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为辛凉解表剂,具有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的功效,主要成分为
金银花、
连翘、炙
麻黄、炒
苦杏仁、板蓝根、
绵马贯众、鱼腥草、
石膏、
大黄、
广藿香、
红景天、薄荷脑、
甘草。
适应证
连花清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常规治疗,功效为清瘟解毒、宣肺泄热。
主要用于治疗热毒袭肺型流行性感冒,可见发热或
高热、恶寒、头痛、咽干咽痛、肌肉酸痛、咳嗽、鼻塞流涕、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症状。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
药物联用
目前连花清瘟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用情况
对连花清瘟及其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止服用。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高血压患者慎用。
心脏病患者慎用。
患有
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哺乳期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服药时必须有成人监护,以免出现吞咽意外。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配伍禁忌
不宜在服用连花清瘟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为避免发生不良相互作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剂型规格
胶囊剂:每粒装0.35g。
颗粒剂:每袋装6g。
片剂:每片重0.35g。
具体用法
用法
胶囊剂、片剂:口服,温开水送服。
颗粒剂:口服,开水冲服。
用量
胶囊剂:一次4粒,一日3次。
颗粒剂:一次1袋,一日3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疗程7~10天。
片剂:一次4片,一日3次。
药物漏用
连花清瘟一般每日用药3次,如果出现漏服,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不要再补服了,下次按时、按量服药即可。绝对不可以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举例: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药,患者6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即可。若在18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服,再于22时正常服药即可。
药物过量
连花清瘟具有清热的作用,过量用药可能会清热太过,导致体内寒邪较盛,出现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不适。
如果不慎服用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同时密切观察。症状较轻者,一般可自行缓解;若症状较重或持续不缓解,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治疗。
药物停用
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停药并就医。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暂停用药并去医院就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疗程7~10天。
用药期间出现
皮疹、瘙痒等任何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还需及时就医。
用药后出现较为严重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去医院就诊。
此外,遵医嘱足疗程用药后,症状明显改善或症状消失,可在医生指导下停止用药。
不良反应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等。
处理方法: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较轻者,无需特殊处理,但应注意清淡饮食;如果症状持续不缓解或者出现加重,还需及时停药就医,遵医嘱进行止吐、止泻等对症治疗。
处理方法: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用药,避免抓搔,症状严重者还需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其他:口干、头晕等。
处理方法:口干、头晕等症状较轻者,无需特殊处理,但应注意补充水分和适当休息;如果症状持续不缓解或者出现加重,还需及时停药就医,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
药物贮存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放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用药期间忌烟酒。
用药期间避免食用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如果发热体温超过38.5℃,应尽快去医院就诊。
本品胶囊剂打开防潮袋后,请注意防潮。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