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由
盐酸曲马多与
对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适应证
本品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是由盐酸曲马多与对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
曲马多镇痛作用认为是由于与μ-阿片受体结合,并对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有弱的抑制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是非阿片类、非水杨酸类镇痛药,其作用部位和镇痛机制尚不明确,但认为主要与中枢作用有关。
药物起效时间
单剂量口服1片本品,曲马多和对乙酰氨基酚分别于1.8小时和0.9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一次用药镇痛效应可维持约4~8小时。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16岁以下的儿童禁用。
酒精、安眠药、麻醉剂、中枢镇痛药、阿片类或精神病药物急性中毒的患者禁用。
正在服用或过去14天内曾经服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的患者禁用。
有严重呼吸抑制、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急性或严重
支气管哮喘者(无复苏设备或未进行监测)禁用。
CYP2D6酶超快代谢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老年人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有呼吸抑制危险的患者慎用。
颅内压升高或脑部创伤者慎用。
意识损害或昏迷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肾上腺功能不全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和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同时使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应特别慎用本品。
与中枢神经系统镇静剂(如:酒精、阿片类物质、麻醉剂、吩噻嗪、镇定剂或镇静催眠药物)使用时,慎用本品或降低剂量。
对有药物误用史或目前正在使用CNS活性药物(包括镇定剂、抗抑郁药或酒精过量)的患者以及患有
情绪障碍或抑郁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禁用,曲马多可透过胎盘。在分娩期间使用阿片类药物可能引发新生儿呼吸抑制。
妊娠期间长期使用本品或其他阿片类药物可能导致新生儿阿片戒断综合征、新生儿癫痫发作等。
到了妊娠最后三个月,此风险会明显增加。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女性禁用。
哺乳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母乳喂养的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包括过度嗜睡、哺乳困难或可能导致严重呼吸问题甚至引起死亡。
儿童
本品禁用于16岁以下儿童。
老人
老人慎用。
老年患者(≥65岁)对曲马多的敏感性可能增加。
一般而言,应谨慎为老年患者选择给药剂量,由于老年患者肝脏、肾脏或心脏功能下降以及伴随疾病或合用其他药物的可能性更大,通常从最小剂量开始给药。
如果您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为保证更好的治疗效果以及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请主动、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不良相互作用
本品不应与含曲马多或对乙酰氨基酚的其它药物同时服用。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
曲马多经CYP2D6酶代谢为更有效的μ-阿片类激动剂。CYP2D6抑制剂与本品合用可能导致曲马多血浆浓度升高和M1血浆浓度降低。
M1浓度下降可能导致治疗效果下降,并可能导致对曲马多产生身体依赖的患者出现阿片类药物戒断的体征和症状,曲马多浓度增加可导致治疗效果增加或延长,并增加严重不良事件(包括癫痫发作和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
CYP3A4抑制剂(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例如红霉素),唑类抗真菌药(例如
酮康唑),蛋白酶抑制剂(例如
利托那韦)):本品与CYP3A4抑制剂同时使用可增加曲马多的血浆浓度,可能通过CYP2D6产生更大的代谢量和更高的M1水平。
CYP3A4诱导剂(
利福平、
卡马西平、
苯妥英):本品与CYP3A4诱导剂合用可降低曲马多的血浆浓度,导致对曲马多产生身体依赖的患者疗效降低或出现戒断综合征。
同时使用曲马多和5-羟色胺类药物可增加发生癫痫发作、血清素综合征等不良事件的风险。
5-羟色胺类药物包括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曲普坦类、5-HT3受体拮抗剂等。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苯乙肼、苯环丙胺、利奈唑胺):禁止将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或在停止使用单胺氧化酶后14天内使用本品,因为这样使用会增加癫痫发作和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
氟氯西林:对于治疗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和氟氯西林合并使用,已报告焦
谷氨酸(5-
羟脯氨酸血症)引起的高阴离子间隙代谢性酸中毒(HAGMA)。
报告的风险最高的患者为有基础疾病(如
脓毒症、肾功能异常和营养不良)的老年女性。大多数患者在停用其中1种或全部2种药物后好转。
阿片类镇痛药:可能降低本品的镇痛作用和/或导致戒断症状。
肌肉松弛剂:曲马多可以增强骨骼肌松弛剂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并使呼吸抑制程度增加。
利尿剂:阿片类药物可通过诱导
抗利尿激素的释放而降低利尿剂的疗效。
抗胆碱能药物:合用抗胆碱能药物可能会增加
尿潴留和/或重度便秘的风险,可能会导致麻痹性肠梗阻。
地高辛:曲马多的上市后监测显示有地高辛毒性的罕见报告。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片剂:每片含37.5mg
盐酸曲马多,325mg
对乙酰氨基酚。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无需考虑食物的影响。
用量
成人和超过16岁的儿童:根据止痛的需要每4~6小时服用1~2片,每天最多不得超过6片。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病人,建议延长服药间隔,且12小时的用量不得超过2片。
药物漏用
本品用于止痛,其中
曲马多具有成瘾性,因此如果漏用应尽快询问医生或药师,切勿擅自按照说明书自行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本品为复方制剂,药物过量的临床表现可能包括曲马多中毒、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或二者合并中毒的症状和体征。
曲马多过量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包括:
呼吸抑制、困倦、昏迷、癫痫、心脏停搏和死亡。
对乙酰氨基酚大剂量过量可能引起一些患者的肝毒性,早期症状包括:胃肠道易激惹、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不适、面色苍白和出汗。肝中毒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结果可能要在服药后48~72小时后才表现出来。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无论是单剂量还是多剂量的过量,均可能危及生命,建议立即向专家咨询。
纳洛酮可缓解曲马多过量引起的部分症状(而非全部),但同时可能增加癫痫发作的危险。根据使用曲马多的经验,血液透析对治疗药物过量帮助不大,因为4小时透析只清除不足7%的曲马多。
在本品过量的治疗中,除了给予常规的支持治疗,应注意保证呼吸畅通。由于药物过量的处理策略在不断进步,可以联系中毒控制中心(如有),获取处理药物过量的最新指导意见。
血容量不足可引起低血压,应补液,并根据需要使用血管加压药和其它支持性治疗。必要时应进行气管插管,提供辅助呼吸。
成人和儿童在服用了未知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或服用时间不确切时,应测定对乙酰氨基酚的血浆浓度,并使用
乙酰半胱氨酸治疗。
如果不能进行血药浓度检测,并且估计的对乙酰氨基酚服用量超过7.5~10g(成人和青少年)或150mg/kg(儿童),应使用N-乙酰半胱氨酸,并用于整个治疗过程。
N-乙酰半胱氨酸是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如果发生速发过敏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表现为面部、口腔和咽喉肿胀、呼吸窘迫、荨麻疹、
皮疹、瘙痒症和呕吐),应立即并永久停用本品,且不得再次使用曲马多制剂。
12~18岁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或严重肺部疾病)的青少年:
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密切监测呼吸缓慢或表浅、呼吸困难或嘈杂(胃部有类似饥饿、空虚伴灼热的感觉)、嗜睡或疲软等有关呼吸问题的症状,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
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及时停药并及时联系医生。
如果怀疑有血清素综合征,需停用本品。血清素综合征的症状可能包括:精神状态改变(如精神激动、幻觉和昏迷)、自主神经不稳定(如心动过速、不稳定血压和体温过高)、神经肌肉异常(如反射亢进、不协调和强直)和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和腹泻)。
症状一般发生于合并用药后数小时至几天内,也可能更晚。
如果诊断为肾上腺功能不全,则用生理水平的皮质类固醇进行替代治疗。让患者停用阿片类药物,继续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直至患者肾上腺功能恢复。
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体征以及在首次出现皮疹或其它超敏反应的体征时应停止使用药物。
如果突然停止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戒断症状。
突然停用盐酸曲马多,有出汗,失眠,寒战,疼痛,恶心,
震颤,腹泻,上呼吸道症状,立毛,
惊恐发作、严重焦虑、幻觉、感觉异常、耳鸣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报告。临床经验证明逐渐减少药量可减轻戒断症状。请勿突然停用本品。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消化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胃不适、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口干、呃逆(打嗝)、便秘、消化不良、胃肠胀气、
肝功能异常、吞咽困难、黑便、舌水肿。
神经和精神障碍:头晕、眩晕、头痛、偏头痛、偏头痛加重、
震颤、麻木、嗜睡、失眠、
食欲异常、幻觉、
谵妄、烦躁、惊厥、焦虑、思维混乱、思维异常、欣快、紧张、
共济失调、张力增加、不随意肌收缩、感觉异常、
木僵、健忘、抑郁、情绪不稳定、梦魇、癫痫发作。
全身性损害:乏力、疲劳、寒战、发热、潮热、胸痛、强直、戒断综合征,严重者可致晕厥。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降低(如体位性低血压)、低血压、血压升高、高血压、高血压加重、潮红。
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
其他:视力障碍、视觉异常、肌肉虚弱、耳鸣、低血糖、体重下降、贫血。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发生速发过敏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本品,并永久停用本品,且不得再次使用
曲马多制剂。建议患者出现任何超敏反应症状时,立即就医展开急救。
为防止出现
呼吸抑制应在用药后密切观察,如果出现呼吸抑制可采取支持性措施和使用阿片类拮抗剂,具体取决于患者的临床状况。
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
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出现
低钠血症时,停止本品治疗并辅以恰当的治疗(如限制液体摄入)。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本品应遮光、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可能影响精神状态和体力,尤其是与酒精同时服用时更为严重。因此服用本品后不适于从事如驾车或操作机器等具有潜在危险工作。
在合用苯二氮卓类药物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的作用完全消失后,才可驾驶或操作重型机械。
使用本品后应密切监测患者的
呼吸抑制情况,尤其是在开始治疗后24~72小时内以及增加本品剂量后。
为降低呼吸抑制的风险,必须对本品采取适当的给药方法和剂量递增策略。
使用本品的患者需要持续评估发生新的睡眠呼吸暂停或现有睡眠呼吸暂停恶化的情况。
对于已知CYP2D6酶超快代谢患者,建议选用其他药物、降低剂量和/或密切监测
曲马多过量体征,如呼吸抑制。
已经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者,需以较低的起始剂量启用阿片类镇痛药,并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剂量。
本品不应用于对阿片依赖的患者。对其它阿片类物质有依赖史的患者,使用曲马多可能会再次引起机体依赖。
长期严重酒精滥用者服用过量的
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
服用本品不应超过推荐剂量。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