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宝泰康颗粒具有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的功效。其主要成分为
连翘、
地黄、滇柴胡、
玄参、桑叶、
浙贝母、蒲公英、
南板蓝根、滇
紫草、
桔梗、
莱菔子、
甘草。
适应证
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症见发热,流涕,咳嗽,脉浮。
药物联用
目前小儿宝泰康颗粒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小儿宝泰康颗粒婴儿能吃吗?
小儿宝泰康颗粒婴儿是能吃的,但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小儿宝泰康颗粒具有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的功效,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缓解发热、流涕、咳嗽等症状。
该药物婴儿也是可以服用的,但应在医生指导及成人监护下使用。
小儿宝泰康颗粒是治感冒还是咳嗽?
小儿宝泰康颗粒是治疗风热感冒的,对风热感冒引起的咳嗽也有治疗效果。
小儿宝泰康颗粒具有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的功效,用于小儿外感风热,缓解发热、流涕、咳嗽等症状。
该药物对风热感冒引起的咳嗽也有治疗效果,但对其他原因(如
支气管哮喘、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引起的咳嗽无法起到治疗效果。
禁用情况
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人,禁止服用。
糖尿病患儿禁服。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
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特殊人群用药
糖尿病患儿禁服。其他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服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以免出现吞咽意外。
配伍禁忌
本品所含成分
玄参与藜芦存在配伍禁忌,因此本品不宜与藜芦及其制剂联合使用。
本品所含成分
浙贝母与乌头(
川乌、
草乌、
附子等)存在配伍禁忌,因此本品不宜与乌头(川乌、草乌、附子等)及其制剂联合使用。
本品所含成分
甘草与
甘遂、
芫花、大戟、
海藻存在配伍禁忌,因此本品不宜与甘遂、芫花、大戟、海藻及其制剂联合使用。
本品所含
莱菔子,与人参存在配伍禁忌,因此不宜与人参及其制剂联合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剂型规格
颗粒剂:每袋装2.6克;每袋装4克;每袋装8克。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温开水冲服。
用量
周岁以内一次2.6克,一至三岁一次4克,三至十二岁一次8克,—日3次。
药物漏用
如果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距离下次服药时间超过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可以补服;如果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已经距离下次服药时间不足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不要再补服了,下次按时、按量服药即可。绝对不可以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无需补服: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需要补服: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14时忘记服用,18时前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小儿宝泰康颗粒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如果不慎服用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同时密切观察,如果身体出现不适,还需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服药3天后,如果症状无缓解,或出现了新的症状,家长应及时带孩子就医,遵医嘱停药或更换其他治疗方案。
不良反应
目前小儿宝泰康颗粒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如用药期间出现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生。
药物贮存
密封保存。
放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服药期间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