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颗粒为清热泻火剂,具有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的功效,主要成分为黄连、
大黄、
黄芩。
适应证
一清颗粒的功效为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可用于治疗火毒血热所致的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身热烦躁、大便秘结、吐血、衄血、
咯血、痔血;
牙龈炎、咽炎、扁桃体炎出现上述证候时也可使用。
药物联用
目前一清颗粒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用情况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人,禁止服用。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年老体弱者慎服。
阴虚火旺者慎用。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
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本品苦寒,所含
大黄具有活血逐瘀的作用,孕妇禁止使用,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哺乳期女性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服药时必须有成人监护,以免出现吞咽意外。
本品苦寒,易伤正气,年老体弱者慎用。如需用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配伍禁忌
不宜在服用一清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如果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剂型规格
颗粒剂:每袋装7.5g;每袋装5g(无蔗糖)。
具体用法
用法
开水冲服。
用量
一次1袋,一日3~4次。
药物漏用
一清颗粒一般每日用药3次或4次,如果出现漏服,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不要再补服了,下次按时、按量服药即可。绝对不可以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举例: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药,患者6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即可。若在18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服,再于22时正常服药即可。
药物过量
一清颗粒药性苦寒,具有清热泻火解毒的作用,过量用药可能会清热太过,导致体内寒邪较盛,出现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不适。
如果不慎服用过量,应立即停药,症状较轻者,一般可自行缓解;若症状较重或持续不缓解,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治疗。
药物停用
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马上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如果用药后每日大便次数超过3次以上,应暂停用药并咨询医生。
如果用药后出现较为严重的恶心、腹痛等不良反应时,应暂停用药并去医院就诊。
如果用药后出现
皮疹,应及时停药,症状严重者还需及时就医。
遵医嘱足疗程用药后,症状明显改善或症状消失,可在医生指导下停止用药。
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反应:如恶心、腹泻、腹痛。
处理方法:轻微恶心、腹痛、腹泻者,可减量用药,同时注意清淡饮食;如果症状持续不缓解或者出现加重,应暂停用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止泻、止痛等对症治疗。
处理方法:出现皮疹时应立即停药,同时避免搔抓皮肤,如果症状较重,还应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药物贮存
密封保存。
放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用药期间避免吸烟、饮酒。
用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避免食用辛辣、油腻食物,如姜、辣椒、油炸食品等,以免加重病情。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如果扁桃体有化脓,或者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服用本品后出现腹泻,或者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用药。
本品苦寒,易伤正气,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长期或过量服用。
出血量多者,还需采取综合急救措施,请遵医嘱规范治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