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由
吲哚美辛和
盐酸氨基葡萄糖组成的复方制剂,吲哚美辛为非甾体类抗炎药,可以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
氨基葡萄糖是关节软骨中合成蛋白聚糖的必需成分,进入人体有利于关节软骨的恢复,也可镇痛、抗炎。
适应证
本品有解热、镇痛、抗炎的作用,临床主要用于部分关节炎症,如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也可用于治疗脊椎炎症,如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
起效时间
本品空腹状态下口服2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维持时间
该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为3小时,每日用药1~2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肾功能不全、从事危险或精细工作人员、精神病、癫痫、活动性
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
服用
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者禁用。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禁用。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年老体弱慎用。
高血压患者慎用。
有高血压、心力衰竭病史患者慎用。
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
克罗恩病)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无可靠的参考文献明确孕妇用药,但是其中的吲哚美辛,用于怀孕后3个月的孕妇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
肺动脉高压,所以孕妇应禁用本药物。
哺乳期女性
本品无可靠的参考文献明确哺乳期妇女用药,但是其中的吲哚美辛,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所以哺乳期妇女应禁用本品。
儿童
本品缺乏相关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故儿童禁用。
老年人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应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硝苯地平或维拉帕米:合用可导致二者血药浓度增高,引发毒性增加,禁止联用。
甲氨蝶呤:合用可使其血药浓度增高,在血液中高浓度的时间延长。如有用本品的患者需用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应在停药24~48小时后再使用甲氨蝶呤。
齐多夫定:合用可使其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故应禁止联用。
谨慎联用
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使消化道溃疡的发病率增高,故谨慎联用。
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盐:同用时导致胃肠道副作用明显增多;增加出血倾向,故谨慎联用。
洋地黄类药物:本品可降低洋地黄的肾脏清除率,导致药物蓄积,增加毒性,因而需调整洋地黄剂量,应谨慎联用。
肝素、口服抗凝药及溶栓药:本品可与之竞争性结合蛋白,增加抗凝,同时本品还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导致出血风险增加,故应谨慎联用。
胰岛素与口服降糖药:本品与之合用,导致降糖作用增加,须调整降糖药物剂量,故应谨慎联用。
速尿和噻嗪类利尿剂:本品可降低其利尿作用,合用时应监测患者,以确保利尿疗效。
丙磺舒:合用时降低其自肾及胆汁的清除,血药浓度增加,毒性增加,合用时须减量。
秋水仙碱、
磺吡酮:合用时可增加胃肠溃疡及出血的危险,故应谨慎联用。
容量衰竭患者或肾功能损害患者在使用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抗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同时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肾功能恶化,应监测肾功能。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片剂:0.1 g/片(
吲哚美辛25 mg,
盐酸氨基葡萄糖75 mg)。
具体用法
用法
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于进食或饭后即服。
用量
一次1~2片,一日1~2次。
药物漏用
如果一天服药1次,发生漏服后,在想起时立即补服,下次用药时间以想起服药时间为准。
如果一天服药2次,漏服后在想起时距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绝不可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举例: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忘记服用,如果在14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0时正常服用即可;如果在14时前想起,则立即补服,并于20时正常服用即可。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应立即就医,并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及时告知医生,由医生处理。
药物停用
疗程结束后,临床症状消失,经医生评估不必继续使用后即可停用。
如果出现过敏反应,有
皮疹(
丘疹、荨麻疹)或其他过敏表现时,应及时停药。
如果患者服用该药期间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
当患者出现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立即停用。
连续使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应及时就医,并调整用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表现:瘙痒、
皮疹、荨麻疹、红斑、潮红、多汗、水肿。
消化系统异常:恶心、呕吐、口干、胃食管反流、消化不良、腹痛、腹部不适、腹泻、腹胀、食欲减退、
消化道出血、便秘、
肝功能异常。
神经系统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
震颤、麻木、焦虑。
全身性反应:乏力、胸部不适、疼痛。
免疫系统异常: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心血管系统异常:心悸、心律失常、血压升高。
呼吸系统异常:呼吸困难、哮喘。
其他异常表现:眩晕、视觉损害、血尿。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出现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应避免搔抓,如果症状轻微,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停药1~2天症状即可解除;如果症状严重,如出现全身性的皮疹、红斑,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抗过敏治疗、对症治疗等。
出现胃肠道反应、神经系统反应、全身反应,如果症状轻微,可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一般可自行缓解,则无需处理,若症状严重或无法耐受,需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及时到医院就诊。
出现免疫系统异常、心血管系统异常等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寻求替代治疗,当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表现时,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在急救医生指导下紧急救治。
出现呼吸困难、哮喘等反应时,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抢救。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 )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因此,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本品含有
吲哚美辛可能会导致困倦,服药期间不要从事需要精神警觉和运动协调的活动,如驾驶汽车。
本品含有吲哚美辛,吲哚美辛长期用药的患者中,已经观察到角膜沉积和
视网膜病变,包括
黄斑病变,出现视力模糊,应遵医嘱期进行眼科检查。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