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清肝明目药,具有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的功效,其主要成分包括黄连、
黄芩、栀子(姜炙)、熟
大黄、
连翘、
石膏、
菊花、
天花粉、薄荷、
荆芥等。
适应证
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即传染性
结膜炎,又称为红眼病)、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躁口渴、大便燥结。
药物联用
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用药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请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式。
禁用情况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儿童慎用。
年老体弱慎用。
脾胃虚寒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禁止使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女性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儿童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且用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以免出现吞咽意外。
老年人
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
配伍禁忌
目前还不清楚本品和哪些药物存在配伍禁忌,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本品为非处方药,可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更改药物用法及用量。
剂型规格
清心明目上清丸:每100粒重6g。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一次6g,一日2次。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无需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用药,20时忘记用药,第二天6时想起忘记用药,则无需补用,于第二天8时正常用药即可。
需要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用药,20时忘记用药,22时想起忘记用药,则需补用。如果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
如不慎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同时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服药前大便每日1次,服药后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向医师咨询,由医生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停药。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停药。
不良反应
目前尚无权威资料。如果用药期间出现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生。
药物贮存
密封保存。
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其他
心脏病、
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药期间避免吸烟、饮酒。
用药期间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年糕等。
用药期间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油炸食品等。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