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皮肿瘤(tumor of scalp)并不是医学领域中规范化的专业疾病名称。从根本上说,其属于皮肤来源肿瘤的范畴之内。严格意义上的
皮肤肿瘤是指起源于皮肤及其附属器的一类良恶性疾病。但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可能模糊的认为所有发生在皮肤的占位性病变,都叫皮肤肿瘤,如发生在皮肤的
血管瘤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皮肤肿瘤,而属于血管来源肿瘤。皮肤肿瘤中属于良性的肿瘤包括
皮脂腺囊肿、
脂肪瘤、血管瘤、神经纤维瘤等;恶性肿瘤包括
血管肉瘤、
基底细胞癌、
横纹肌肉瘤、
平滑肌肉瘤、纤维肉瘤、
脂肪肉瘤、
鳞状细胞癌,
黑色素瘤等。
对于严格意义上的
皮肤肿瘤,紫外线照射是引起本病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对于其他位于皮肤部位的肿瘤,大部分病因不明。部分与遗传有关,如
血管瘤。
部分
皮肤肿瘤可伴有肿块,生长一般较缓慢,增大到一定程度可有局部红、肿、热、痛,还可能出现局部溃烂。
1. 神经纤维瘤
神经纤维瘤属于神经系统来源的疾病,但容易发生在位于皮肤内的神经末梢部位。病人常意外发现四肢及躯干有散在皮下肿物,蚕豆大小,无疼痛及压痛,可活动,边界清,呈暗淡褐色,单发或多发,生长缓慢。若为
神经纤维瘤病可逐渐增多。单发者需与
脂肪瘤、
表皮样囊肿、
平滑肌瘤、小汗腺瘤相鉴别。
2. 黑色素瘤
是一种不太常见的恶性肿瘤,常发生于周身皮肤或皮肤黏膜交界处。可表现为高出或不高出皮肤的有色素斑块。大多数为黑色,也可为深褐色或深蓝色,个别为浅颜色。肿瘤快速生长后,病变部位可以出现出血、破溃或继发感染,邻近淋巴结可以肿大,甚至转移至肺、肝、脑、肾等重要器官。
3. 鳞状细胞癌
发生在皮肤部位的鳞状细胞癌,多见于经久不愈的伤口部位。其形态有两种:
(1)菜花型:多数原发于皮肤小
丘疹或疖肿,溃疡感染逐渐增大,伤口经久不愈,基底部增宽,质地变硬,呈暗红色,有结痂,触之易出血,伤口周围有角质和
鳞屑,若伴感染时出现伤口表面脓性分泌物。
(2)潜在型:由于常长在真皮因此向皮下及外围方向生长扩展较快,基底宽,边界欠清,中心部位凹陷,若破溃后不易愈合,有脓性分泌物,周围有新生的毛细血管,易出血,相邻近的引流
淋巴结肿大。
4. 基底细胞癌
是一种常见的低度
恶性皮肤肿瘤。早期皮肤表面局限性隆起,结节状,粉红色,边界较清,质较硬,无痛,逐渐变为灰黑色或暗褐色,中心部位稍凹陷,皮肤无光泽,渐粗糙,数月后逐渐出现鳞屑样改变,脱落,由于抓搔渗血,破溃,结痂,脱屑,循环往复,表现多种形式。
5. 转移瘤
皮肤转移性肿瘤非常少见。伴有其它原发肿瘤患者,出现皮肤部位结节时应注意本病。
6. 肉瘤
肉瘤是间叶组织来源
肿瘤的统称,间叶组织主要包括血管、神经、骨骼和肌肉。其中毛细血管和末梢神经位于皮肤部位,因此这两种组织来源的肿瘤,可发生在皮肤内。
7. 血管瘤
是由胚胎残余血管组织发育异常形成的良性血管肿瘤,可发生于全身皮肤及皮下组织。一般分为
毛细血管瘤、
海绵状血管瘤和蔓状血管瘤。多见青壮年,皮肤出现局限性或区域性蔓状隆起,边界不清,较软,生长较快,有时可触及迂曲粗大的血管,有搏动或猫喘感,可听到持续性吹风样杂音。
可采用超声、CT或磁共振进行检查,考虑恶性者还需进行病理活检。
1. 神经纤维瘤
大部分无需治疗。对于较大引起症状者,可以考虑手术切除。
2. 黑色素瘤
(1)手术治疗:为首选治疗方案,一旦确诊应尽早手术切除。部分患者还需进行引流区域内淋巴结清扫。
(2)
放射治疗:部分患者术后需联合放疗,以降低复发风险。特别是
肿瘤浸润较深或伴有引流淋巴结转移者。
(3)化学治疗:伴有局部或远处转移者,应考虑全身化疗。烷化剂是主要的治疗药物。
(4)
免疫治疗:近年来随着免疫治疗的进步,很多晚期患者获得了比较好的治疗效果,是目前临床研究的热点。
(5)靶向治疗:对于肿瘤细胞伴有特定遗传突变的患者,靶向药物可以取得优于常规化疗的效果。
3. 鳞状细胞癌
(1)手术治疗:确诊后应尽快彻底切除,必要时行邻近淋巴结清扫。
(2)放射治疗:部分患者需在手术的基础上联合放射治疗,以期降低复发风险。
(3)化学治疗:烷化剂和铂类是常用的治疗药物。
4. 基底细胞癌
(1)手术:是主要的治疗方法之一,确诊后尽快切除,并保证一定的切除范围和深度。
(2)冷冻治疗:小的早期病变可采用液氮冷冻治疗。
(3)
激光治疗:常用CO
2激光及Nd、YAG激光,适用于小而浅表肿瘤。
(4)放射治疗:根据病变大小设计剂量范围及疗程。
(5)化学治疗:伴有转移者应考虑化疗。
5. 转移瘤
以控制原发病为主。
6. 肉瘤
在手术的基础上,联合放疗和化疗。
7. 血管瘤
影响美观者可考虑手术治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