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为清热解毒药,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主要成分为
石膏、
金银花、
玄参、
地黄、
连翘、栀子、
甜地丁、
黄芩、
龙胆、板蓝根、
知母、
麦冬。
适应证
清热解毒口服液主治风热犯表,入里化热所致的发热、面红、口渴、咽喉肿痛、吞咽困难、声音嘶哑、痰黏、痰黄、便秘、尿黄、烦躁、头痛等;具有以上症状的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患者也可服用本品治疗。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人,禁止服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本品。
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
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忌服。
哺乳期女性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服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以免出现吞咽意外。
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配伍禁忌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剂型规格
口服液:每支装10ml。
具体用法
直接口服。
一次1支(10ml)~2支(20ml),一日3次;儿童应遵医嘱减量服用。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尽快补服,但如果想起时距下一次用药时间不足标准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正常服药即可。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如果不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举例: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药,患者6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即可。若在18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服,再于22时正常服药即可。
药物过量
如果不慎服用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同时密切观察,如果身体出现不适,还需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马上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不良反应
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固定性药疹。
处理方法:应避免搔抓,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治疗。
药物贮存
密封保存。
放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用药期间,避免吸烟、饮酒。
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