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糖美辛是由
吲哚美辛以及
氨基葡萄糖组成的复方制剂,具有解热、镇痛、抗炎等作用。
适应证
用于治疗强直性
脊椎炎、颈椎病,还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的治疗。
药理作用
吲哚美辛为非甾体类抗炎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解热、镇痛以及抗炎作用。
氨基葡萄糖能够抑制巨噬细胞产生超氧自由基和对关节软骨有破坏作用的酶;能够防止糖皮质激素对软骨细胞的损害,预防由某些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对前列腺素合成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还可减少损伤细胞的内毒性因子的释放。
起效时间
肠溶片剂、胶囊剂空腹状态下口服2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缓释制剂口服后,4.3±1.0小时可达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维持时间
目前尚无明确数据证明服用氨糖美辛后其药效在机体维持多长时间,本品肠溶片剂、胶囊剂的半衰期为3小时,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本品过敏者禁用。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从事危险或精细工作人员禁用。
精神病患者禁用。
癫痫患者禁用。
造血功能障碍者禁用。
服用
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有应用 NSAIDs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穿孔病史的患者禁用。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过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高血压患者慎用。
有心力衰竭病史患者慎用。
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用于怀孕的后 3 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
肺动脉高压,故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本品可通过乳汁排出,对婴儿能够引起毒副反应,故哺乳期女性禁用。
儿童:因目前对儿童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故儿童禁用。
老人:老年患者易发生毒性反应,如需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遵医嘱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本品含有
氨基葡萄糖,能够增加四环素类药物在胃肠道的吸收,能够减少青霉素或
氯霉素的吸收。
本品含有氨基葡萄糖,与非甾体抗炎药同服可能降低氨基葡萄糖的服用剂量,或者降低非甾体抗炎药的剂量。
本品含有
吲哚美辛,与
对乙酰氨基酚长期联合应用可增加肾脏毒性,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联合服用时,可增加消化道溃疡的发生率。
本品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盐同时服用时,并不能增加疗效,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则明显增多,由于抑制血小板的作用加强,会增加出现倾向。
本品与皮质激素、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以及酒精联合应用,可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危险。
本品与洋地黄类药物联合应用时,可使洋地黄的血药浓度升高,从而使毒性增加。
本品与
胰岛素或者口服降糖药联合应用,可加强降糖效应,应调整降糖药物的剂量。
本品与
肝素、口服抗凝药以及溶栓药联合应用时,由于吲哚美辛可与之竞争结合蛋白,使抗凝作用加强,同时,吲哚美辛还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具有增加出血的潜在风险。
本品与
呋塞米联合应用时,可减弱后者排钠以及抗高血压的作用。可能由于抑制了肾脏内前列腺素的合成,同时,吲哚美辛还能阻止呋塞米、
布美他尼以及
吲达帕胺等对
血浆肾素活性增强的作用。
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减少本品自肾以及胆汁的清除,增加血药浓度,使毒性增加,联合应用时须减量。
本品与
硝苯地平、维拉帕米联合应用时,可导致后二者血药浓度升高,毒性增强。
本品与秋水仙碱、
磺吡酮联合应用时,可增加胃肠溃疡以及出血的风险。
本品与锂盐联合应用时,可以减少锂自尿排泄,使血药浓度升高,毒性增强。
本品与
甲氨蝶呤联合应用时,可使甲氨蝶呤的血药浓度升高,并且延长高血药浓度时间,毒性增强,合用时须减量。
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联合应用时,可使后者的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同时也可增加本品毒性 。
剂型规格
肠溶胶囊剂:(盐酸氨基葡萄糖75mg 和吲哚美辛25mg)/粒。
缓释胶囊剂:(盐酸氨基葡萄糖150mg 和吲哚美辛50m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于进食或饭后即服,应整片/粒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
用量
肠溶片剂、肠溶胶囊剂:一次1~2片(粒),一日1~2次。
缓释胶囊剂:口服,一次1粒,一日1次,整粒吞服;或遵医嘱。
药物漏用
每日服用1次时,如果发生漏用,应在当天想起的时候马上补服。
每日服用2~4次时,可以按照“漏服药物时间是否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二分之一”原则来判断。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没有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1/2,可以补服,下次服药再按原时间间隔。例如应在早晨8点和下午8点服药,如果早晨8点漏服了药品,可在当天14:00以前以原量服用,下午8点服药时间和剂量不变。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以上,不需要补服,下次按原间隔时间用药。不可在下次加倍剂量服用,以免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过量
本品含吲哚美辛,用量过大时,特别是一日剂量超过150mg时,容易引起神经系统和胃肠道不良反应,如
紧张性头痛、嗜睡、精神行为障碍、恶心、呕吐等症状。
如不慎过量,应立即就医。
由医生进行催吐或者洗胃,以减少药物的吸收,同时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
出现恶心、呕吐时,应由医生给予抗胃酸药、止吐药物进行对症治疗。
出现紧张性头痛、嗜睡、精神行为障碍时,由医生进行对症治疗、支持治疗。
药物停用
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本品含有吲哚美辛,正在服用本品的患者如需作中或者大剂量
甲氨蝶呤治疗时,应于24~48小时前停用本品。
不良反应的表现
消化道异常:常见胃痛、返酸等,偶见胃出血,穿孔,溃疡等。
神经系统异常:头痛、头晕、焦虑、失眠等。
泌尿系统异常:血尿等。
血液系统异常:造血功能受抑制。
全身异常:过敏反应,如哮喘、血管水肿、休克。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出现消化道不良反应时,清淡饮食,应在医生指导下给予抑酸药(
奥美拉唑)对症治疗。
出现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时,注意休息,小心陪护,如果症状不缓解或持续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支持治疗。
出现血尿时,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量。
出现皮疹时,应避免搔抓,及时就医,在医师指导下进行抗过敏药。
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支持治疗。
出现过敏反应时,哮喘发作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马上就医;一旦发生血管水肿、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以及使用
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连续使本品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应向医师咨询。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根据控制症状需要,在最短的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能够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