康或生命安全。
禁用情况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尿酸性肾结石者禁用(口服制剂)。
痛风急性发作者禁用(口服制剂)。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口服制剂)。
巨细胞病毒感染者避免使用。
慎用情况
肾功能严重损害者慎用。
哮喘、湿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使用氨苄西林的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故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方可使用。
哺乳期女性
少量氨苄西林可以经乳汁分泌,不排除可能对新生儿造成不良影响,故哺乳期女性应谨慎使用,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
由医生指导,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
应根据肾功能制定给药方案,必要时减量使用,具体方案遵医嘱。
不良相互作用
氨苄西林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
上述药物可使氨苄西林的活性降低。
口服避孕药:氨苄西林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华法林:氨苄西林可加强华法林的抗凝血作用。
阿司匹林、
吲哚美辛和磺胺类药物:与上述药物合用,会减少氨苄西林的排泄,使血药浓度升高。
氨苄西林属于处方药,具体的用法用量需要在专业医生或者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切忌自行使用,或者随意增减剂量。使用氨苄西林前,应详细告知医生自身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剂型规格
氨苄西林片:0.125g/片;0.25g/片。
氨苄西林胶囊:0.1g/粒;0.25g/粒;0.5g/粒。
氨苄西林颗粒:0.125g/袋;0.25g/袋;1.5g/袋。
注射用氨苄西林:0.5g/支;1g/支;2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胶囊剂:口服,用适量水送服,建议餐前服用。
颗粒剂:口服,用适量凉开水溶解,服用前摇匀。
注射剂: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应由专业医护人员操作。
用量
片剂/胶囊剂
成人:一次0.25g~0.75g,一日4次。
儿童:每日剂量按体重25mg/kg,一日2~4次。
颗粒剂
不同厂家的颗粒剂可能服用剂量不一样。主要包括下列方法。
方法1:服前用凉开水冲至60毫升标志处,每次服前摇匀,然后倒入特制小杯内按以下剂量服用。
1周岁以内:剂量5ml,每日服用3次。
1~3周岁:剂量10ml,每日服用3次。
3~5周岁:剂量15ml,每日服用3次。
5~10周岁:剂量20ml,每日服用3次。
方法2:
成人:一次0.5g~1g,一日3~4次。
儿童:新生儿每12小时0.8~1.6袋(0.125g/袋);6个月~1岁,一次1/3~1袋,一日3~4次;~4岁,一次1~1.5袋,一日3~4次;4~8岁,一次1.5~4袋,一日3~4次;8~12岁,一次2~5袋,一日3~4次。
方法3:
成人 2 g~6 g/日,分 3~4 次,空腹服用。儿童,每日100 mg/kg,分 3~4次。
注射剂
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
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mg/kg。
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3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早产儿:出生第1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
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或小于10ml/min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药物漏用
静脉制剂需要医护使用,一般不存在漏用。口服制剂若漏服时间小于两次用药间隔的一半,可在想起后立即补服错过的剂量;若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
需要补服:本应在每日6时、12时、18时、24时服用氨苄西林0.25g,患者在当日8时想起忘记服药,则应于8时补服0.25g氨苄西林,12时、18时、24时正常服药即可。
无需补服:本应在每日6时、12时、18时、24时服用氨苄西林0.25g,患者在当日17时想起12时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于18时正常服用0.25g氨苄西林,24时正常服药即可。
药物过量
过量应用氨苄西林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任何过量引起的中毒,均应立即就医,给予支持性对症治疗,如洗胃或使用吸附剂(如
活性炭),必要时可进行血清透析清除部分药物。
药物停用
当出现持续或进展性的任何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
皮疹、食欲不振、腹痛、等)时,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用药期间如出现严重的持续性腹泻,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系统:腹泻、轻度腹痛、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便秘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出现呕吐、恶心、轻微腹泻或腹痛等轻度胃肠道反应,可先停药观察。若无法缓解,必要时就医。
当出现过敏、持续的严重腹泻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遵医嘱进行适当替代治疗。
药物贮存
氨苄西林片/胶囊/颗粒: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氨苄西林注射剂: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药物应放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处。
其他
氨苄西林口服制剂性状发生改变时,应禁止服用。
用药期间应注意作息规律,饮食清淡,避免食用辛辣、刺激的食物。
儿童使用注意:大量静脉滴注可能发生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婴儿可出现
颅内压增高表现。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