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活血祛瘀剂,具有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的功效,主要成分为
三七总皂苷。
适应证
本品的功效为活血祛瘀、通脉活络,可用于治疗瘀血阻络所致的胸痹心痛、中风偏瘫、口舌歪斜;
脑栓塞、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
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患者出现上述证候时也可使用。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的人,禁止使用。
孕妇禁用。
儿童禁用。
酒精高度过敏者禁用。
驾驶员和高空作业人员禁用,因本品动物实验中出现嗜睡现象。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如需使用,应注意加强监测。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月经期女性慎用。
老人慎用,如需使用,应注意加强监测。
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如需使用,应注意加强监测。
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者慎用,如需使用,应注意加强监测。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本品为中药注射剂,活血祛瘀、通脉活络较强,且不良反应较多,孕妇禁止使用,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哺乳期女性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儿童禁用。本品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较多,儿童禁止使用,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老年人慎用。本品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较多,老年人应谨慎使用。如需使用,应注意加强监测。
配伍禁忌
一般情况下,血塞通注射液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
如果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剂型规格
注射剂:每支装2ml(含
三七总皂苷100mg);每支装2ml(含三七总皂苷200mg);每支装5ml(含三七总皂苷250mg);每支装10ml(含三七总皂苷250mg);每支装10ml(含三七总皂苷400mg);每支装20ml(含三七总皂苷400mg)。
具体用法
用法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静脉滴注时,用5%~10%
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缓滴注,糖尿病患者可用0.9%
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
静脉滴注:一次200~400mg,一日1次。
15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药物漏用
本品通常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给药,一般不存在漏用的情况。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过量用药的权威资料,且本品为注射剂,由医护人员给药,一般不会发生过量。
药物停用
遵医嘱用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用药后症状加重,应马上告知医护人员并暂停用药。
用药后出现发热、胸闷、
皮疹、头晕、恶心等任何不适症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症状严重者应停止用药并遵医嘱进行相应处理。
遵医嘱足疗程用药后,症状明显改善或症状消失,可在医生指导下停止用药。
不良反应
呼吸系统反应: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
喉水肿、咽干等。
处理方法:出现胸闷、吸呼困难、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对症治疗。对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者,医护人员会立即给予
肾上腺素,必要时还会采取吸氧、静脉给予激素,以及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
过敏反应:局部红肿、
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型
药疹、过敏性休克等。
处理方法:仅出现轻微皮疹者,可继续用药,同时注意观察,如果症状加重或者出现瘙痒、局部红肿等其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对症治疗。如果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医护人员会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神经系统反应:头晕、头痛、抽搐、
震颤、烦躁、咬牙、恐惧感、手足麻木等。
处理方法:仅出现轻微
头胀痛者,可继续用药,同时注意观察,如果症状加重或者出现头晕、手足麻木等其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止痛等对症治疗。
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
处理方法: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止呕、止痛等对症治疗。
心血管系统反应:
紫绀、潮红、血压下降、血压升高、心悸、心动过速、早搏、心律不齐、
心包积液、心前区不适等。
处理方法:仅出现轻微颜面皮肤潮红者,可继续用药,同时注意观察,如果症状加重或者出现紫绀、心悸等其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降压等对症治疗。对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须立即停药,并由医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处理方法:出现发热、寒战、
静脉炎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并停止用药,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对症治疗。对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医护人员会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还会采取吸氧、静脉给予激素等。
药物贮存
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
放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因此本品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且使用本品的医护人员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如果患者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时,必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本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
本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如果肌内注射出现疼痛、肿块时,应改为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请患者遵医嘱用药。
如果患者心痛剧烈或者持续时间较长,还需作
心电图及
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请患者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相应检查和治疗。
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因此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如果发现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或者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均不可以使用。
本品一般不与其他药物配伍使用,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医护人员会谨慎考虑用药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请患者遵医嘱用药。
本品用药过程中医护人员会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尤其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如果发现异常会立即用药,并采用积极的救治措施,患者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使用本品前医护人员会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患者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以免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如果长期使用本品,每个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患者请遵医嘱使用。
使用本品应严格控制剂量,连续用药不可以超过15天。
用药期间不可以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工作。
用药期间避免吸烟、饮酒。
用药期间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
用药期间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油炸食品)。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