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消翳明目药,具有清翳、明目的作用,主要成分包括珍珠(水飞)、
麝香、冬虫夏草、
石决明(煅)、黄连、
黄柏、
大黄、
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等。
适应证
本品可用于治疗肝虚内热所致的视物不清、眼睛干涩、眼部疲劳、不能久视;早、中期年
老年性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也可以使用本品。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孕妇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中含有
麝香,具有催生下胎的功效,应慎用。
哺乳期女性:因目前对哺乳期女性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遵医嘱使用。
儿童:因目前对儿童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遵医嘱使用。
老人:因目前对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遵医嘱使用。
配伍禁忌
目前还不清楚本品不能与哪些药物配伍,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配伍禁忌,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剂型规格
滴眼剂:0.3g:5ml/瓶;0.15g:0.25ml/瓶。
具体用法
用法
滴眼。取1支(0.3克)倒入装有 5 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滴药时,瓶口不能触及眼睑,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用量
白内障者:每次3滴,一日2次。一个疗程4周。
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
药物漏用
每日使用2~3次时,可以按照“漏用药物时间是否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二分之一”原则来判断。
如果漏用药物时间没有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1/2,可以补用,下次用药再按原时间间隔。例如应在早晨8点和下午8点用药,如果早晨8点漏用了药品,可在当天14:00以前以原量使用,下午8点用药时间和剂量不变。
如果漏用药物时间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以上,不需要补用,下次按原间隔时间用药。不可在下次加倍剂量使用,以免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研究资料,请遵医嘱使用,如不慎过量,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进行救治。
药物停用
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果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治疗。
使用本品后,出现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立即停用,并及时就医,由医生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不良反应
表现:用药后偶可引起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处理方法:立即停药并就医,遵医嘱进行治疗。
药物贮存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使用本品时,应忌烟、酒刺激食物。
使用本品后,如果出现视力下降明显,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检查。
本品配成眼药水后需在15天内用完。
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用药前必须将药液摇晃均匀,用后将瓶盖拧紧。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